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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提示】注意!今年起这些发票不能再使用啦
1月份,小王在外出差取得了一张出租车发票。但小王拿到财务处报销时,财务却不给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小王取得的这张出租车发票,开票日期在1月份,但发票上的发票监制章却是旧版发票监制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专线:12366。
新版如图:
通俗地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答:其实,税务机关系统后台已经更换了监制章,大家不需要担心。
最后附上,可能涉及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类别: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电子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通用定额发票
6、各类冠名发票。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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