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采访:门诊共济改革后,“老病号”花钱少了!
今年1月1日,大连市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参保人在各级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都可按政策由医保按比例报销。
政策实施了一个多月,不少需要定期去医院诊疗开药的患者陆续达到了各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他们发现,自己的医疗支出明显减少。
近日
通过走访各级医院门诊部
对门诊医生和患者进行了现场采访
市皮肤病医院患者门先生
“总额804.8元,医保报销460.75元”。
此次医保政策改革前,参保人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改革后,参保人在二级、三级医院门诊进行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也可以按政策进行报销。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属于专科医院,门诊报销年度起付标准按照二级医院500元执行,在职职工可享受60%的报销额度。门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自己来医院看病,医生提醒他已经达到了“门槛费”标准,下次看病就可以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没想到力度这么大。”门先生感到有些惊喜。他出示的收费票据显示,此次治疗包括226元中成药费、342.8元西药费以及256元治疗费。其中,乙类药品在除去个人先行自付的10%后按60%进行报销,另有三项治疗费用则可以全额按60%的比例报销。最终门先生自付费用为364.05元,医保给报销了460.75元。如果是退休职工,和门先生相同的诊疗支出,在该院门诊报销比例能达到65%。
市中心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戴冰冰
“这次医保政策对于我们科的患者而言是一个福音。”
戴冰冰介绍,患有干燥综合征、系统性血管炎等需要定期随访疾病的患者,门诊化验指标、检查、用药等费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以干燥综合征患者来说,单次的化验费用就需要四五百元。而且这些疾病需要随访的频率较高,初期有些疾病需要按月复诊,之后每年至少需要到院五六次。改革之前,这些在门诊发生的诊疗费用都是由患者自费承担。新政实施之后,只要达到该院1000元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其他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50%,退休人员可报销55%,一年总计能报销1.2万元。这对患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疾病的检查及治疗都要在门诊进行,比如CT检查、胃肠镜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自然也越来越高,个人账户对门诊医疗费的保障越来越难以满足门诊就医需求,这也是国家此次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改革,提高门诊统筹保障待遇的原因之一。
泉水社区居民范阿姨
“以前不享受慢病待遇,现在也能报销了,社区医院药比以前全了。”
大连泉水龙畔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张前路分院,辖区居民4万余人,自门诊新政实施以来,到该中心就医问药的患者越来越多,该中心积极购药,目前配备药品数量已达250多种。
“上个月起,许多居民都来中心咨询,现在社区医院开药应该怎么报销。”该中心主任孙杰告诉记者,此次医保改革对社区医院是一个利好消息,尤其是来社区医院就诊的退休职工,签订家庭医生升级服务包后报销比例能达到85%,是改革中受惠最多的群体。随着市民对政策理解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辖区居民来签约家庭医生升级服务包。上个月以来,该中心已有300余户居民签约,数字还在不断增加中。
原标题:门诊现场采访,“老病号”花钱少了!
来源 | 大连医疗保障
编辑 | 张宸轩 吴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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