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大改!湖北省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对基层人才有何影响???

2018-01-18 桔灯勘探


昨天(1月17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六部分 19 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湖北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 3 至 5 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全省 355 万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包括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多条举措:


  • 非国企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正高


首次明确职称系列全部设置到正高,目前尚未设置正高的实验技术等均设置正高职称,对以往已设置了正高的工程、统计等专业也取消了限制条件。


湖北省早在2003年对统计、审计专业设置了正高级职称,2005年对部分工程专业设置了正高职称评审,但这些专业的评审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


首次明确取消原有这些限制条件,体制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均有机会申报。


  • 取消外语和计算机门槛


明确要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首次提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全面取消外语和计算机的门槛设置。


放宽对申报学历的要求,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的学历、资历条件放得更宽。


  • 离岗创业业绩可作职称评审依据


首次明确在湖北省工作一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在湖北省申报职称。


明确今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小微企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等的申报渠道将进一步畅通。科技、教育、等领域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享有平等权利。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密集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离岗创业,离岗创新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 特殊人才可直接认定正高职称


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等人才计划项目专家,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制,由用人单位推荐,省职改办审核,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


其他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3年内可比照国内同资历、同水平人员直接申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 改进基层人才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限制,不作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可以项目报告、技术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论文作为评价要素。基层人才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 向高校等下放职称评审权


首次明确向市州县、高校、学会、企业等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条件成熟的行业学会、协会或地方组织有序承接政府部门职称评审相关职能。


其中高校职称改革方案2017年已先行出台,向湖北省 80 所高校全面下放职称评审权,明确高校教师由学校自主评审、自主发文、自主办证,政府不再审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结果。


建立“双随机、两公示、四公开”机制,随机抽查评审委员会、随机抽查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开职称政策、评价标准、办事程序和抽查结果,规范评审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具体文件细则请关注湖北省政府和人社厅网站。



- End -


欢迎添加小桔

微信号:xiaoju22303

< 请注明:姓名+单位+职务 >

< 长按二维码识别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