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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谈判药不纳入考核,一刀切的“药占比”是否离“失宠”不远了?

青年药政论坛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3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廖化


自去年7月国家药品谈判结果公布以来,36种谈判药品的落地实施问题备受关注,不论是参保患者、医保部门还是相关企业都希望谈判药品能够更快惠及大众。但现在,谈判药品的落地在一些地区仍迟迟没有进展,这与目前对医院实行考核的“药占比”政策不无关联。近日,继重庆、安徽、广东等地发文表示对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后,天津也宣布对谈判药品进行单独管理,保障谈判药品供应。让我们再来看看“药占比”到底管住了什么,合理不合理,必须不必须。

药占比是指药物费用占整体医疗费用的比例,深化医改以来,从一项地区性的合理用药指标,被调整为用于考核具体医院的刚性指标。


至于原因,有专家说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解决日益严重的“以药补医”痼疾和不合理用药问题。也有人说,刚性的指标最便于监管操作,非常适合一刀切的行政命令。


2015年国办发文将药占比控制到30%,在控制药品使用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正常医疗服务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去年年底部分地区的突击控费还引起了社会热议。


想想也是,医院为了完成指标,肯定会把任务分到每一个科室,科室再分给每个医生。一旦药占比超标,医生的奖金可能就没有了。粗暴的指标分解必然冲击正常的医疗服务,不但打击医务人员工作主动性,还可能引发更大的医患矛盾。


那促进合理用药的政策初心有没有达成呢?显然没有,这一点大家观点基本一致。


问题来了,花那么大力气,造成那么大影响,为何成效不显呢。综合一些观点发现,原因大概有这么几个:

1

药占比和合理用药之间没有紧密的逻辑关系

可能有一些侧面的影响,但合理用药的形成是很多因素合力的结果,药占比的高低左右不了用药结构。用一句绕口令解释,合理的医疗行为会形成合格的药占比指标,但合格的药占比指标不一定等于合理的医疗行为。


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医院应对药占比考核的办法很多,比如把非药品的收入增加一些(多做一些检查,多用一些卫生材料),跟院外的药店合作等。虽然明面上药占比是合理的,但实际上是另一回事。有人说,这种一刀切的指令,因为忽略了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层级医院之间的差异,确实不好执行,不能全怪医院抵制。

3

以药补医的原因

以药补医其实是一种交叉补贴现象,在我国的医疗领域非常普遍。在低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人的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医疗服务的人力成本长期偏低,使得医疗机构只能通过其它方面来找回。


4

政策实效在现实中打了折扣

理论上,医院应该为了降低药占比,用价格相对低的仿制药来替代原研药,以及减少一些临床易滥用药品的使用等等。但现实比理论复杂,受各种利益关系的制约,实际能真正发挥多大积极作用,真不好说。


综上,以推动合理用药为目标的政策虽多,但是最核心的内生机制还没有触及到,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药占比实际上是一个政策补丁,缺乏系统性考虑,有一定副作用,只能不停地打补丁。


虽然争议不断,但药占比还是成为了最受关注的医疗服务管控手段。所以,问题的根源不在药占比本身,就像零差率一样,这种一刀切的行政命令之所以屡见不鲜,实质上是公立医院行政化管理思想在作祟。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只有进行医疗服务供给侧的去行政化改革,破除机制产生的土壤。届时,以药补医的顽疾也将不攻自破。

 

注:本文部分观点根据《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举办的第11期青年药政论坛发言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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