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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复参保,该保留哪个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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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存在类似的疑惑

该保留哪种参保关系

一起来了解下

几种常见的重复参保情形

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


1.如果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如果参保人是刚入职员工,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职工医保。


3.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但中途就业随单位又参加了职工医保,造成职工医保重复参保,则只保留就业单位参保关系。


4.如果在不同地方分别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如果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

参保人能否选择退保退费?


符合退保有关规定且尚未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可到所属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手续,并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退付。已经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无法申请退费。


例如

采取预缴费方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生效前已经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可依法申请退费。


已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并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造成职工医保重复参保,可依法申请退回相应的保费。


职工医保参保人由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以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办事渠道,办理停保手续。具体如何办理退保退费手续,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是一种欺诈骗保行为,医保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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