虹鳟被划入三文鱼?水产团体发布生食标准,网友:三文鱼不答应!
近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据青海日报报道,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发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称虹鳟属于三文鱼。该标准基于科学分类和命名方式,明确规定三文鱼的定义,标准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
这份标准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把三文鱼当作“鲑科鱼类的统称”,按照这个标准,前段时间备受争议的“淡水三文鱼”虹鳟鱼就名正言顺地成了真正的三文鱼。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号称产出中国“三分之一的三文鱼”、实际则生产虹鳟鱼的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也参与了该标准制定。
对许多人来说,说起三文鱼首先想到还是来自挪威、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的三文鱼。央视财经的报道传出后,一些大V和网友围绕三文鱼的“身份问题”展开了讨论,认为龙羊峡养殖场中的是“虹鳟”,并非“三文鱼”,而虹鳟鱼体内含有寄生虫,并不适合生吃。
虹鳟鱼到底属于三文鱼吗?
新浪微博认证为“知名评论人、杂文作家”的乔志峰发表头条文章,《虹鳟归入三文鱼,“指鹿为马”现代版?》。文章指出,标准是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起草的。
乔志峰对这些利益相关方在起草标准的时所遵循的原则表示质疑,并担心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他认为,虹鳟蹭了三文鱼的IP,两者并不是一个东西,“三文鱼它比较有名,在市场上的价格也比红樽要贵的多。你说我们这个鱼也可以生吃也非常好,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说是虹鳟生鱼片让大家去吃,为什么一定要叫三文鱼?”
实际上在不同国家的消费市场三文鱼涵盖不同的种类,挪威三文鱼主要为大西洋鲑,芬兰三文鱼主要是养殖的大规格红肉虹鳟,美国的三文鱼主要是阿拉斯加鲑鱼。在大部分消费者的认知中,可生食的三文鱼一般指挪威三文鱼,即大西洋鲑。
虹鳟,原产于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山川溪流中,英文名是rainbow trout、ocean trout(学名Oncorhynchus mykiss)。因身体一侧有一条清晰的彩虹样痕迹而被称为“虹鳟鱼”。
它是鲑科太平洋鲑属的一种冷水性塘养鱼类,主要生活在低温淡水中,在自然环境下并不会发生跨盐度的生殖迁徙,所以难以用“Salmon”来称呼这些鱼。
这份团体标准中除了对三文鱼的定义和寄生虫做出了规定以外,对产品标签也作出明确要求,预包装产品的标签、营养标签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并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团体标准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上,应写明三文鱼(大西洋鲑)或者是三文鱼(虹鳟)等等。
对于这个由一个协会和13家企业制定的团体标准,网友炸锅了......
某日料店老板表示,虹鳟鱼和三文鱼的价格每天都有波动。以最近为例,去杭州批发市场拿货,进口三文鱼一斤批发价格在55元左右,虹鳟鱼则是30-40元左右,两者利差最大时接近一倍。
淡水三文鱼到底能不能生吃?
虹鳟鱼究竟是不是三文鱼表面上是名分之争,但争论的背后消费者关注的还是生食淡水鱼的安全问题。
据中国之声报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王炳谦告诉记者,三文鱼有没有寄生虫不取决于在海水还是在淡水生长,而是看其生长过程是否安全可控。
王炳谦认为,无论是海水的还是淡水的都可以生吃,前提是养殖过程中没有病原体感染的机会或者没有病原体,并且在吃之前有个冷冻的过程。
“冷冻环节会把表层的寄生虫直接杀掉,我们吃鱼肉,不吃鱼皮。现在我们养殖的虹鳟也好还是其他鲑类鱼也好,它都是人工配合的。人工配合中都经过高压灭菌的处理过程,所以在饮食环节里一般不会出现所谓的寄生虫。”
据澎湃新闻,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说,“所有海水鱼和淡水鱼都有寄生虫的可能,生吃三文鱼时也要防止寄生虫,但海水鱼的寄生虫种类少,海水的渗透压高,到人类体内往往因环境不合适,不会长成成虫,淡水鱼的寄生虫与人体的生长环境接近。”
他认为,生吃虹鳟的风险“比海水三文鱼大得多”。
“团体标准”并不可靠,
还需更权威的“国家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这份《生食三文鱼》标准是一种团体标准,既不是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也不是受认可程度较高的生物学分类学术标准。
按照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版《标准化法》,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供社会自愿采用。也就是说,对于普通消费者,如果你不买这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账,坚决不肯把虹鳟鱼叫做三文鱼,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如果消费者不买账,企业也好,行业协会也好,就无法长期坚持不符合大众认知的命名。
而根据相关新闻报道,《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对寄生虫进行了严格规定,并且明确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所以,一旦水产企业真的全面执行这个标准,消费者在购买“三文鱼”之时,就要仔细查看标签,了解原料鱼来自哪里,到底是海产的大西洋鲑,还是淡水养殖的虹鳟鱼。
问题是,会不会有部分水产养殖企业
对于符合自己利益的标准严格执行
而对于约束自己的标准却打折扣?
比如,虹鳟鱼也叫三文鱼了,但是在寄生虫和产品标签方面却不严格执行。到时候,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好不容易记住了大西洋鲑这个略微拗口的生物学名词,却仍然无法从产品标签上分得清楚,更没有人能保证他们买到的“三文鱼”会不会有感染寄生虫病的危险。
所以,有了推荐执行的团体标准,还应该有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对于三文鱼的命名,可以交给市场去选择。相信一种商品的命名,消费者群体用脚投票还是能起作用的。但对于影响到消费者健康权和知情权的寄生虫检出率和产品标签,消费者个人没有足够的鉴别能力和约束能力。因此,光靠企业和行业自律是不够的,需要由市场监管和食品监管部门来强力监督,对于违规企业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本文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新华社、新京报、青海日报、观察者网等
微信编辑: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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