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违法!
林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
2022年5月,福建省医保部门在开展涉及第三方责任医疗费用排查工作中,发现涉嫌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调查。经查,2022年3月20日7时许,赵某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巷骑自行车与骑电动车的孙某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当天傍晚,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后,赵某某被送往福州市某医院治疗,住院第二日,林某(赵某某丈夫)在明知交警认定结果有第三方责任人情况下,仍在医院医保服务站填报外伤住院报备表时,称妻子系骑自行车摔伤,不存在第三方责任,并签署承诺责任书,违规报销应由第三方责任人孙某承担的医疗费用25004.3 元。最终,当地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福建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的医保基金25004.3元,并对林某处骗取金额25004.3元的1.1倍罚款。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就医时,应如实告知医院受伤原因,千万不能谎报受伤原因,隐瞒第三方责任人,违规报销医疗费用,这些属于欺诈骗保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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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医疗保障
编辑 | 符媚茹 张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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