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数据分析 | 药品零加成制度是如何影响药品价格的?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岳阳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为改变 “以药养医”模式,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试图通过控制药品价格达到降低药品收入的目的。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采取包括药品零加成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药品价格规制制度。如2006年开始针对药品加价率进行规制,201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院系统取消药品加成。截至2017年底,国家卫计委宣布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已经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零加成制度规制药品价格的政策逻辑是取消药品销售加成,以降低药品销售价格,并通过去除开药盈利的激励根除医院和医生卖药营利的动机。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类药品价格规制虽然可以通过消除医院的销售加成降低药品定价,却不能避免药企针对价格规制而做出对药品定价的调整,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立医院系统面临的各类委托代理问题,因此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政策目的。
这种担心基于的理由是:我国医疗市场中医疗服务供给方的信息优势和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是造成“以药养医”模式的根本原因,而药品零加成政策并不能改变供方的信息优势和市场地位,这就导致即使不存在价格加成,药企也可以通过回扣、返利等方式向医院支付部分药品销售收益,从而确保医生能够在处方中选择己方药品。
因此,为了了解药品零加成政策对药品销售价格的影响,本文基于医保抽样数据和药品中标数据,考察这一制度对各类药品招标价格的影响。
我们首先通过整理各地区医保部门的政策文件获得各地区开始具体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的时间。然后使用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2013-2017年CHIRA数据库的医保抽样数据对药品价格和诊疗价格进行描述统计。
图1描述了药品价格和诊疗服务价格随零加成政策执行时长的变化。对于药品价格,从政策前第10个月开始,药品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并在政策前1个月达到最高值30元。在政策执行当月药品价格下降到29元,政策后1个月进一步下降到28.5元。在政策后第2个月到政策后第6个月,药品价格又开始上升,除政策后第5个月除外,药品价格基本在28元到30元之间变化,随后又开始下降并在政策后第10个月达到最低,此时价格是26.5元。政策后第10个月之后药品价格又明显开始上升且在政策后第14个月达到29元。
注:图中x轴为政策执行月份,其中月份为0表示政策执行的当月。药品价格单位为元。
本文使用了各省市阳光招标平台2006年到2020年间的213万次药品中标记录展示了各类药品的中标价格变化。由于药品价格分布较为分散,我们使用药品价格的对数值展示其分布。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变化,各组药品的价格整体都有一定上升。
注:图中为价格分布,其中从上到下五条横线分别为这一时期此类药品价格的上界(去除所有离群值和极端值之后的最大值)、上四分位(该样本中所有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后第25%的数字。)、中位数(该样本中所有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后第50%的数字)、下四分位(该样本中所有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后第75%的数字)和下界(去除所有离群值和极端值之后的最小值)。
为了对比药品零加成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执行前后,药品价格的变化。图3展示了随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加成制度执行,药品平均价格的变化。我们发现,在两个政策推行之后,药品价格出现一定下滑,但是长期而言,平均的价格会保持上升的趋势。而药企会在政策执行之前,提高价格已保留降价的空间。因此,药企策略性的价格调整导致了这两类政策短期内出现药品价格降低的假象。
注:图中x轴为政策执行月份,其中月份为0表示政策执行的当月。药品价格单位为元。基本药物制度样本为加入基药目录的药品,药品零加成药品为所有药品。
这一过程也表明了药企对药品加成规制做出的策略性定价调整过程。在政策执行之前,药企首先会提升价格,以备在基本药物制度或者药品零加成制度执行之后保留足够的降价空间。而在政策执行之后,药品价格会有一定的下跌。
小结:
由此可以看出,各类药品价格规制政策在短期内能够降低药品的价格,缓解“以药养医”的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药企会通过其他途径提高产品价格以保留回扣空间,如将原有的从流通领域提取药品回扣空间的做法改成从原料药提取回扣空间,通过原料药涨价提升药品终端售价,从而部分抵消抹除价格规制对药品销售价格的影响。因此,只有将医疗服务机构和药品销售分离开来,允许处方自由流通,将药物销售真正推向竞争性市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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