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稿】@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用足优惠打基础 谋划长远创新路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的中关村软件园,车水马龙、人潮如涌。新浪、腾讯、百度等众多互联网巨头企业,君正、海光等集成电路企业,均聚集于此。鳞次栉比的一幢幢写字楼之间,透露着繁忙的节奏和蓬勃的朝气。
对于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国家一直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业内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了,但是在具体适用的过程中,要改变“按部就班享受优惠”的惯性思维,不断升级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惊喜:优惠无缝衔接,汇算清缴也适用
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并适用于2018年度汇算清缴。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以下简称68号公告),对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明确。
68号公告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这为相关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相应优惠及时提供了政策依据。不少企业闻讯纷纷点赞,连称“惊喜”。
企业之所以感到“惊喜”,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及时延续密切相关。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规定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至2010年。优惠到期之际,国务院于2011年及时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继续延续相关企业“两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并规定所得税优惠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使优惠政策再次“无缝”衔接,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无疑是重要利好。
“我们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在宽敞明亮的新浪总部大厦内,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即新浪微博注册公司,以下称新浪微博)税务经理金园园兴奋地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之前已经做了研究分析,预判优惠政策将继续延续,但始终感觉不踏实,因为万一优惠不再延续,企业可能须补缴一笔数额不小的税款,这对于研发投入大、发展速度快的新浪微博来说,将形成一定资金压力。
对此,深圳市汇杰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爱军也深有感触。她向记者表示,企业原本不打算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中继续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获悉政策延续的消息后,他们随即开始调整汇算清缴工作,预计算下来还有可能会退税,这简直是“意外的惊喜”。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洋告诉记者,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比较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加速发展这两个产业意义重大。不过,这两个产业具有资本密集、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国家延续“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将增强企业的研发动力和创新活力,提振投资者信心,形成积极的市场预期,进而助推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王佳表示,优惠政策在5月初明确延续,考虑得比较充分,给企业汇算清缴提供了修改调整时间。对于那些符合优惠条件、已经完成汇算清缴但没有适用优惠的企业来说,可以进行修改申报,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并不大。不过应当注意的是,企业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同时,享受该优惠后需要办理退税的企业,应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联系,按照相应要求准备好退税资料。
重点:升级研发管理,持续创新不放松
采访中,不少企业提到,虽然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了,但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背景却与以往不同——国家层面对企业创新的总体期望更高,对“真创新”的企业政策环境更宽松,对“假创新”和“只创新不发展”的企业,在享受优惠的资格上要求更严格。这就需要相关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改变“按部就班享受优惠”的惯性思维,与时俱进地升级自身的税务管理能力,真正用好税收优惠,持续创新不放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孙洋表示,根据规定,是否符合享受优惠的各项条件,由企业自行判断。其中,研发方面的条件指标是重中之重,这也是企业需要提高相应税务管理能力的关键点。
以软件企业为例,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软件企业享受相关优惠须满足的条件包括研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等。实践中,企业由于研发管理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而发生风险、无法享受相应优惠的例子,并不少见。
“对于企业来说,建立一套良好的研发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机制,并依据相关规定准备好备查资料,十分必要。”王佳告诉记者,从整体上看,审批认定取消后,对企业财税人员的要求明显提高了,财税人员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要熟悉企业的经营业务,充分了解企业具体的研发项目安排、研发人员的职责、研发部门的架构和研发费用的构成等,这样才能进行准确核算,防范潜在税务风险。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谢艳告诉记者,企业在开展研发时并非“漫无目的”,而是有着市场拓展、产品规划、竞争策略等多方面的考量,这些不同考量会决定研发投入的方向、投入的规模、技术的关键点和先进性等诸多方面,一旦对相关规定中的关键指标重视不足,就很可能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因此,企业应建立一套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研发管理制度,财税部门要主动参与、提前掌握企业的研发战略,提前做好规划。“如果等到要享受优惠了才想去调整研发投入,肯定来不及。”谢艳说。
在此基础上,企业财税部门还应与研发部门密切沟通、合作,确保研发费用准确归集。必要时还可借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这样能“事半功倍”。对此,金园园感触颇深。她告诉记者,从享受优惠所需资料来看,绝大部分内容都和研发相关,但财税人员不懂技术、研发人员不懂财税,要打破障碍,就需要两个团队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这样才能将技术的核心要点准确地反映在备案资料中,也有助于准确地设置明细科目,做好研发费用核算,为更顺畅地享受优惠打下良好基础。
提醒:统筹适用优惠,用足用好添动力
综合记者的采访情况来看,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研发创新帮助比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两免三减半”等行业特有的优惠外,还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
实践中,专门针对行业的税收优惠与其他税收优惠之间,有时可能会出现“无法兼得”的情况,比如,“两免三减半”优惠与高新优惠就不能同时享受,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并结合当前业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进行统筹规划和准确适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例子:一家软件企业正值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第二年,从第三年起将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恰在此时,该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由于“减半”优惠和高新优惠算下来须缴纳的税款相差不多,该企业产生了困惑:接下来到底应选择享受哪种优惠?实践中,有类似困惑的企业可能不在少数。孙洋对此建议,做好统筹考量和规划非常重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财务总监叶飞告诉记者,统筹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实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这其中,企业首先要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与分析,充分了解每一项优惠政策适用的条件及要求,然后结合政策本身的特点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税收优惠。
以君正为例,在海淀区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和辅导下,公司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深入了解,在创立之初,就享受了“两免三减半”优惠。对于刚成立不久、资金较为紧张的企业来说,前两年免缴所得税,可以节省宝贵的发展资金;当君正实现一定发展后,通过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格认定,享受10%所得税优惠税率,为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算下来,在企业成立的10年内,通过统筹享受优惠政策,在所得税方面节省了上千万元的税款,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在生物识别、教育电子、物联网、智能家居等行业的领先发展。
叶飞说,大体上看,“两免三减半”优惠,更适合初创期企业,但是享受完5年就结束了。之后企业进入稳定发展期,极有可能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一旦通过认定,不仅有税收上的“红利”,而且对于企业获得政府补助、赢得订单、吸引人才等都有帮助。这就需要企业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做好统筹规划,既要“利眼前”,又要“利长远”。
“好比高考,你只有考出了好成绩,才能选择去哪所名校就读。”金园园说,在统筹适用各类税收优惠的过程中,企业应当注重练好“内功”,不断争取满足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因为拿到的优惠政策“资质”越多,选择的空间就越大,也才能进一步做好统筹考量和规划安排。
原标题: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专家提醒企业——用足优惠打基础 谋划长远创新路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19年5月24日B1版
本报记者 康晓博 通讯员 周益衡 李睿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