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为何纷纷向这几台雾炮车“开炮”
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日前,江苏泰州被曝有多台雾炮车和洒水车昼夜不停集中在某一路段喷洒,“夜里三四点钟两三点钟都在喷,刚下完雨它就喷,这条路永远365天全部是湿的”。
有涉事司机透露,相应路段有一个大气监测的国控点,“为确保监测数据达标,他们被要求每天在此集中喷洒作业”,此事曝光后,当地生态环境局与城投公司对雾炮车管理权限问题各执一词。
不过,类似这样的离奇操作并不新鲜。在此之前的数年间,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是接连不断地通报各种雾炮车干扰数据监测的案例,就在去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还通报了通过雾炮车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现象。更“登峰造极”者,2017年底,宁夏石嘴山市环保局楼顶国控监测点,还因为雾炮车的“围攻”一度导致环保局大楼凝成“冰雕”。
澎湃新闻相关评论的追问很尖锐:“面对人体可感的潮湿、正常人都能听得到的噪声,居民在给媒体爆料前是否有过投诉,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又是否曾介入调查?还是说,不仅是雾炮车所属方,包括周边相关执法监管也对此始终默许、放任?”
该评论还称,雾炮车“围攻”监测点的本质,毫无疑问就是数据造假。对于参与其中,特别是处在决策地位的单位负责人,都不应当再轻纵。应当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问责、行业禁入甚至公职禁入等手段,让参与数据造假的主体真的付出他们付不起的代价。
红网就此推出题为《雾炮车昼夜狂喷监测点?斩断伸向环境监测数据作假之“手”》的文章称,现在问题是,尽管雾炮车干扰环境监测的事件接连不断,层出不穷,尽管类似公然造假行为,也多次被通报和问责,但是,雾炮车干扰环境监测点,犹如“打不死的小强”,仍屡查屡犯。而一旦出了事,一些部门总是强调只是“操作失误”,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仅限于行政问责层面。
《成都商报》在题为《雾炮车昼夜狂喷监测点?斩断伸向环境监测数据作假之“手”》的评论中写道,“总之,雾炮车狂喷监测点的闹剧应该收场了,造出一堆假数据,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还导致居民怨声载道,实在是荒唐。当然,指望自觉未必有效,相关部门应当顺着媒体曝光的线索,严肃处理责任人,真正斩断那些向环境监测数据‘乱伸之手’”。
《工人日报》也发表题为《雾炮车昼夜不休有何玄机?》的评论称,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不仅与治理的本意相悖,也是在给整个社会、国家的环境治理工作拖后腿,甚至是一种“唱反调”。这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问题——既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又投机取巧,总想以最小成本换取最大的“成绩”。
从地方媒体到全国性媒体,纷纷朝泰州的这几台雾炮车“开炮”,说明了什么?
其一,说明其性质恶劣,今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其中重点提及一起某国控城市大气点位周边发生的无人机喷淋案,最终地方有关部门依规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免职、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等党纪政务处分。时隔不久,泰州再现类似操作,算得上是顶风作案。
其二,它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民众对这一造假现象的反感,乃至造假何以屡禁不绝的困惑。
仅就环保领域而言,早在2019年1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披露了环保领域的一系列伪装乱象。比如,山东昌盛矿业有限公司部分矿山刷绿漆;福建省漳浦县非法开采企业将大量盆栽苗木简单覆土,甚至直接摆放在砂场,搞“盆栽式复绿”;河南省三门峡市锦滨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区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将三门峡开曼矿区“山体喷绿”……可谓触目惊心。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提高环境造假的代价,才能震慑某些造假者。显然,只有严肃追责,才能让环境保护真正长出“牙齿”。现在,针对泰州雾炮车昼夜不停“围攻”监测点这事,媒体不但曝光了,而且“围攻”了,就看相关部门的了。
来源 | 晶报APP
记者 | 李跃
编辑 | 李一凡
往期推荐
点一下“在看”,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