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将如何发展?
第2138期文化产业评论
“十三五”规划以来我国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力求到2020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17年实现增加值3908.8亿元,现价同比增长9.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0%,与上年持平。随着文化市场的放开,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在政策环境、信贷金融机构和基础环境建设方面迎来了哪些新的机遇,又是如何发展的呢?请看下文。
作者 | 徐磊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张颂阳
正文共5085字 | 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十三五”规划以来,我国提出到2020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17年实现增加值3908.8亿元,现价同比增长9.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0%,与上年持平。一直以来,信贷融资是文化产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来源,完善信贷融资机制是推动北京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面临新形势
随着文化市场的放开,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在政策环境、信贷金融机构和基础环境建设方面迎来了新的机遇。
政策环境方面
近两年,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政策文件。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贷联动”。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从2018年9月至2020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支持银行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
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北京市陆续出台支持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相关文件,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7年11月,北京市推出文化金融“投贷奖”联动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贷奖”支持资金储备项目,并实行常态化申报,为文创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贴租,为相应融资服务机构提供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和创业投资奖励。2018年2月,北京市银监局和文资办联合公布《关于促进首都文化金融发展的意见》,在文化金融政策、金融组织服务体系、资金投入方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金融服务平台、文化金融生态圈等方面提出了信贷支持措施。2018年8月,北京市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专业性机构或业务部门,推动文创银行建设;实施“投贷奖”联动,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
信贷金融机构方面
第一、文化产业信贷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根据2017年12月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峰会上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10月末,北京市中资银行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余额770亿元,同比增长17%。作为北京市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领跑者,北京银行2017年文化贷款余额568亿元,文创金融累计为5000余户文创客户提供贷款1800亿元。
第二、文化产业金融组织机构相继成立
继北京银行宣武门支行2010年1月成立我国第一个文化创意产业的专营金融机构以来,北京银行成为目前落地文化金融特色机构最多的银行,除成立三家文创专营机构外,还拥有文化金融特色机构12家,占辖内分支机构总数的30%。
2018年1月,北京成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协会,征集了包括各类银行、文化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和小贷公司等在内的203家会员,组建200亿元文化发展创新基金。
2018年8月,北京市首个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在国家文创实验区启用,首批20家金融服务机构已集中入驻中心,为文创企业提供文创普惠贷、蜂鸟贷、创业快贷、银担通、税易贷等30余种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帮助文创企业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第三、文化产业信贷支持方式灵活多样
2016年12月,北京市文资办在全国率先启动文化创意产业“补贷投”联动体系,由政府搭建平台,推动银行、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北京市文资办与15家银行签订了2000亿元的文化创意企业授信额度。
目前,北京累计14家银行已对文化产业推出涵盖项目贷、信用贷、创业贷、小微企业广告贷、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银投联贷、风险池贷等在内的56种文化金融产品,为大、中、小、微型文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多元化的信贷融资支持。
文化金融基础环境建设方面
近年来,北京加快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从融资担保、无形资产评估、企业征信、金融服务等方面改善文化金融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环境。
2009年3月,北京公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担保资金对首创担保、中关村担保等机构的担保业务进行补助,对其再担保费进行补贴。
2016年4月,在中宣部和财政部的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发布《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2017年10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修订并实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2016年8月,全国首个文化企业信用促进会在北京成立,填补了国内文化产业信用评价组织的空白。截止2017年底,其已经与4家银行机构、8家担保机构、7家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形成了“信用评级、快捷担保、见保即贷、贴息贴保”的工作闭环。
2017年11月,北京市建立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完善了包括企业线上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投贷奖”申报、项目进度管理和跟踪、路演申请等诸多功能。
2017年11月,北京文创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文创产业可在此申请“投贷奖”联动体系的“贴息”、“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各项财政支持;对于从平台合作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机构获得资金支持的文创企业,评审通过后给予20%至40%的贷款贴息或贴租支持,单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形势下,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将如何发展?
在政策环境、信贷金融机构和基础环境不断改善的新形势下,北京文化产业信贷融资要进一步破除现存制约因素,寻求长远、良性发展。
文化企业需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打造全产业生态链,提高信用等级。
目前大部分文化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产业集中度低;由于没有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其缺乏持续盈利能力,抵抗风险的能力弱。文化产品属于体验式精神产品,而我国文化市场需求层次复杂,产品只有在进入市场后才可得知收益情况,投入市场前难以根据市场价格体系予以估值。现有金融体系在贷款担保方式上重视土地、房产等“硬”资产,而文化产业以版权、专利权、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为主,加上因其双方信息不对等,导致“融资难、融资贵”成为长期困扰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
文化产业的核心能力是创意创新能力。因此,文化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持续性的创新活动实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以版权、著作权、专利等方式获得更多无形资产,以原创性和创新性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随着文化产业IP时代的来临,IP内容的创造、改编、衍生和收购能力将对文化企业的成长价值至关重要。企业在IP孵化期可协同培育文学、影视、动漫、游戏、音乐、视频、赛事、综艺节目等业态,在运营中实现内容、资金、营销、发行、衍生品等各个环节的贯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发挥产业集聚效应,解决因企业规模导致的融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首先要对IP内涵有深刻理解,引起与消费者的强烈共鸣,形成价值认同,才能形成持续性孵化,进而打通并延伸产业链。日前,众多文娱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展开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布局,以迪士尼、时代华纳等为代表的娱乐集团业务范围覆盖影视娱乐、网络媒体、主题乐园、授权衍生品等领域,实现了跨媒体联合;阿里巴巴、华谊兄弟、光线传媒、百度、腾讯、爱奇艺、优酷等公司也纷纷进驻IP市场。
此外,文化企业要建立财务监督长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与金融机构对接中的交易成本。同时,提高诚信意识,妥善处理与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消费者、内部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提升自身信用等级。
信贷金融机构要注重普惠性,深入跨界合作,形成定制化管理机制。
虽然北京搭建了文化融资平台,但平台缺乏经验,融资规模满足不了企业所需,零散的产品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信贷产品体系。一些银行文化特色支行一般只是把文化产业作为重点服务,但因为对文化企业的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不熟悉,无法判断其无形资产估值,很多文化产业特色支行又将业务重点放在其他产业上。文化企业的高风险也带来高利率定价,并附加足额抵质押物、强力保证人和中介费等条款,加大了信贷融资成本。
国家的普惠金融政策给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提供了机遇。政策性银行可以在文化扶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北京市应设立独立法人的文化产业专业银行,加强对中小文化企业和社区居民的普惠金融支持,惠及基于一定场景的文化消费。现有银行可从总行、分行、支行三级联动建立文化金融跨界人才库,制定专项奖励激励员工学习文化产业政策、熟悉文化项目和产品的制作流程、评估融资企业的市场价值、掌握文化企业风险的控制和处置渠道,从而为其提供创业孵化、债权融资、股权投资等一体化金融服务。
银行应深化与证券、融资租赁、保险、担保、互联网金融等非银金融机构的合作,明确不同类型金融的分工和作用,充分发挥银行资金优势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同时,综合贷款企业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息,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等风险,对企业的营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全面评估。
银行贷款审批时应考虑文化项目创业因素,适当调整考核指标体系,采用分级授权来简化报审和审批流程;灵活科学地对文化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重点加入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对文化企业成长性的考评,创新文化企业专属评分卡;对处于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融资项目进行分类,综合企业资质、经营模式、投资预算、主创团队、项目制作、销售渠道等因素的权重,研发文化授信工具指标体系,确立文化产业授信风险评估模式。
政府要从文化金融政策、知识产权评估、文化信用担保、文化产业保险和产业信用体系方面优化文化信贷基础环境。
北京现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水平参差不齐,评估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对象界定不清晰,其评估结果缺乏公信力,不能得到金融机构的普遍认同。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如文化企业发生违约,信贷金融机构无法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流转。受政府资金限制,已有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运行不规范,无法对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也缺乏对风险资产的处置渠道。保险公司在文化产业领域内与银行的合作程度低,文化产业保险不够精细化和专业化。
鉴于此,在文化金融政策方面,政府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金融机构中文化企业信贷余额的比重、增长率、融资企业数量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并配之以奖惩措施。鼓励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推进一批合作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案例。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和研发环节的项目,采取人才补助、项目补贴和孵化基金等方式予以扶持;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和发展阶段的项目,采取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投资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处于成熟稳定期的企业和项目,可实现由信贷市场向上市、风险投资等资本市场的引导。
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政府可牵头组建知识产权评估的权威性组织,制定严格的奖惩机制,促使评估机构开展合规、真实、准确的知识产权评估,给金融机构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即时公示权利的归属、经营、市场价格、是否质押等信息,给评估、质押、交易等各方主体提供系统性查询。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综合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交易和服务于一体,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有效转化,也降低不同地区之间交易成本。
在文化信用担保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相关部门、银行、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当地社区、社会团体多方参与组建文化产业信用担保公司,派专业人员对文化生产运营情况、财务状况、演出项目进度等进行实时监管。贷款出现风险时,担保公司承担追加再担保、接盘或代偿责任,并有权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追偿。再担保企业必须接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担保公司按其再担保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对于文化产业园区内企业,在调查其关联交易、信用等级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可实行企业联合担保;园区企业按其规模缴纳保证金,形成联合担保基金;企业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某一企业违约,其他企业则要共同承担违约债务。
在文化产业保险方面,保险公司应结合文化企业特性和现实需要,创新保险产品,对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适当调低保险费率;发挥自身风险管理优势,与银行深入合作,针对银行的融资风险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对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进行债权和股权投资。
在文化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探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文化企业和项目信用体系,打造涵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文化企业和项目的大数据平台,并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主要电商平台、行业内外大企业集团的数据系统,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甄别机制,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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