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目前,桐乡市仍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须严格执行桐防领告〔2022〕7号有关规定。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测温、扫“桐行通”(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做好“外防输入”,守好各类“小门”,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桐乡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
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桐防领告〔2022〕17号
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研判,自4月9日零时起调整4月2日濮院镇划分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4月5日划分的相关区域暂不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濮院镇星火小区37号、54号。
二、管控区:齐宏路以东—濮院大道以南—中兴路以西—工贸大道以北;兴业路以东—紫金路以南—洪硖公路(中兴路)以西—三里塘以北区域。
三、防范区:王母桥港以东—紫金路以南—工贸大道以北—庙桥港、凯旋路、中兴路、濮院古镇围墙合围区域。
四、“三区”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桐乡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9日
编辑|俞珂
责编|许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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