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合肥正式实施!
11月20日,公安部12项新措施在合肥市正式实施,具体包括“异地办”四项措施、“便捷办”五项措施、“网上办”三项措施。
小编提醒
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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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此项措施实施范围如下:
1.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业务种类包括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3.适用于所有摩托车型,包括普通三轮、二轮以及轻便摩托车。
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此项措施实施范围如下:
1. 安徽是试点省份,适用于安徽省户籍居民在本省内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2. 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不包括二手车);
3. 办理此项业务时,对户籍地在安徽省的内地居民,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持有安徽省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此项措施关于年检周期的调整如下:
调整以后,对于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仅需上线检验2次;对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详见下面表格:
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此项措施实施范围如下:
1.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C1、C2、F类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许可;
2.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特别提示:
“三力”测试形式为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有效。该项测试免费,不收费。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
政策解读: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满分记录等信息,可以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电子凭证,助推稳就业保民生,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进一步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等手续。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政策解读:安徽不是试点省份,但合肥已实现与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平安保险联网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凭证。
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