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华为再回应李洪元事件!华为宣布再对美国出手!
12月5日,华为在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在美国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美联邦通信委员会违反美国宪法,并再次回应了李洪元事件。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
李洪元事件不是劳动纠纷
发布会上,对于近日高度关注的华为前员工李洪元被拘留251天后无罪释放一事,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表示,华为感谢公众和社会对该事件的关注,但这不是一个劳动纠纷事件。“我们的声明写得很清楚,对涉嫌违法犯罪进行举报,所以它不是一个劳动纠纷。我没有再多的评论。”
华为起诉美联邦通信委员会
违反美国宪法
针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华为12月5日在美国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认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有关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11月2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将华为认定为美国国家安全威胁,并禁止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使用通用服务基金购买华为设备。华为认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直接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没有给予华为就相关指控进行反驳的机会,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也违反了美国宪法、《行政程序法》等美国法律。
有美国媒体认为,这是美国联邦政府试图遏制中国通信企业影响的最新努力。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表示,自2018年3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首次提出这项提议开始,华为和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提交了多轮事实依据和反对意见,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却对这些事实依据和意见完全忽视。此外,华为还提交了21轮详细意见,阐述该决定对偏远地区用户和企业的伤害,同样遭到无视。
该案件华为方面的首席律师表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没有权力作出国家安全认定,也没有权力基于该判断限制联邦补贴资金项目基金的使用,更没有国家安全方面的专业认定能力。
显然,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并不是基于证据作出这判断,而是基于对中国法律的根本性误读以及不合理、不可靠和不可接受的指控和影射,这纯粹是一个无理、糟糕的预先审判。
替代方案增数亿成本
美农村运营商"买单"
华为企业沟通部副总裁宋凯表示,美国农村地区依赖华为的设备来接入网络,其他厂商不愿意在“非常偏远、地形条件艰苦以及人口稀少的”地区开展业务。这项禁令以及随后发布的移除和替换华为设备的提案,将带来数亿美元的额外成本,甚至会导致一些小型运营商破产。
华为官方:起诉FCC违反美国宪法
称FCC的认定结果随意武断,
未给予华为行使正当程序的机会
华为今天在美国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认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有关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FCC于11月22日通过一项决定,将华为认定为美国国家安全威胁,并禁止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使用通用服务基金(USF)购买华为设备。在向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华为认为FCC直接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没有给予华为就相关指控进行反驳的机会,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华为同时认为FCC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或合理的理由来支撑其武断随意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行政程序法》等美国法律。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在发布会上表示,“仅仅因为华为是一家中国公司就禁止我们,不能解决任何网络安全问题。”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
他还补充道,FCC主席Ajit Pai和其他委员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他们认为华为构成安全威胁的指控。自2018年3月FCC首次提出这项提议开始,华为和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提交了多轮事实依据和反对意见,但FCC却对这些事实依据和意见完全忽视。
宋柳平在声明中表示,“华为还提交了21轮详细意见,阐述该决定对偏远地区用户和企业的伤害。但FCC却无视所有这些意见。”
他还说道,“美国农村地区的运营商,包括蒙大拿和肯塔基的小镇、怀俄明的农场等地区的运营商,之所以选择与华为合作,因为他们认可华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FCC不应该禁止华为和运营商合作为美国农村地区提供联接服务。”
案件首席律师Glen Nager表示,FCC未按照相关标准就通过了这条仅针对华为等中国公司的决定,且FCC自身也承认是针对中国公司。
此外,Glen Nager说,该规则还超越了FCC的法定权力,因为FCC没有权力作出国家安全认定,也没有权力基于该判断限制USF基金的使用。此外,FCC也没有国家安全方面的专业认定能力。
Glen Nager还表示,对华为做出的这一决定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他指出:“FCC并不是基于证据作出这一判断,而是基于对中国法律的根本性误读以及不合理、不可靠和不可接受的指控和影射。该决定纯粹是一个无理、糟糕的预先审判。”
华为企业沟通部副总裁宋凯表示,FCC的这项决定不利于提升美国农村地区的联接水平,因为这些地区依赖华为的设备来接入网络,而其他厂商不愿意在“非常偏远、地形条件艰苦以及人口稀少的”地区开展业务。他还表示,这项禁令以及随后发布的移除和替换华为设备的提案,将带来数亿美元的额外成本,甚至会导致一些小型运营商破产。
2019年12月5日华为新闻发布会宋柳平发言全文
2019年12月05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发布会。
今天早上,华为提交了一份起诉书,请求法院推翻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通过的一项非法决定。
11月22日,FCC通过了一项决定,将华为认定为国家安全威胁。
该决定将禁止美国运营商使用通用服务基金购买华为设备。
美国农村地区的很多用户和小型企业仍未接入移动网络,这一决定将损害他们的利益。
FCC声称华为构成安全威胁,但FCC主席Ajit Pai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这是美国政府近来惯用的做法。
“华为是一家中国公司。”这是他唯一能给出来的借口。
他还试图散播对华为的恐惧情绪,使用诸如“后门”等词汇散播恐惧,但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其他FCC委员也使用了同样的说辞。
与5月份的实体清单一样,这一决定受到政治因素驱使,而非基于安全考虑。
这些政客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华为已经与美国农村地区运营商合作多年,我们的客户信任我们的设备。
他们是自己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他们愿意与我们合作。
美国农村地区的运营商,包括蒙大拿和肯塔基的小镇、怀俄明的农场等地区的运营商,选择与华为合作,因为他们认可华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他们也尊重我们的服务,因为其他设备厂商不在乎他们的需求。
这些运营商往往被大型厂商忽视,因为在农村地区提供服务并不能带来可观的收益。
政府不应该对这种为实现美国农村地区的联接开展的通力合作一禁了之。
自2018年3月FCC推动这项针对华为的禁令开始,多家农村地区运营商都提交了反对意见。
其中包括美国农村无线运营商协会。
华为也提交了21轮详细意见,阐述该决定对偏远地区用户和企业的伤害。
但FCC却对这些意见视若罔闻。
毫无依据的国家安全威胁指控是非常危险的。
美国政客称他们非常担心网络安全,我们也有同样的担心。
但事实上,仅仅因为来自中国就禁止华为等公司不能解决任何网络安全问题。
如果FCC真的担心电信供应链的安全,他们应该意识到:任何厂商在中国生产的设备都有同样的风险。
这不仅包括华为、中兴,也包括诺基亚、爱立信,他们也在中国生产设备。
用中国生产的一套设备替换另一套在中国生产的设备……政客和安全顾问都是聪明人,他们对这点应该更清楚。
美国政府从未出示任何真正的证据,证明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
这是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证据。
在被要求提供事实依据时,他们回应称,“公开证据也可能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
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就在上个月,比尔·盖茨表示,“如果认为只要是来自中国的东西就都是不好的……,这是非常疯狂的想法。”
我们非常赞同他的说法。我们愿意与美国政府合作证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是安全的。
FCC在通过这项决定的过程中,未让华为行使正当程序,也没有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而是大声、公开地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
FCC的这一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诉诸法律行动。
2019年12月5日华为新闻发布会Glen Nager发言全文
2019年12月05日
上午好!我叫Glen Nager,是华为的外部律师和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我们通过提交复审起诉书,对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最近通过的一项命令发起挑战。FCC禁止使用联邦通用服务基金(USF)从被FCC认定为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并武断、随意地将华为认定为此类公司。
FCC本应基于规则制定程序发布面向整个电信行业的规则。但实际上,在几名国会议员的要求下,FCC未按照相关标准就通过了这条仅针对华为等中国公司的命令,且FCC自己也承认针对华为等中国公司。而FCC在没有给予华为行使正当程序机会、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将该命令应用于华为。
该命令还超越了FCC的法定权力。根据《通信法》里有关普遍服务的条款,FCC没有权力作出国家安全认定或基于国家安全认定限制USF基金的使用。而且FCC的确没有国家安全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权力。根据宪法,国会也不能赋予FCC此类权力,因为FCC是一个不用听从总统指令的独立机构。
FCC的这一命令是武断、随意的,没有针对拟议规则收到的意见里提出的多个法律依据和重大事实进行回应。其成本收益分析只考虑了禁止使用USF基金购买华为等中国公司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成本。由此可以看出,该规则仅仅只是用来针对这两家公司并加重其负担的工具,其目的并不是制定统一适用、公平的规则来切实保护电信网络及其供应链。
该规则措辞含糊,不符合法律要求,且不符合正当程序。该命令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来判定一家公司是否对通信网络或供应链的完整性构成真正威胁。这再次表明,FCC发布该命令的目的仅仅只是对华为等中国公司施加限制。另外,在通过该规则前,FCC未按宪法要求给予华为行使正当程序的机会,包括对提出的证据进行驳斥、与证人对峙以及召开一个公平、中立的听证会,而是直接武断地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这一行为有悖于所有美国宪法传统。
FCC对华为的初步认定也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FCC的认定是基于对中国法律的完全误读以及对华为不合理、不可靠和不可接受的指控和影射,而非基于证据。该认定纯粹是一个无耻的、糟糕的未审先判。
美国一直遵循的法治原则不允许政府机构采取这种专断、不公平的行动。根据美国法治原则,最终目的不足以证明该非法手段的正当性。我们相信,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将会宣判FCC的这一命令无效。
谢谢!
2019年12月5日华为新闻发布会宋凯发言全文
2019年12月05日
大家上午好!
刚才宋柳平博士和Glen Nager先生已经陈述了我们此次诉讼的法律主张。接下来,我会以个人的亲身经历给大家讲述为什么我们要发起这次诉讼。
华为企业沟通部副总裁宋凯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前往蒙大拿州斯科比小镇拜访客户的情景。斯科比位于美加边境附近,是一个人口只有1,000人左右的小镇。当地的运营商客户CEO在他的办公室接待了我,他跟我打招呼时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欢迎来到‘无名之乡’”。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从达拉斯出发,在丹佛转机,又开了3个小时的车才到那里,一共花了差不多7、8个小时。真可谓是到了“无人之乡”。
美国偏远地区的网络联接一度曾非常糟糕。如果你的车或者拖拉机坏了,你连电话都打不了。你要是用手机叫救护车,根本没有信号。
如今,情况有了很大改善,而华为功不可没。我们在其他厂商不愿意去的地方搭建起了网络。这些地区要么非常偏远、地形条件艰苦,要么人口比较稀少。
其他厂商将这些地区的用户从他们的客户清单上划掉,将其定义为“低价值客户”。
但在华为的字典里,从来没有“低价值客户”这个词。
在美国,我们的设备主要销售给40家小型无线和有线运营商。这些运营商为偏远地区的学校、医院、农场、家庭、社区大学和急救中心提供网络联接。
稍后我会播放一段视频,大家可以听一听其中一些农村运营商的心声。他们会告诉你们他们有多信任和依赖华为,以及当其他厂商都抛弃他们的时候,华为是如何与他们并肩合作的。
这些小型无线和有线运营商给偏远地区搭建了一条数字生命线,但这条生命线需要依赖通用服务基金才能维持。
FCC颁布的新规将禁止这些运营商使用该基金购买华为设备,甚至还要求这些运营商移除他们已经安装的华为设备,这将为运营商带来数亿美元的额外成本。有些运营商说,如果他们不得不遵守这一规定,可能会以破产告终。
然而,真正令人痛心的是:移除华为设备并不会让美国的网络更安全。
ICT行业有很多厂商的设备都是在中国生产的,其中有一些甚至还与中国国有企业成立了合资企业,他们的设备也在美国网络中广泛使用。FCC一位委员说过,美国差不多40%的网络中都含有中国生产的设备,针对华为并不会改变这一现状。
因此,除了今天讨论的法律问题,我也想请大家记住:
我们的美国客户致力于为偏远地区的用户和社区提供关键的网络联接服务。这些用户需要依赖华为设备接入网络。
因为这些地区规模太小、交通不便利、无利可图,其他厂商都不愿意与他们合作。
只有华为挺身而出。这也是华为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今天,我们正是在争取我们做这件事的权利。
谢谢!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自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新闻联播、环球时报、新浪、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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