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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专稿】注意!“金三”系统整合,规范财务管理十分紧迫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金三”系统的征管数据得到了进一步整合,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了,与此同时,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信息也更准确了。对纳税人而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是接下来必须要做的。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办税不用两头跑,业务一次性办完不费劲,办税流程进一步精简,我们方便了许多。”山东省成武双思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谷海泉说。


  随着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逐级对外挂牌,税务系统实现了“六个统一”,即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国税地税业务“一网通办”、12366“一键咨询”、实名信息一次采集、统一税务检查、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同时,各省税务机关梳理原国税地税相同业务的事项清单,整合报送资料,统一资料归档,实现纳税人同一资料只报送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申请一次,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进一步减轻。


  “与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小算盘’不能随便打了,而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实现纳税遵从。”谷海泉表示。


摒弃侥幸心理,做好财务核算


  “国税地税合并后,税务局实现全税种纳税信息的对比分析,日常监管评估或大数据的风险指标对比将常态化,企业财务核算的合规性要求更强。”谷海泉说。


  比如,国地税分设时,有部分企业的所得税是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缴纳的,而企业所得税中允许企业在当期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是要到当地地税机关缴纳的。两家税务机关一般不会对相关联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机构合并后,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数据互通,企业所得税中允许企业在当期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可以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系统交叉比对。“纳税人如果不按规定缴纳附加,就将产生涉税风险。”税务人员提醒道。


  同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新增的固定资产与契税申报系统也可以进行比对分析,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已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与企业的契税完税凭证,甚至是购进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税务数据都可以一一进行比对验证,纳税人如果多列支固定资产成本或漏缴契税,税务机关可以随时发现。


  再如国地税合并前,地税机关不能掌握个人到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具体情况。国地税合并后,尤其是2018年8月1日后,原来的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成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并且身份证状态都需要验证,个人收入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不匹配的情况将会面临涉税风险。


  此外,自2019年1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这也意味着,以往个别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与所得税申报扣除额不一致的现象,将会得到遏制。


  “国地税合并后,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缴纳标准、个人所得税申报数额一清二楚,是否按工资标准缴纳一目了然,企业今后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缴纳社保费了。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培训等有效方式,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定期开展自查,运用更科学的管理来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山东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友法表示。


规范财务管理 全税种检查也不怕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企业只需面对一个税务局的税收检查,所有问题都清楚了,效率也提高了。但说实话,税务局的税收检查也更严格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郓城县恒毅纺织有限公司会计陈光亮说。


  “以往国税、地税分设时,国税局主要检查增值税、消费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地税局则侧重于检查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地方附加等方面的问题,两家虽然也有合作,但因系统没有整合,难免会出现不全面、不彻底的情况。比如,以往,国税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后,更注重监督纳税人补缴检查后涉及的增值税,而相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等税费只是通报给同级地税机关,是否已缴纳就不再深究了。” 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稽查局的樊秀红说。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务稽查工作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审理、统一执行,全税种、全业务的风险应对模式,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也令税务稽查更全面、更高效了。


  “从2018年开始,我们就实行了国地税联合检查,一次入户,所有的税种都检查。”樊秀红说。


  据悉,对郓城县恒毅纺织有限公司的税收检查,是郓城县税务局稽查局进行全税种检查的第一例。最后,该企业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共计48.32万元。


  “机构合并后,税务局的税收检查,不仅避免了对纳税人的多头重复检查、重复进户执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违法事实认定更全面了,执法尺度统一了,税务稽查的打击、震慑力度更大了。”郓城县税务局副局长曹明军评价说。


及时申报缴税 千万别做“非正常户”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支持大众创业的新政策,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很多人完成公司注册后,就放那儿不管了,等到有一天需要办业务时,才发现自己成了“非正常户”,不能领用开具发票了。


  “纳税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主要原因,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征管科科长何芳军说。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国地税分设时,由于机构设置和管理区域存在差异,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纳税人识别号的纳税人,在国地税征管系统中登记的经营状态不一致,成为单管户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副局长晁卫东说,“国地税合并后,我们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比对,对发现的单管户进行重点跟踪管理。比如,经比对,发现山东星煌钓具有限公司刚从原国税系统牡丹区迁入我们定陶区,系统显示经营状态为正常,但该纳税人在原地税系统中的管理权限仍在牡丹区,且经营状态为‘非正常’。随即,我们就约谈了纳税人,督促其完成状态变更及迁移手续,纳入统一规范的日常管理中。”


  而这样的非正常户,定陶区税务局一共发现了9户,税务机关都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了非正常户解除,并给予相应处罚。此外,部分纳税人在原地税机关欠缴的税款,也通过约谈纳税人、限制发票供应数量等措施进行了及时清理,目前已清理欠税203万元。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金税三期系统进行资源整合,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成。届时,系统比对将更加快捷全面,纳税人的户籍和税源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



李启峰 本报记者 贠相忠 张同鹏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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