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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丨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新媒体 中国税务报 2022-03-2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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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征稿启事

  为了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快享税费优惠,中国税务报社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推出了《智税•微课堂》栏目,面向社会征稿。

  一、征稿内容

  作品应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费热点进行创作,以动漫视频的形式,讲述税费政策和实务操作的要点、热点和难点。

  二、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有明确的主题,围绕一个税费热点进行解读,简明扼要,表述清晰。

  (二)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分辨率为1080p,格式为mp4视频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作品须配有相关图片、文字或视频脚本文档。

  (三)作品要保证政策适用正确、有效,文字要配有政策的文件号、链接等。

  (四)作品要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五)每个作品开头须添加统一的视频栏目片头,可登录中国税网(www.ctaxnews.com.cn)“智税•微课堂”相关页面下载片头视频文件。

  三、征稿时间及刊发平台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作品将择优在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以及中国税网、每日税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的《智税•微课堂》栏目发布。

  四、投稿须知

  作品请发送至

2678752646@qq.com邮箱,作品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投稿邮件标题注明:“智税•微课堂”投稿。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1年4月




来源:河南税务新媒体、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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