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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倾城:长大后,宝哥哥就变成了赦大老爷

2015-03-15 叶倾城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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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像贾赦的童年,和宝玉一样,脂粉堆里长大,丫鬟老妈子捧凤凰蛋似的把他捧大,从小嗅惯女子们的体香和粉香。


  吴宓,是学者、诗人、大学教授,对《红楼梦》,他爱得如痴如醉。1937年,他在日记里写道:“上午读Marcel Proust(马塞尔·普鲁斯特,即《追忆逝水年华》作者)之书,益觉Proust =贾宝玉;曹雪芹。又Prost =吴宓。”A=B,且A=C,则可推出:B=C,也就是贾宝玉=吴宓。
  
  以风流公子多情种自况,是中国文人本色。但他真是宝哥哥吗?
  
  1941年春,48岁的吴宓爱上了同校的女助教张尔琼,张小姐芳年26,比他小二十多岁。他的每段情缘,例必高调,这段也不例外。在日记、信件、与朋友交谈中,他多次言及此事:“以琼(张尔琼)比黛玉,而托言黛玉不获嫁宝玉,则只可嫁(一)孙绍祖或(二)柳湘莲。”孙绍祖是虐死迎春的中山狼,不必提了;柳湘莲好眠花卧柳兼之一贫如洗,也非佳偶。站吴宓角度,可能是他嘴说他心;站对方角度:这什么话?追求不成就咒人不幸吗?所以张小姐坚拒:“对宓既无爱,亦无敬意。只愿保持不深不浅之友谊。”
  
  一次吴宓与朋友聚谈,席间,有人谓“琼宜比黛玉或惜春”,应该也是恭维之语。吴宓“方自拟紫鹃之忠诚,而琼乃再三以宓比拟贾赦”。
  
  我当即笑喷:他当自己是贾宝玉,人家当他是贾赦,也太反差强烈。细想想,竟然未必无理:心如宝玉,身似贾赦,是许多中年男的共性。也许,贾赦是成人后的宝玉,宝玉便是贾赦的前传。
  
  贾赦是书中第一可厌人,有一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是他的正传——尴尬这词,我原本以为是指邢夫人,但用在他身上更得当。
  
  他是荣国府中长房,现袭着官,于公于私,都应该是权势最盛的大老爷——实则他住偏院,当家主事的是弟弟贾政和弟妹王夫人。儿子贾琏“如今只在乃叔政老爷家住着,帮着料理些家务”。凤姐是他儿媳妇,可是满院里人只认得她是王夫人的内侄女。
  
  何以如此呢?有人说他并非贾母亲生,实为庶出。此推测不是绝无可能,但没有旁证,只能姑妄猜之。即使真如此,庶长子袭了爵,也算贾母待他不薄了。
  
  单论贾赦为人,虽然他含沙射影抱怨老太太偏心,却着实做事不招人喜闻乐见。
  
  为迎接元春盖省亲别墅一事,贾府上下都大干快上。贾赦呢?“只在家高卧,有芥豆之事,贾珍等或自去回明,或写略节,或有话说,便传呼贾琏、赖大等领命。”自然了,元春是贾政的女儿,人家越红火热闹些,他越心中含酸,这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他的无言反抗。
  
  宦途如何呢?他“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做去。”贾政屡次被放官在外,没提过他。
  
  既然在家多,在母亲膝前承欢也好呀。园里的各种欢庆,他多半不在场。上元佳节时,他只“略领贾母之赐,也便告退”。
  
  儿女姻缘事他也不上心,迎春之嫁孙绍祖,贾母心中不十分称意,贾政深恶孙家,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迎春之死,他是不见血的元凶。
  
  他不是好当家人、好官员、好儿女、好父亲,他在忙什么?“成日和小老婆喝酒!”“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连丫鬟们都鄙视他:“论起来这大老爷也太好色了。略微平头整脸的,都不放过。”
  
  就这样他还不餍足,竟然主意打到了红楼丫鬟谱中第一人鸳鸯姐姐身上。先派邢夫人说项,未遂,又找鸳鸯的父兄,以势相压,仍然不行。事情到这份上,知事要脸的人,打个哈哈就过去了,贾赦反倒恼羞成怒:“自古嫦娥爱少年,她必定是嫌我老了。”——知道你还上?“叫她细想,任她嫁到了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进你手心又如何,“我得不到你的心,但能得到你的人”的感觉很享受吗?
  
  最后鸳鸯一场大闹,此事彻底作罢。“贾赦无法,又且含愧,自此便告了病,且不敢见贾母。”还咽不下这口气,“终久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女孩子来”。
  
  贾赦之于鸳鸯,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话不假,但在《红楼梦》的世界里,他不是最坏那个人,他的道德败坏程度,和里面大部分成年人不相上下:他好色,没错,但和儿媳妇乱伦的贾珍呢?偷娶尤二姐的贾琏呢?他人品差,“为了把扇子,弄得人倾家败业”,但胡乱断案的贾雨村呢?凤姐也因为三千金断送了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两条性命。讨个母亲房里的丫鬟,虽然让人看着不像,就礼数来说,没大错。为什么最后闹得这么神憎鬼嫌的?说穿了就是,他一个“上了年纪”“胡子都苍白了的”的老人,合该德高望重,居然还色欲攻心。老色鬼可不人人喊打。
  
  老色鬼不是一天练就的,他也经历过翩翩佳公子阶段的。可以想像他的童年,和宝玉一样,脂粉堆里长大,丫鬟老妈子捧凤凰蛋似的把他捧大,从小嗅惯女子们的体香和粉香。渐渐成人后,自然也去声色场合走走,更彻底地学会吃喝嫖赌。
  
  他与贾政都不是科举出身,贾政以之为憾,贾赦却高唱读书无用:“咱们的子弟都原该读些书,不过比别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他说的是实话。他不求上进,因为并无上进可求;他不慕发达,因为他生来就有爵位。他不打仗,不经商,不旅行,不发明创造……这是彻底的,无欲无求也无聊至极的人生。
  
  罗素说:“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
  
  也有人说:“幸福的三要素便是:有事可做,有人可爱,有事物可期待。”
  
  这是西方的人生观,与东方文化格格不入。至少放在红楼里的老少爷儿们身上,他们不追求知识,也不怜悯人类的苦难,终日里无所事事,不爱谁(除了宝玉),也不期待未来,倒反过来希望日子就这样下去,泼天富贵享用不尽。所以,如果贾赦不泡妞——你让他干嘛去?
  
  同样的困境,也在宝玉身上,只是他自己不觉得。


  
  儒家所说的“修身齐家平天下”他皆无兴趣,是尽人皆知的无事忙,特别愿意院子里有点儿什么事故,可以掺和一下。迎春画院子,他每天过去帮忙;平儿捱打,终于有机会帮她理妆,他喜出望外;诗社神马的,他最有兴头。吃不完的饭,过不完的生日,整个大观园跑九遍,还是不断的“愈觉烦闷”“各处游的烦腻”。烦了闷了怎么办?在女孩子身上腻歪。
  
  见“鸳鸯低头看针线……宝玉便把脸凑在她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鸳鸯只能叫袭人来解围。他若不是年纪小,不是书中第一男主角,这种动手动脚的行为,嫌不嫌死人?
  
  湘云帮他梳头,他“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要到了贾赦年纪,他尊嘴碰过的胭脂,人家还能要吗?只能心里骂一万遍咸湿佬,给扔了。
  
  对一切世间好颜色,他都不可自抑地动心。袭人回家,他去探望时,一眼看到个穿红的妹子,便念念不忘:“我因为见他实在好的很,怎么也得他在咱们家就好了。”他未经人事,不知道钱是解决“怎么得”的万用宝物。总有一天他会懂。但问题是,不说姐姐妹妹们,光他自己房内使用的丫鬟,都二十多个呢,好赶上小规模的后宫了。
  
  宝玉一旦摆脱掉青涩,从软萌小正太变成老爷儿们,所有风流怪癖就会成为真正的恶习。为了尽量延长他与诸人的青春期,《红楼梦》里时间忽快忽慢,有时跳带有时倒带,宝黛钗们都时大时小,最显著的例子是巧姐儿,一会儿是婴儿,一会儿是少女。这是最无可奈何的作法,让情爱的萌芽停留在萌芽,知道再往前一步,就是色欲甚至下作。
  
  故事与读者,终有一别。黛玉之死,成为收梢,阻断了宝玉身不由己的下滑,他以出家终止了时间流。作者干脆利落地作了决定:他们永远不会长大,是中国语境下的彼得潘,不沾一点俗世的尘埃。
  
  但贾宝玉不长大,还有甄宝玉、王宝玉、李宝玉呢,总有一个宝玉要长大。虽说儿女会追随父母的脚步,我打赌他不会长成贾政。从前,我以为他会褪变成西门大官人——大观园原就从西门家的花园化出来,一妻五妾各自减去二十岁,就是园中的莺莺燕燕。
  
  但还是不一样。西门庆更入世更积极,贪财好色,也想当官也会对权贵巴结。他庸俗肮脏,但这世间还有他的位置。而宝玉呢,除了停在一个时间停滞的大观园里,好像看不出世上哪里有适合他的位置。他会越来越老,正常地丑陋下去,但他的心可能不会变,仍然爱红,喜欢在女孩子堆里厮混,对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怜香惜玉,憎恶婆婆妈妈们——哪怕自己也早到了大爷大伯之年,也得“三嫌老丑换蛾眉”。到末了,无非是“姬妾众多”,“贪多嚼不烂”——这都是书里给贾赦的评语。自然,宝玉归根结底是善良的,他不会如贾赦般作孽。
  
  从宝哥哥到赦大老爷,太吐血了,如何避免?
  
  台湾作家林佩芬的《故梦》以她父亲为原型,说了一个被赶出大观园的贾宝玉:陆天恩,生于清朝最后那几年,家里世代簪缨,与皇室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是家中唯一的子嗣,从小在祖母和母亲的呵护下长大,养得弱不经风、金枝玉叶。“一十七年未离母”,是活生生的贾宝玉,也一样忒煞多情,他的俊美、才学、家世,令他俘获许多女子的欢心,但是,炮火隆隆逼近,改朝换代是天意难违,先是民国,最后辗转去了台湾,没有家族没有亲朋无人可帮扶,他必须要靠双手养活自己了。为了谋生存,他做了船员。
  
  而曹雪芹本人,其实也是遭遇了家败人亡后,在“举家食粥”中,为我们写下了这一本珍贵的书。是破败成就了他,这世间不缺一个脂粉丛中打滚的纨裤子弟,却确实需要一个伟大的作家。
  
  照我看来,他们两位都是幸福的,因为“有事可做”了。但大部分人,还是宁做贾赦,也不要做陆天恩或者曹雪芹吧?


作者:叶倾城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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