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荷:狠狠心,我们都是可耻的围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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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颐酒店住客弯弯的遭遇让女性朋友的不安全感又提升了一个等级。
就在大家讨论“遇见暴力如何保护自己”的时候,我有个朋友发了一条有次他想见义勇为反而被打的例子表明态度。
还是像柳岩那件事情一样,我并不想总是归纳到“女性主义”这个视角。但我也不想伪装成一个“理中客”,我特别想提醒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做好人的成本有多高。做好人,只有不利,没有鼓励。
知乎上有个人讲述自己见义勇为却被指责的经历,最后他感叹了一句“只能做好把自己当作一个准备随时引爆来惊醒世人的炸药包”。
是的,在中国当代社会,“好人”的定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意味着“有责任感”、“热情助人”或者“受人尊敬”。而是成为了一个随时会把自己也炸死的代名词。
从前的古代社会,还依存“好人有好报”这样的“因果论”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而现在细想想,我们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就是“闲事莫管”,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两次在街上遇到男人打女人,刚想上前就被朋友一把打开“关你屁事”。
所以中国人的围观,一开始其实是从“邻居不插手闲事”开始的,接下来是路人不插手大街上的闲事,直到整个人类,只要不触及我的个体利益,万事与我无关。
据说那些狡诈的政府,比如《1984》那位无时不刻关注你的“老大哥”也正是用这种它温水里煮青蛙的方式来统治他们的,“坏人们”一点一点试探底线,直到整个社会都变成盲人。
孔子的弟子子贡曾经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编者按:端木赐,即子贡),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而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孔子早从那个年代就敏锐地察觉到了,“道德”当然不能成为“做好人好事”的“酬劳”。
我都已经不想再举那些摔倒的老人去讹救助者的例子了,“好人”都去哪里了?好人被扼杀在既没有感谢还会被炸死的摇篮。
讨论这个话题的最后,是朋友问我,那么,做好人到底有什么奖励?
有句鸡汤说什么,上天对我们这种善良的人最大的奖励就是让我们成为好人。
我每次都想对这句话竖中指,我很想给朋友举例说有地方政府也设立过“好人奖”。但它和“做了好事反被讹”相比,是那么杯水车薪。
资料图:小品《碰瓷》剧照资料图:小品《碰瓷》剧照
我所知道的是,西方人做公益服务和志愿者活动,从小在学校就有专门的各种机会和安排,有的是可以加进学分,有的是学校必须要求积累多少个小时的,有的是升大学的时候会大大增加录取率的(录取时候参加公益与否也会是考察标准之一),结果就是做公益活动从“好处”变成了习惯,到最后有没有好处都会有人去做,成为社会风习惯。
有人也会说,制止罪犯的风险,应当由警察去承担。好吧,请看看我们的纳税人在报警之后收到的回应是什么?“四天以后才回来”,“不属于管辖范围”。
所以,裸露出来的事情往往只是表象,如果政府依然不作为,只是一味地提出“易风移俗”,指望通过口号而不是促进“好人好报”这样的行为准则。一切都属于虚谈,和典型的“道德绑架”。
而在我们这样一个“乐崩礼坏”的年代,这样一个“发微博比报警更好使”的社会,如果政府不交出“主动”、“及时”这两个词,所有人到最后都一样:既不想去承担什么责任,也没有办法变成坏人。于是狠狠心,成为当初我们自己都不齿的“围观群众”。
(原标题:《围观者的迟疑:是谁杀死了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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