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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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医保
Q1
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Q2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Q3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Q4
涉及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Q5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 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Q6
定点医药机构的哪些违规行为,可以投诉举报?
(1)参保人员购药价格高于社会人员购药价格的;
(2)药品交付时打印票据信息与所购药品名称、数量、金额有不一致现象的;
(3)就医购药时不能提供打印收据等资料,相关信息打印不完整,有遮挡涂改情况的;
(4)擅自减免参保人员应自付医疗费用的;
(5)开展实物赠品等促销活动或经营生活用品、化妆品等商品的。
Q7
举报方式有哪些呢?
1.微信
扫二维码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在“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2.电话
拨打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3.写信
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若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能还会获得举报奖励金。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
相关政策解读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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