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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 | 基于大数据的医保监督机制创新

杨燕绥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6-25
作者
杨燕绥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


  基于信息手段获得的大数据,只有被监督和决策机构利用才能称之为宝库,不然则是高成本的信息垃圾堆。有了智能审核系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小马拉大车的医疗保险机构可谓鸟枪换炮,由被动变为主动、简单控费变为合理控费、财务管理变为效用管理。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如何建设医疗服务治理机制提出构想。
  
  1.合理控费
  
  以用药为例,基于控费原则和比例式管理,进而根据药品的规格、转换比和上传的用量、频次,参考说明书的用量计算出该药品的实际可使用天数,结合急性、慢性病用药量进行配药量的审核,监督工作可以细化到医生,从而避免简单执行药费比例、不尊重医生处方权和特殊病患需求的现象。
  
  2.客观评价
  
  基于医疗服务大数据,可以分别建立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药品、材料、检查、护理和参保患者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型,为抑制医患道德风险、筛选医疗服务机构和医保医师奠定基础,引导医疗服务的利益相关方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实现合理控费。特别是在社区医疗服务和私人诊所进入医疗保险时,这项工作尤为重要。无论医生在公立或私营、城市或农村、本地或外地的医疗机构,还是在大型医院或小型诊所,只要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必须进入智能审核系统。实践表明,在先行使用智能审核系统的城市,疑似处方量迅速减少的同时,药品费用、耗材费用和检查费用顺势减少。以成都市为例,2010年在扣除趸交资金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出现缺口。基于智能审核系统加强治理之后,2013年开始止损,2014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出现结余。苏杭等地更是呈现医疗服务增加和医保基金结余增加的良性状态。
  
  3.科学付费
  
  目前国外最科学的付费方式即DRGs,这不仅需要统一编码,还需要根据病人的主要诊断(MD C)、治疗方式(是否进行手术)、临床危重等级(根据合并症或并发症的严重程度、性别、年龄等确定)、费用支付权重数据(C W值)以及平均住院时间(ALOS)等因素,将病人分为若干组,每组制定一个费用支付标准。显然,没有真实的、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很难在医药保之间达成共识和进行DRGs付费。
  
  4.协议定价
  
  基于医疗服务大数据,可以在医疗服务利益相关人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经济学、数学、医学、政策等多种方法,科学评价常用的、高额的、可替换的药物以及医疗服务质量。例如,比较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所需的传统肝素制剂与新型直接抗凝药比伐卢定的健康产出及经济性,后者价格高于前者,但如果实行PCI术前的术后出血风险评估制度,对高风险患者使用比伐卢定,再把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心梗再发所产生的效用加上去,后者可获得较好的成本效益比。基于国家药物管制原则,对原有价格目录进行修订,对原有医疗价格体系进行调整,建立协议定价机制,既要结束政府官僚价格(严重脱离实际),也要避免某一方再次垄断价格(如重庆药价改革召回案),还要避免简单抑制药价,对常用药、高价药和替代药等应当基于价值评估进行定价。
  

  总之,医疗服务治理是医疗服务利益相关人之间长期合作与共赢的过程,智能审核是必要工具。医疗保险机构是代表参保人利益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具有遴选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短名单和优先要约的权利,因而具有建立医疗服务治理机制引擎的功能,基于协商定价、科学评估、合理补偿,让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详见
《中国医疗保险》第7期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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