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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福东:战争造成的重婚,结局滋味各不相同

2016-11-08 韩福东 大家



文 | 韩福东


周忠明出庭应诉时,穿着黄卡其美式空军制服,雄赳赳气昂昂。他是中国航空公司机械员。原告钱银仙则是一个小脚中年娘姨,穿蓝色短袄,黑布裤。

“古典美人与现代英雄,双双对簿于公堂之前。”上海《申报》在1946年10月5日的报道中这样写道。距离双十节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又一个抗战英雄被控重婚的案子,在上海地方法院开庭。站在被告席上的,除了军人周忠明,还有他的“抗战夫人”。

何谓“抗战夫人”?用历史学者吕思勉的话说:

“所谓抗战夫人,事实是这样的:因兵乱,夫妻隔绝了,夫在是其所居的地方,另娶了一个妻,倘使在隔绝的状况终止以前,他本来的妻,亦已改嫁了,或者死亡,或者失踪了,那他还是只有一个妻,虽然当其另娶之时,犯有重婚之罪,事实上也就没有人来追究他,如其不然,问题就发生了,在现今,不论男女,在配偶之外,都不能另有配偶,问题固然严重,即在从前,一个男人,不妨有两个以上的女人时,也要发生嫡庶争执的问题的。

夫妻隔绝而再嫁了,自然也是有的。那么,为什么不发生抗战郎君的问题呢?那是因为在中国,女子不能同时有二夫,既经再嫁,和前夫自然离绝了,如其破镜重圆,则和后夫又自然离绝,所以不会发生问题,在男子就不然了。”


八年抗战,“抗战夫人”的现象非常普遍。“五陵人”在一篇文章中提道:“据说市妇女会主持的法律指导所,为妇女界义务出庭的大都是遗弃案子。其间想来定有不少系‘抗战夫人’作崇。”(《申报》1946年7月21日,《三言两语集:但愿风平浪静,从此并无下文》)

上海第一例此类诉讼的被告是萨本驹,他是海军上将萨镇冰的侄孙,本人也得过英皇颁发的抗战勋章。

周忠明则是媒体报道的上海第二例“抗战夫人”的男主。原告钱银仙是江苏南通人,36岁。按她的说法,她早年入海门周家为童养媳,民国十九年(1930)与周忠明结婚,曾生一孩,数月夭折。结婚第二年,丈夫周忠明即离家投军,一别十五载,鱼沉雁落,竟遗弃不顾。钱银仙因不堪姑翁虐待,乃来上海为佣。后来她打听到丈夫在重庆,并且已经另娶了一个“抗战夫人”。她数度去信交涉,奈何关山险阻,无法寻夫。抗战胜利后,周忠明和“抗战夫人”来到上海,钱银仙从乡友处得知消息后,即前往牵涉。谁知周忠明不但不肯赡养,反而不认前妻。


▲ 《一江春水向东流》海报


钱银仙认为,周忠明停妻再娶,已构成重婚罪。她当庭递交了一件证据,是周忠明写给钱银仙母亲的信函,其中的措辞足以证明周忠明与钱银仙确为夫妇。

但周忠明对此并不认可。他表示,钱银仙确为童养媳,但两人未结婚,故虽有夫妇之名,但无夫妇之实。育孩之事,毫无根据,纯属虚构。

法官认为,钱银仙提供的信件,事实明显,两人确为夫妇。周忠明和钱银仙被要求先行庭外和解,如和解不成,则改期再审。

“抗战夫人”案产生的时代背景复杂,所以连法官也倾向于和解了事。当事双方也大多抱此种态度吧。这也是为什么抗战期间重婚案如此之多,但真正闹到法庭的却屈指可数的原因所在。

有个叫“柴扉”的作者在上海抗战夫人第一案之后,即在媒体撰文,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婚姻纠纷的调解机构,在我国尚不多见。这种纠纷的调解其实不应该完全诉诸法庭。它是属于社会服务范畴的,社会部所设各地社会服务处应该当仁不让,担负起婚姻调解的任务来。像陈季政控告萨本驹、史璧人通奸、妨害家庭案(所谓抗战夫人案),终于免不了诉诸法律。其实,在健全的社会,本案的初步应由社会服务机构来调解。”

举几个“抗战夫人”的显例:蒋经国娶了蒋方良之后,抗战期间又在江西与章亚若同居,“抗战夫人”章亚若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均随母姓,一直未获蒋经国认领。其中章孝严在蒋经国逝后更名蒋孝严,现为国民党荣誉副主席;郭沫若的妻子于立群也是抗战时重婚所娶,于立群一直陪伴到郭沫若病逝,后自缢而亡;国歌词作者田汉原配林维中,抗战期间又娶妻安娥,这是1940年代末舆论津津乐道的文坛八卦。


▲ 蒋经国与章亚若


查当时媒体报道可知,保绥署少将高级参谋苑崇谷在战后接收北平的过程中,冒领敌产被逮捕。在调查涉案房产时,也牵扯出他现在的妻子庄友青是“抗战夫人”,原配何王惠已回东北的故事。

抗战期间重婚者多矣,但更为大规模的再娶出现在1950年代之后。抗战胜利不久,内战烽烟再起,国民党最后“转进”台湾。和抗日初期看不到战争结束的希望一样,台湾的老兵也慢慢适应了分离的现实。等到1987年底,蒋经国开放台湾老兵回大陆探亲之时,时光已经飘过了四十年,足足是八年抗战的五倍。在台湾老兵再度踏上大陆这片土地时,有“重婚”机会的大抵都已再娶,参照“抗战夫人”的说法,他们多有了“转进夫人”。

如果说,“抗战夫人”还容易激发媒体的道德声讨,“转进夫人”的存在则只获得舆论的一致同情。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差异?八年的无望抗战还算短吗,一定要等到四十年的光阴才能平衡我们心中的道德尺度?这说明即便并非自觉,但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对婚姻忠诚的衡量标准、成本考核。很少有人将忠诚的成本设置超过四十年。

1948年,当田汉的“抗战夫人”安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了如下的声辩:“女人为什么非常看重结婚这个形式?在封建社会里,女人就是依靠这种形式来取得她的合法地位的。其实,这是非常可怜的地位,假如男女的结合是基于爱情的话,同居也好,结婚也好,有什么关系呢?企图用结婚这一形式作为爱情的保障,那是不可能的。”她的说法会让很多人不适。但假设,这句话来自与爱人分离四十年的台湾老兵的“转进夫人”之口,我们的观感是不是会有不同呢?

那么问题来了,分离多少年,是你能接受的婚姻忠诚的底线?


题图为:描写“抗战夫人”的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海报


【作者简介】

韩福东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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