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个省区市全部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2月1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发文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照本省规定执行。
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会议明确,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各省(区、市)“六税两费”减征措施的陆续出台,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生根创造了条件。据了解,1月21日、23日,吉林、山西、浙江三省率先确定按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其他28个省(区、市)也在农历春节前后陆续发文明确顶格减征。
“31个省(区、市)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是中央与地方联动,共同应对经济形势挑战而推出的重要措施之一,力度之大、速度之快、贯彻之彻底,是以往所少见的,这体现出从中央到地方以小微企业发展促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的决心。”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认为,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挑战能力,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习记者 杨志聪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