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上实现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的建议
作者:方晓红
单位: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一
2021年6月1日以后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大概率都会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告知书》,内容大意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1],依法分类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实现快慢分道、繁简分流,以便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对通过和解方式处理更有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
就此,笔者曾专门致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询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何引导当事自行和解或者调解,接电话人员说具体怎么操作他也不太清楚,但其称如果当事人能与国知局自行和解或者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结案,可以大大减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压力,他们乐见其成。因为他们有时一天开了几十个商标授权确权的庭,都开晕了。
二
众所周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20年位居世界第一,[19]国知局(含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下同)统计的年商标申请量和行政诉讼案件量中,有大量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抢注或者囤积的商标申请,也有大量已核准注册的闲置商标处于撤三程序。本来,这些庞大的商标基数就已增加商标申请难度(动辄遇到近似商标而驳回),再加上由于2013年《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评审审查期限不同,商标申请人为了争取被驳回的商标授权,往往不得不选择行政诉讼。而这类行政诉讼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居多(就是单纯等撤三、无效宣告或者异议结果)。
举个例子:A商标于2020年4月3日申请,并于2020年5月18日对恶意抢注的近似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由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初审时间为6个月,以《商标法》第45条进行的商标无效宣告的审查时间为12个月,故,A商标一定会因为在先近似商标的存在而驳回。2020年10月23日,A商标果然被国知局驳回,引证商标为已被请求无效宣告的商标(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一的权利人恶意抢注并进入初审公告商标(引证商标二)和另外两枚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三、四)。商标申请人对A商标申请复审,并提交引证商标一的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引证商标二的异议受理通知、引证商标三、四撤三申请凭证,同时,请求书还请求国知局“等引证商标审查结果作出后,再审查本案”。
然而,国知局并没有延迟A商标驳回复审审查,反而于受理后3个月又12天(2021年4月19日)作出《关于***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驳回复审时间是9个月内】。
案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日为2021年6月18日。无论是起诉状还是电话中,申请人都请求北知等四个引证商标裁(决)定结果出来再进行审理或者判决,与此同时,原告还提供了足够多的证据证明四个引证商标非常有可能被撤销或者不予注册(其中一个已被无效宣告)。然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是在立案后2个月又20天安排了开庭(2021年9月8日开庭),2021年9月13日判决。从立案到判决,不足3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审期限是6个月】。
截止该案一审判决书作出,引证商标一无效宣告已生效,引证商标三、引证商标四撤销裁定已作出、未生效,引证商标二异议决定未作出。也就是说,A商标走完了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一审三个程序,引证商标二、三、四的异议、撤销一个程序还没走完。而这个案件,原告对商标近似、商品类似并没有异议,唯一有异议的是原告申请延迟审查驳回复审,但是国知局、一审法院都未采纳,反而加速审理该案,国知局、一审法院均在程序上减损了原告利益。
A商标现在处于二审等待开庭阶段。
三
案件类型 | 审理期限 |
商标申请 | 6个月内 |
商标驳回复审 | 9个月内(可延3个月) |
商标不予注册复审 | 12个月内(可延6个月) |
撤三申请 | 9个月内(可延3个月) |
撤销复审 | 9个月内(可延3个月) |
商标无效宣告 | 依据44条:9个月内(可延3个月) |
依据45条:12个月内(可延6个月) |
商标法中规定的各种审理期限
2013年《商标法》史无前例地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各种复审、撤销、无效的审查期限,其立法初衷是为了解决“审批时间过长,一些好的商品没有注册商标,影响了企业发展后劲”[20]是国家工商总局对“商标申请量大幅增长、商标审查与审理周期较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从立法上的反馈。[21]现在,这一美好初衷却成了很多商标申请人的恶梦。
我们不知道2013年基于什么原因将商标申请、复审、撤销、无效规定了不同的审限,当年立法者可能也不曾预料到商标注册申请的快审会给恶意抢注者、闲置商标的权利人带来程序上“优势”。当越来越多的驳回复审在请求国知局延迟审理、当2018年国知局一审行政案件应诉量第一次达10000件以上时,国知局应当考虑但其实并没有考虑通过程序调整来消减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没有从维护商标申请人利益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消减程序冲突。而同一时期的国知局专利局,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为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特意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修改,在第五部分第七章增加了关于延迟审查的规定(第8节),并发布请求书样例指导申请人作业。[22]
专利局能对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规定延迟审查,商标局什么不能对商标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等事项规定延迟审查呢?是因为《商标法》相关审限规定的限制,还是因为国知局商标局自己内部不能协调?如果说要严格遵守法律,商标局也可以在相关程序中作相应调查,比如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案件,以法律规定最长期限审查(含延长期限),对撤三申请、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申请以最快的速度审查,尽最大可能减损商标申请人因为审限带来的损失。同时,以最快速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案,对商标法相关审限法条进行修改(增加延迟审查条款)。如此,商标授权确权案件至少不会因为程序冲突(期限冲突)而行政诉讼。
【关于程序冲突,笔者还专门写过文章: 申请暂缓审查的评审,国知局加快审查违反了行政正当原则 】
四
一个遭遇恶意抢注商标的权利人想重新拿回自己的商标可能面临的流程
一个行政机关是否以服务的相对人利益为中心,不能只听其言,还要看其行。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减轻北知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压力,也需要国知局商标审查流程的科学设置与管理。行政相对人对其自己的商标申请或者驳回复审申请延迟审查,既不损害公共社会利益,也不损害他人利益,国知局没有理由不接受。国知局不接受延迟审查如果是因为程序管理不便的话,那么本文倒有非常明确的建议:(1)在中国商标网网上商标申请的“商标声明”栏增加一项“延迟审理”,并在“延迟审理”选项中设置“是,否”选项,选择“是”的,必须填写原因或者关联商标注册号/申请号。商标局后台受理后,可一键关联相关商标,以便相关商标审查结束后,启动商标申请审查。(2)在商标评审网上申请“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栏增加一项“延迟审理”,并在“延迟审理”选项中设置“是,否”选项,选择“是”的,必须填写原因或者关联商标注册号/申请号。商标局后台受理后,可一键关联相关商标,以便相关商标审查结束后,启动驳回复审审查。
[1]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1053674119399330&wfr=spider&for=pc 2021.11.16访问
[2]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四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2101/W020210111460315435301.pdf
[3]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四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2001/W020200117367152909474.pdf
[4]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四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1901/W020190118488560972465.pdf
[5]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1801/W020180115580889959930.pdf
[6]IPRdaily: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附:统计详表)http://www.iprdaily.cn/article1_15499_20170208.html
[7]道客巴巴:2015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类)http://www.doc88.com/p-2314903767399.html
[8]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1503/W020170228621577586659.pdf
[9]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申请与注册统计表http://sbj.cnipa.gov.cn/sbtj/201402/W020170228623171566822.pdf
[10]2020 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情况汇总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RSBcyVrK3Tv1bh2XdJAhBw
[11]商标评审案件审理情况月报(2019年第12期)http://spw.sbj.cnipa.gov.cn/gzdt/201912/t20191227_309532.html
[12]2018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情况汇总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k23bMhXqi9KZZZG6Pnvb9w
[13]2017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总体情况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Hbftsy4LVyX7-gOmGKHG-A
[14]2016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汇总情况分https://www.docin.com/p-2081571118.html
[15]2015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情况汇总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VmhtFNO7Y3iQtqig54CBOw
[16]2014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汇总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SWefMipgrRYb-iBimbFw_g
[17]【恒都观察】商评委:2013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https://mp.weixin.qq.com/s/WatAMvOV9uzzNvutiUyArg
[18]2019年中国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案件汇总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PVbQOfnWnPhl7Nr1mQ4qpA
[19] 新华社: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12万件 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3483652748674803&wfr=spider&for=pc
[20]搜狐网:中国新商标法将明确商标初步审查时限规定为9个月http://roll.sohu.com/20140425/n398821661.shtml 2014.4.25发表,2021.11.17访问。
[21]戴嘉鹏:提高审查效率方便广大申请人——新《商标法》有关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时限的规定http://sbj.cnipa.gov.cn/ztbd/xsbfss/xfjd/201504/t20150422_231458.html 2021.11.17访问。
[22] 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第328号)http://www.cnipa.gov.cn/art/2020/6/5/art_1567_93048.html
◆【IP控控判例汇编(第四集)】:IP控控2019年判例汇编◆【IP控控判例汇编(第五集)】: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典型案例合辑【附判决书链接】◆【IP控控判例汇编(第六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40个裁判规则及判决书链接
◆ IP控控|商标评审简讯(2019年合辑)◆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附:最高法院2020年发布的司法解释合辑】◆ 合辑|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十八司法解释修改比对【附:WORD版下载】◆【专辑】2020年中国法院10大+50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2020年典型案例(附判决书链接)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