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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国内首个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研究报告发布


  12月13日,由高灯科技票税研究院主办的2019财税变革新动能峰会在北京召开。在峰会上,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合高灯科技票税研究院共同发布了《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中国数字经实现济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但在数字经济财税治理方面却存在居民身份、销售所得来源地、利润归属地难以认定等问题,税收征管面临很多挑战,需要强化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高灯科技副总裁许晓鹤发布《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研究报告》。

  

数字经济迅猛发展

  

  进入21世纪,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推动,数字化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数字经济时代已全面来临,数字经济日益渗透进零售业、金融服务业为、物流业、制造业等领域,其发展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认知,爆炸式发展速度也超出了人类的想象力。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通俗来讲,数字经济泛指以网络信息技术为重点的经济活动,这一概念的外延很广,远远超出了狭义的信息产业。

  

  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统计,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不仅如此,数字经济吸纳就业能力也显著提升,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同比增长11.5%,显著高于同期全国总就业规模增速。

  

  高灯科技董事长兼CEO高峡说:“在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中,连接比拥有更重要,协同比竞争更重要。在数字化时代,价值再也不是由企业独立创造,而是由用户和企业共同创造的。”高峡表示,作为一家互联网+财税企业,高灯科技在选择扎根财税行业时,最重要的是要为整个行业、全社会、国家以及每个个体带来价值,在数字化转型的时代,高灯科技希望与用户、企业共同拥抱变化,创造价值。

  

灯科技董事长兼CEO高峡

  

  现实生活中,数字经济衍生出的各类平台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等领域。如以滴滴出行、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小猪短租等创新型企业推动下的共享经济,以Face-book(脸书)、Google(谷歌)、阿里巴巴、腾讯等引领下的平台经济,以及2018年以来最受关注的区块链经济、AI经济等,已引发一场颠覆性的变革,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全新的体验。

  

税收征管面临诸多挑战

  

  数字化经济模式下,互联网、物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改变了原有的有形商品生产与销售模式,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形式更加复杂多变。《报告》认为,数字经济是新生事物,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价值,政府鼓励数字经济业务创新且允许试错,对数字经济中涌现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采取税收激励制度,采取低税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这不仅符合“宽税基、低税率”的税制改革要求,而且也符合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同时,对数字经济实行低税率、税收减免等激励政策,也有利于倒逼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淘汰落后产能,聚焦数字经济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税源和税基的控制难度不断加大。《报告》指出,在对数字经济征税过程中,主要面临着居民身份、销售所得来源地、利润归属地难以认定的三大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认为:数字经济税制缺失引发可税性争议,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界限以及税率目前都无法合理确定;数字经济对税收管辖权形成挑战,税源不稳定对税收征管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数字经济的隐形交易特征和交换方式,很容易诱发避税行为;数字经济作为新兴经济业态,大多数交易基于网络活动,税基评估涉及很多复杂因素,税基的确定难度比较大;跨境数字经济中,数字化产品自身性质界定难、税收管辖权确定难、税收征管难等一系列税收问题增加了税收的复杂性等。

  

  与会专家认为,数字经济对基于传统经济形态构建的税收征管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将促进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变。

  

构建适应数字经济的税收生态系统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数字产品消费国之一,数字经济既给我国税收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为我国争取新一轮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主动权提供了新的机遇。

  

  《报告》建议,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需要强化研究,不断优化相关税制: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数字经济税制体系,增强税制对经济变革的适应性,增强税制设计的前瞻性,增强对数字经济的税制激励性。

  

  其次,推行第三方平台税款扣缴制度,让第三方平台对经营者的应税所得代扣代缴税款,形成对数字经济有效税收管理链条,起到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税收监管、降低征税成本的作用。

  

  第三,建立税源管理协同共治制度,在建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成立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统一工作机构,实现对数字经济税源管理的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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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敏敏  记者  邹国金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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