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项精品!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选报告&立项名单
第2220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已经公示,共计1110个项目将获得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2日,具体名单点击阅读原文。2018年,共计9296个项目正式提交申请,8607个项目通过审核参加了初评,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共评选出立项资助项目1100项,立项率约11.8%。
来源 | 国家艺术基金
编辑 | 李卓
正文共19728字 | 预计阅读时间50分钟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公布了《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等文件,根据报告,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14423项,最终正式提交申报项目9296项,提交率64.5%,涉及申报主体5735个,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85亿元,申报项目总量增加了2344项,增幅为33.7%,创历史新高。
在项目审核中,共有8607个项目通过审核参加了初评,建议不予受理项目689项,审核通过率为92.6%,较2018年度下降约2.6个百分点。其中,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共申报3298项,占申报总量的35.5%;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共申报1380项,占申报总量的14.8%;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243项,占申报总量的34.9%;在5735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2492个,艺术工作者个人申报主体3243个,分别占申报主体总量的43.5%和56.5%。
最终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共审核通过1100项艺术项目,其中年度一般项目1050项,一般(地区)项目50项。具体名单请点击原文查看。具体评审报告、项目评审监督情况、复评专家评审情况还请阅读下文: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
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现将《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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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项目评审报告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8年2月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并于2018年4月中旬至6月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共评选出立项资助项目1100项,立项率约11.8%,其中年度一般项目1050项,一般(地区)项目50项。现就申报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申报受理期内,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在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14423项,最终正式提交申报项目9296项,提交率64.5%,涉及申报主体5735个,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85亿元。
申报结束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审核标准》开展了申报项目受理审核工作。共有8607个项目通过审核参加了初评,建议不予受理项目689项,审核通过率为92.6%,较2018年度下降约2.6个百分点。
申报项目分类统计:
(一)申报项目类型
2019年度申报主体正式提交的项目数量为9296项,与上一年度相比,申报项目总量增加了2344项,增幅为33.7%,创历史新高,其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增幅最高,为44.7%,项目申报量突破了3000项。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共申报3298项,占申报总量的35.5%,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119项,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38项,增幅约14.1%;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的数量为2179项,较上一年度增加了550项,增幅约33.8%。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共申报1380项,占申报总量的14.8%,较上一年度申报数量增加了280项,增幅约25.5%。其中,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为856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为205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319项。
3.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1375项,占申报总量的14.8%,较上一年度申报数量增加了374项,增幅约37.4%。其中,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1266项,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45项,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55项,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项目9项。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243项,占申报总量的34.9%,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002项,增幅约44.7%。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美术类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2138项,音乐作曲、戏剧编剧、曲艺编剧、舞蹈舞剧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数量为1105项,本年度新增设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申报数量为403项,占舞台类申报数量的36.5%。
(二)申报主体类型
在5735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2492个,艺术工作者个人申报主体3243个,分别占申报主体总量的43.5%和56.5%。申报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605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65.1%;申报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324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34.9%。在机构申报主体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495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53.3%;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110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1.9%。国家艺术基金是政府性基金,资助的艺术项目带有公益性特点,在这一领域,国有机构、单位仍是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骨干和主力。
与2018年度相比,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1194项,增幅为31.8%;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148项,增幅为15.5%。反映了国有机构经验丰富、资源充足,实力强,保障好,队伍更为整齐,一直是艺术创作的主力军。非国有机构项目市场适应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发展势头良好。下一步管理中心将开展有针对性的申报动员和指导辅导工作,帮助申报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能力,促进各类艺术机构、单位之间均衡发展。
(三)申报项目地域分布
国内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艺术机构、单位或个人,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814项、四川543项、山东539项、浙江488项、江苏457项、河南422项、广西413项、湖北366项、广东364项、中央直属单位357项、河北342项、山西320项、吉林316项、云南314项、陕西310项、湖南306项、安徽306项、辽宁275项、上海275项、江西217项、贵州185项、重庆184项、内蒙古183项、宁夏163项、福建158项、黑龙江155项、天津137项、甘肃129项、新疆89项、青海86项、海南45项、西藏20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8项。
二、项目评审
(一)专家培训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照“先培训,后评审”的要求,国家艺术基金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专家大会。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李群主持会议,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赵少华出席会议。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推动艺术基金工作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基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始终坚持出精品攀高峰的艺术理想,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崇德尚艺的品质追求,把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立足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国家艺术基金工作新局面。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导向问题一票否决”,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要确保项目质量水准,健全资助体系,改进扶持方式,进一步推动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良好环境。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努力探索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符合我国实际的艺术基金管理规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持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严格专家遴选,加强专家培训,做好专家管理和服务,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性、代表性、权威性的专家队伍。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艺术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会议还就做好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
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相关司局,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和部队系统相关部门,以及艺术基金委托管理机构相关负责同志近5000人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在项目复评工作期间,管理中心集中召开了24次专家见面会,蔡武理事长,李群副部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副理事长与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先后出席见面会,就复评工作要坚持导向正确、坚持标准严格、注重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度兼顾平衡和要坚持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管理中心就落实部领导、理事会和巡视整改关于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近年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在项目评审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南》,细化了评审标准,就不同类型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审要求,明确评审重点,帮助评审专家更好地履行把关责任。
为帮助复评专家准确理解评审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个评审组正式评审前,安排召集人沟通环节,通过发挥召集人作用,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并就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解疑释惑,确保专家对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依规依据地参与评审工作。
(二)初评工作
1.项目分组
管理中心依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参评项目的项目类型、艺术门类、申报数量和地域分布情况,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规律相近的项目进行了最小限度的合并,将8607项通过审核参加初评的项目分成了220个项目评审组。
2.专家抽取
8月24日,在文化和旅游部领导、艺术基金理事会领导和理事,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艺术司、驻部纪检监察组和财政部文化司相关负责同志,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文艺报、北京青年报、人民网、光明网、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记者的指导、见证下,管理中心按照“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了1979位初评专家,自动发送了能否参加评审的问询短信,并根据专家回复情况,在监督处的监督下,分两次补充抽取了315位初评专家。经电话和短信确认,共有1999位专家同意参加初评工作,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2%。
3.网上初评
8月24日至9月10日,进行了为期18天的网上初评,共有1880位初评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提交率94%。评审系统自动汇总初评专家网上评审的独立排序结果,经严格复核后,共有2029个项目进入复评,初评通过率约为23.6%,比上一年度降低3.4%。
(三)复评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9日,开展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工作。复评为会议评审,2029项参评项目,分为64个评审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12组232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10组450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9组318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10组300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3组729项。其中,涉及资助金额较大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以及今年新增的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共941项的申报主体进行了现场答辩。
2.复评专家情况
2019年度复评专家遴选工作,按照“单位法定代表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回避,文化厅(局)相关领导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在管理中心监督处工作人员监督下,通过信息系统,分7批抽取专家,共有463位艺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参加了复评工作,其中349位去年没有担任复评专家,更新率达到75.4%。
3.第三方监督情况
复评期间,管理中心继续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除本单位监督处工作人员全程现场监督外,从专家库中遴选部分资深媒体人担任项目评审监督专家,对项目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来自中国文化报、文艺报、中国美术报、中国戏剧年鉴等媒体的监督专家对评审专家履行把关责任、项目主体权利保障、评议过程公平公正和评审组织流程科学规范等进行全面监督。
4.复评结果汇总和复核
复评结束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处监督下,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通过率测算说明》,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复评结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审项目情况,对评审结果做了复核,请财务专家对资助项目经费进行了审议。
三、一般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19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情况,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确定2019年度立项资助项目1100项,立项率11.8%。
(一)项目类型统计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申报1119项,立项资助132项,立项率11.8%。列为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助重点的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立项资助72项,占该类项目总量的54.5%。其中,立项资助京剧、昆曲和地方戏曲53项,占比40.2%,比上一年度增长约3个百分点。体现了艺术基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加大对戏曲的支持力度。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申报2179项,立项资助235项,立项率10.8%。地市级、县级艺术机构、单位资助项目102项,占比该类项目的43.4%。歌曲、舞蹈和小戏曲立项项目数量较高,三类合计约占比64%。这反映出基层文艺院团注重发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优势,创作出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3.传播交流推广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1380项,立项资助175项,立项率12.7%。其中,展览类项目79项,演出类项目60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36项。从项目计划实施范围看,在国内开展的展演、展览项目数量为104项,其中89项为跨省传播,占国内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85.6%,这些项目大多将重点围绕以“一带一路”“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为区域空间策划开展;计划在国外开展的展演、展览项目数量为35项,其中展演项目11项,展览项目24项。
4.艺术人才培养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1375项,立项资助165项,立项率12%。其中,132个项目由高等院校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80%;33个项目由艺术院团、美术馆、专业协会、群众艺术馆、国有文化企业等专业艺术单位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20%。
5.青年艺术创作人才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243项,立项资助393项,立项率12.1%。从今年的申报和立项情况看,美术、工艺美术类申报数量仍然较多,共有2138项,立项数量为254项,占比该类项目总量的64.6%。舞台艺术类立项数量为139项,戏剧编剧立项37项,立项率为12.8%,立项率排在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首位,项目质量较好。本年度新增设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立项数量为51项,立项率为12.7%,该项目吸引了许多优秀青年表演工作者申报,总体艺术水准较高。
(二)项目主体统计
从各类项目主体的申报量、立项量和立项率看,国有机构申报4951项,立项资助641项,立项率约12.9%;非国有机构申报1102项,立项资助66项,立项率约6%。
(三)地区(系统)统计
从各地区(系统)申报量和立项量看,东部地区立项量为491项,占总立项量的44.6%,立项率为14%;中部地区立项量为273项,占总立项量的24.8%,立项率为9.8%;西部地区立项量为269项,占总立项量的24.5%,立项率为10.4%。西部地区资助项目数量有所提高,与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今年艺术基金在一般项目中增设了地区项目,针对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二是艺术基金在西部地区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申报辅导工作,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对“基金制管理、项目化运作”的理解更加深入,申报项目的质量、数量进一步提高。
浙江、山东、四川、内蒙古、河南、陕西、黑龙江等省(区、市),由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个人的申报量和立项量在全国的位次都有明显前移。个别省份虽申报量较大,但存在项目同质化、一般化问题,前期准备不足,设计深度不够,特色不够鲜明,给立项量和立项率带来了影响,反映出项目申报和辅导工作还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更好地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提升策划创意水平。
(四)项目类型分布统计
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类型的统计,遵循艺术规律,包括了艺术创作生产的主要环节,旨在引导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结合自身艺术工作计划筹划项目,以争取获得艺术基金资助扶持,更好地繁荣艺术事业发展。各地区获立项资助的项目类型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地的艺术基金工作重点,与艺术资源和特色优势。
(五)一般(地区)项目资助情况统计
艺术基金一般(地区)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同年度申报的一般项目中评选产生,且资助额度与一般项目一致,资助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年度一般项目总量的5%。经测算,2019年度共资助一般(地区)项目50项,情况如下。
一般(地区)项目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8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8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9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7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18项。
四、项目评审特点
(一)重点支持现实题材作品创作,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围绕“四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艺术创作、艺术活动明确为资助重点;对戏曲、曲艺、杂技、民族歌剧和民族管弦乐等中国化的艺术形式给予重点扶持,发挥了指导创作的“风向标”作用,在立项资助项目中现实题材作品创作和围绕“四个节点”开展的艺术创作、艺术活动占比在80%以上。
(二)完善艺术基金资助体系,推动艺术事业全面发展。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等新要求,艺术基金在一般项目中增设地区项目,以推动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艺术事业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关于加大对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的要求,在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中增设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资助项目,对活跃在文艺院团第一线的优秀青年演员给予立项资助,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创作人才。
(三)改进立项评审工作流程,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修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南》,制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评价标准》,从社会效益、艺术价值和可行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与申报指南、监督指南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艺术基金管理的体系流程。升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增加项目分析功能,在评审时对同组项目的艺术类型、项目主体性质、所属地区进行分析,供专家参考。新增项目查重环节,将进入复评的项目与曾经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全面对比,将重复申报、内容相近项目的信息提供给评审专家,重点考察再次资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避免重复资助。
(四)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措施,确保艺术基金工作“阳光运行”。制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回避与保密办法》,将专家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文化艺术工作情况纳入回避和监督范围。升级“国家艺术基金专家服务云平台”,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共采集了1599条专家近亲属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信息。继续深化第三方监督,邀请社会人士和媒体记者担任第三方监督专家,对评审专家履行把关责任、项目主体权利保障、评议过程公平公正和评审组织流程科学规范等进行全面监督。开放“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查询功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注:参照《文化和旅游部2017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监督报告
2018年4月15日,国家艺术基金启动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8月24日,召开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并在同日开展网络初评工作。10月11日至11月9日,在北京国家图书馆、歌华大厦和北京舞蹈学院完成会议复评工作。
为保证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下,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强化专家培训,细化评审要求,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有效运作和全方位监督,把握评审工作的重点和关键,进一步夯实了管理中心内部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流程、多层次的评审监督工作体系。
一、网络初评严谨高效
2019年度资助项目的初评工作采取“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评审专家近亲属回避”的通讯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在管理中心网络评审平台上进行评审。
8月24日,国家艺术基金召开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作工作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李群主持会议,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赵少华出席会议。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确保项目质量水准,进一步推动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良好环境;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努力探索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符合我国实际的艺术基金管理模式;要持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高水准的专家队伍;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艺术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结束后,管理中心随即开展了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初评专家现场抽取工作,在文化和旅游部领导、艺术基金理事会领导和理事,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艺术司、驻部纪检监察组和财政部文化司相关负责同志,《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文艺报》《北京青年报》、人民网、光明网、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记者的共同见证下,在管理中心监督处的监督下,评审处通过专家管理系统首批随机抽取产生了1979位初评专家。经逐一联系,295位初评专家因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参加评审。根据专家联系情况,在监督处的监督下,评审处通过两次抽取,两轮通知,补充抽取了315位初评专家。经最终确认,有1999位专家同意参加2019年度初评工作。此次初评专家抽取工作,抽取程序严谨规范,专家数量符合《评审方案》要求。
9月10日,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项目初评工作结束,共有1880位初评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提交率为94%,提交的初评结果真实有效。
二、专家库建设不断加强
国家艺术基金自2013年底成立以来,按照《章程》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在咨询、评审、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建成了由近7000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每年约有2500多人次的专家按照遴选程序参加艺术基金的规划制定、项目评审、实施监督和结项验收等重点工作,为保证项目资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促进艺术基金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专家工作,完善专家库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管理中心在2019年度评审前组织研发了“国家艺术基金专家服务云平台”。在此基础上,为了确保能够更科学、更合理地匹配申报项目与评审专家,对专家所擅长的艺术领域、所从事的专业方向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专家库专家可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开展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实时更新个人信息、检索查看制度文件、下载打印专家聘书和随时反馈意见建议等。
在2019年度评审开展之前,管理中心还制定《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回避与保密办法》,将专家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文化艺术工作情况纳入回避和监督范围。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专家服务云平台”,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共采集了1599条专家近亲属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信息。
为确保评审质量,管理中心修订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评审指南》,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评价标准》,从社会效益、艺术价值和可行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与申报指南、监督指南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艺术基金管理的体系流程。升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增加项目分析功能,在评审时对同组项目的艺术类型、项目主体性质、所属地区进行分析,供专家参考。新增项目查重环节,将进入复评的项目与曾经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全面对比,将重复申报、内容相近项目的信息提供给评审专家,避免重复资助。
三、会议复评公平公正
初评结束后,进入复评的项目按艺术类别共分为64组,并按“同行评审、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评审专家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匹配评审专家进行了会议复评。
复评工作期间,在管理中心监督处全程监督下,评审处在专家管理系统中分7批开展了2019年度复评专家的抽取工作。通过系统平台、电话、短信与被抽到的复评专家一一联系确认。部分专家因身体原因、时间安排已满或联系不上等原因无法参与评审。评审处确认汇总不能参加评审工作的复评专家后,在监督处监督下,又从专家库中按相同艺术类型、业务类型对专家进行了补抽,并再次联系确认,直至该组专家数量达到标准,最终确认463位专家参与复评工作,其中349位去年没有担任复评专家,更新率达到75.4%。
10月11日至11月9日,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项目复评工作先后在北京国家图书馆、歌华大厦和北京舞蹈学院正式展开。按照“先培训、后评审”的要求,管理中心组织复评专家认真学习雒树刚部长,蔡武理事长,李群副部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2019年度专家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项目复评期间,集中召开了24次专家见面会,蔡武理事长,李群副部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副理事长与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先后出席见面会,就复评工作要坚持导向正确、坚持标准严格、注重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度兼顾平衡和要坚持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等方面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评审期间,共有2029个项目参加了复评,其中941个申报主体近2800人次进行了现场答辩。对无需答辩的1088个项目,专家评审组分头审看材料,进行集中讨论。每个评审组的每位专家在现场答辩、集中讨论后,独立对项目进行排序,在评审系统自行填报排序结果,同时,专家组对每个项目都给出了评审意见。在管理中心现场负责人、监督处人员和评审监督专家的共同监督下,将系统生成的排序表、评审意见表密封、签字。复评结束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处监督下,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通过率测算说明》,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复评结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审项目情况,对评审结果做了复核。
四、第三方监督公开透明
为加强对复评工作的监督,提高项目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流程设计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关键环节的管理,设置了更为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设立评审组、技术组、监督组和后勤组,形成了工作环节分设,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管理中心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继续执行第三方监督机制,遴选部分资深媒体人担任项目评审监督专家,组成第三方对项目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4位项目评审监督专家现场参与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的会议复评工作,分别是《中国戏剧》副主编李小青、《中国文化报》理论部副编审刘茜、《文艺报》副编审徐健、《中国美术报》总编助理李健秋。
项目评审监督专家围绕复评工作中答辩主体的权利保障、评审专家的意识形态把关情况、纪律遵守、评议过程的公平公正、管理中心复评组织流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在会议复评期间,4位项目评审监督专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全面如实地反映监督情况,认为管理中心五年来,通过“基金制管理、项目化运作”的深入实践,使得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追求精品的意识明显增强,策划项目的能力明显增强,申报项目的质量明显提高,在2019年度评审工作中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落得实”,在项目评审系统和复评专家监督日志中增加“政治导向是否有问题”“评审专家意识形态把关是否严格”的环节,通过单独设项、明确要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强项目“主题关”“内容关”审查,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导向问题一票否决”,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是“把得严”,管理中心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2019年评审专家抽取进一步加强了近亲属回避环节;在项目评审会场、评议过程的全程,将所有评审专家的通讯设备锁在会场外专用的手机存储柜,有效保证了项目评审过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是“优化精”,在2019年度评审开始前,管理中心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协调法律顾问单位和系统开发机构,就评审系统无纸化、专家签名和评审意见电子化的合法性、实现方式、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论证,并按照相关要求对评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大大提升了评审工作效率。
四是“指南准”,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新增的表演人才评审,受到了评审专家、申报主体和监督专家的一致认可,体现出专业、高端、严肃、认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评审专家的来源都是相关领域知名艺术家和研究者,无论申报主体和评审专家在评审中体现的专业精神,还是申报主体、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评审现场严肃、认真的态度,都给将来表演人才的申报评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保障强”,2019年度评审工作周期长、分组多、人次多、地点多,许多都是首次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管理中心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专家住宿、答辩候场、评审现场组织有序,保障得力。整个评审做到了“过程严谨、流程明晰、程序公平、评议公正”,充分体现了国家艺术基金作为国家公益性基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特点。
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监督专家也发现个别第一次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对评审流程、评审环节还不熟悉,对申报材料掌握还不够全面;建议专家在提问的时候还是围绕项目的申报内容展开提问,尽量对作品艺术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少提建议或是避免带有一些倾向性的评价。同时,建议在今后年度青年艺术表演人才的评审中,进一步细化评审标准和要求,注意避免人情关系、地域关系、师承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的影响。
管理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第三方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常态,推进信息公开,并做好2019年度资助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国家艺术基金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专家评审结果偏离值分析报告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偏离值分析,是对参评项目争议度和参评专家评审结果趋同度的研究分析,是艺术基金基于尊重专家充分行使独立艺术判断权利的基础上,探索基金项目制管理规律、专家评审规律的工作方法。在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中,共有612人次的复评专家,就2029项参评项目提交了71组评审意见,共产生了17229个排序数据。现分析如下。
一、参评项目争议度分析
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采取的是顺序排位法,即评审专家在对参评项目进行全面考察后,顺位给出从第1名至最后1名的排序,并且不能出现名次相同的情况。然后由申报评审系统自动统计同一评审组每位专家的排序,以确定参评项目在评审组中的排名位次。由于项目的最终排名位次是综合所有专家排序后所得,因此会与单个专家独自排序结果产生偏离。偏离值分析模块,通过对项目评审排序均值、方差和标准差的计算,得出每个项目、每组项目和全部评审组项目的偏离值,简称为“争议度”。
在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中,平均争议度为0.818,和上一年度基本持平。低于这一基础数值的项目评审组,可说明专家评审意见的一致性较高;高于这一基础数值的项目评审组,可说明专家评审意见的争议度较大。经测算,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争议度为0.75,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争议度为0.78,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争议度为0.84,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争议度为0.8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争议度为0.86,均接近平均争议度的数值。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共有232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进入复评,分为京剧昆曲、地方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杂技剧、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中篇、长篇)和具有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等13个评审组。经测算,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争议度基础数值为0.75,在5个资助项目类型中最低,专家评审意见的一致性最高。
在具体的艺术门类中,杂技剧和民族管弦乐评审组的争议度最低、一致性最高,分别为0.25和0.53,与这两组项目参评项目较少,评审要素相对简单,专家意见更容易达成一致有关。交响乐、具有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地方戏曲、话剧、音乐剧、京剧昆曲评审组的争议度分别为0.85、0.82、0.8、0.8、0.8和0.78,略高于基础数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表明专家在对参评项目评价方面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共有450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进入复评,分为小戏曲、独幕剧、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曲艺短篇、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15个评审组。经测算,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争议度基础数值为0.78,与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基本持平,专家评审意见较为一致。
在具体的艺术门类中,杂技魔术、木偶皮影、小歌剧和民乐小合奏评审组的争议度最低、一致性最高,分别为0.08、0.24、0.45和0.62。歌曲、小戏曲、戏剧小品、曲艺短篇、室内乐和重奏曲评审组的争议度分别为0.86、0.84、0.83、0.83、0.82、0.79,略高于基础数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专家意见基本一致。歌曲组共有111个项目进入了复评,参评项目数量较多,风格差异较大,争议度相对较高,但仍在合理范围之内。
(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共有318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进入复评,分为舞台艺术境外演出、舞台艺术(话剧、儿童剧)境内演出、舞台艺术(戏曲)境内演出、舞台艺术(歌舞、音乐)境内演出、美术境外展览、美术境内展览、书法展览、摄影展览、工艺美术展览和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的传播项目等10个评审组。经测算,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争议度基础数值为0.84,专家整体意见基本一致。
在具体的艺术门类中,舞台艺术(话剧、儿童剧)境内演出、舞台艺术(歌舞、音乐)境内演出和摄影作品展览评审组的争议度最低、一致性最高,都为0.79。舞台艺术(戏曲)境内演出和美术作品境内展览评审组的争议度分别为1.04和0.87,略高于基础数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争议度上看,涉及国(境)外传播的项目比同类国(境)内传播项目的争议度更低,专家意见更为一致。国(境)外评审组项目数量较少,且合作方应为有实力、有经验、有渠道、有平台、有影响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能够推广主流内容,安排主流场所,吸引主流观众,因而在评审时较易取得一致。
(四)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共有300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进入复评,分为舞台艺术理论管理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理论管理人才、舞台艺术(戏曲)专业人才、舞台艺术(戏剧、杂技、曲艺、木偶)专业人才、舞台艺术(音乐、舞蹈)专业人才、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才、工艺美术(服装、印染、民间工艺)专业人才、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工艺美术(金银珐琅玻璃、陶瓷、漆、玉器、竹木牙角)专业人才和互联网新媒体人才培养项目等10个评审组。经测算,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争议度基础数值为0.81,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在具体的艺术门类中,舞台艺术理论管理人才和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理论管理人才项目组的争议度最低、一致性最高,分别为0.74和0.67,这与这两组项目的项目主题较为集中,都是围绕文艺评论或艺术管理开展的培训项目,专家意见较为容易达成一致有关。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评审,共有729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进入复评,分为戏曲编剧、话剧编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编剧、儿童剧编剧、曲艺文本创作、音乐作曲、舞蹈舞剧编导、中国画创作、油画创作、版画创作、雕塑创作、水彩(粉)画创作、书法篆刻创作、摄影创作、工艺美术(金银玻璃珐琅、印染织绣、竹木牙角、设计)创作、工艺美术(陶瓷、漆、民间工艺)创作、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声乐)、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地方戏曲)、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舞蹈)、舞台艺术表演人才(京剧昆曲)、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西洋音乐)、舞台艺术表演人才(民族音乐)、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话剧、木偶、杂技和曲艺)等23个评审组。经测算,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争议度基础数值为0.86,在合理范围之内。
在具体的艺术类型中,曲艺文本创作、儿童剧编剧、表演人才(西洋音乐)项目组的争议度最低、一致性最高,分别为0.21、0.62和0.64,与这三组项目参评项目较少,专家意见更容易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有关。青年表演人才项目是今年第一次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平均争议度为0.78,低于其他类项目的0.87,这与表演人才采取了现场答辩的评审方式,更有助于专家综合考量项目主体能力水平有关。舞蹈舞剧编导、油画创作、中国画创作、音乐作曲、戏曲编剧、版画创作和摄影创作项目组的争议度分别为0.97、0.93、0.91、0.89、0.88、0.88和0.88,略高于基础数值,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项目组争议度的高低,体现了本组专家的个人排序结果与最终排序结果的差异度,一方面说明了评审专家各抒己见、独立判断;另一方面,也受参评项目答辩情况,包括项目数量等客观因素影响。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共分为71个评审组,平均每组项目个数为29项。高于平均项目数的22组中,平均争议度为0.85;低于平均项目数的49组中,平均争议度为0.76。因此当参评项目数量较少时,专家较为容易在排序上达成一致,通常争议度会较低;当参评项目数量较多时,争议度通常较高。
二、参评专家评审趋同度分析
参评项目的排序是以所在评审组全部专家给出的排序相加之和为依据的。以1组13位专家的评审结果为例,如果就某个项目13位专家给出的排序都是第1名,那么排序相加之和就是13分;如果13位专家给出的排序有6位是第1名,7位是第2名,排序相加之和就是20分,分数越低则项目排名越高,综合统计所有项目的分数后,按比例截取评审组内排名靠前的项目为拟立项资助项目。将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每一位评审专家排名靠前的项目相比,可以得出单个专家评审结果和最终评审结果的趋同度。趋同度越高则专家的评审结果与最终立项结果越接近。
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612人次参评专家的平均趋同度为87.1%,略高于2018年度的86.7%。趋同度超过90%的专家有278人次,占所有参评专家的45.4%;趋同度低于60%的专家有10人次,占所有参评专家的1.6%。从项目类型上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趋同度为89.3%,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为89.7%,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为81.1%,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为83.7%,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为88.6%。2019年资助项目复评专家的平均趋同度较高,说明参评专家经过全面考察评估和充分讨论后,在认定优质项目方面的一致性较高,也说明进入复评的项目在材料质量和答辩效果方面仍有较为明显的差异,辨识的难度不高,争议不大。
取评审组内所有专家趋同度的平均值,即为评审组的平均趋同度。平均趋同度较高的评审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杂技剧评审组,趋同度为100%;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的独幕剧评审组、小舞剧评审组、木偶皮影评审组、魔术杂技评审组,趋同度为100%;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曲艺编剧评审组,趋同度为100%。平均趋同度较低的评审组包括:传播交流推广摄影展览评审组,趋同度为68.4%;小型剧(节)目和作品曲艺短篇评审组,趋同度为71.8%;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重奏曲评审组,趋同度为72.4%;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的传播项目评审组,趋同度为72.9%;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室内乐评审组,趋同度为74.3%;艺术人才培养舞台艺术(戏曲)专业人才评审组,趋同度为74.5%。趋同度较高的评审组,专家对建议立项资助的项目取得了较为一致意见;趋同度较低的评审组,既受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较为复杂的因素影响,也有不同专业的参评专家在辨别项目时存在专业分歧因素的影响。
三、争议度和趋同度的综合分析
争议度和趋同度从两个方面反映参评专家评价项目的情况,综合考察项目争议度和评审结果趋同度,可以较为全面地描述项目评审组的情况。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参评专家在项目争议度和趋同度方面有三种数据组合。
(一)项目争议度较低而评审结果趋同度较高。项目争议度小于或等于平均值且评审结果趋同度大于或等于80%的项目组共有36组,占全部资助项目评审组的50.7%,分别是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的歌剧组、舞剧组、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组、杂技剧组、小剧场戏剧组、民族管弦乐组和曲艺中篇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的独幕剧组、小歌剧组、小舞剧组、独奏曲组、民乐小合奏组、合唱组、舞蹈组、木偶皮影组和魔术杂技组;传播交流推广中的美术作品境外展览组、书法作品展览组和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组;艺术人才培养中的舞台艺术(理论、管理)组、美术书法摄影(理论、管理)组、舞台艺术(戏剧、杂技、曲艺、木偶)专业人才组和互联网新媒体人才培养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中的话剧编剧组、歌剧舞剧音乐剧编剧组、儿童剧编剧组、曲艺文本创作组、雕塑创作组、水彩(粉)画创作组、书法篆刻创作组、工艺美术(金银玻璃珐琅、印染织绣、竹木牙角、设计)创作组、工艺美术(陶瓷、漆、民间工艺)创作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声乐)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舞蹈)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西洋音乐)组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民族音乐)组。说明评审上述项目类型的参评专家,对每一项参评项目都做了全面评估和充分讨论,整组项目的排序比较合理。
(二)项目争议度和评审结果趋同度均较高。项目争议度大于平均值且评审结果趋同度大于或等于80%的项目组共有20组,占全部资助项目评审组的28.2%,分别是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的京剧昆曲组、地方戏曲组、话剧组、音乐剧组、交响乐组和跨界融合作品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的小戏曲组、戏剧小品组和歌曲组;传播交流推广中的美术作品境内展览组和舞台艺术(戏曲)境内演出组;艺术人才培养中的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组和工艺美术(金银珐琅玻璃、陶瓷、漆、玉器、竹木牙角)专业人才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中的戏曲编剧组、音乐作曲组、舞蹈舞剧编导组、中国画创作组、油画创作组、版画创作组和摄影创作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评审上述项目类型的参评专家,对谋划更成熟,准备更充分,可行性更强的参评项目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对项目质量相对较差,不建议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没有做很精准的排序。出现这种情况的评审组通常参评项目较多,专家难以对全部项目做出精准排序。例如,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油画创作组有95个项目参加了评审,中国画创作组有76个项目参加了评审,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地方戏曲组有88个项目参加了评审。虽然从整体上看,没有做到对每一个项目的精准排序,但从选优拔萃的角度看,并不影响立项资助项目的准确性。
(三)趋同度较低。趋同度小于80%的项目组共有15组,占全部资助项目评审组的21.1%,分别是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的重奏曲组、室内乐组和曲艺短篇组;传播交流推广中的舞台艺术境外演出组、舞台艺术(话剧、儿童剧)境内演出组、舞台艺术(歌舞、音乐)境内演出组、摄影作品展览组和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的传播项目组;艺术人才培养中的舞台艺术(戏曲)专业人才组、舞台艺术(音乐、舞蹈)专业人才组、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才组和工艺美术(服装、印染织绣、民间工艺)专业人才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中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话剧、曲艺、杂技、木偶)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地方戏曲)组合舞台艺术表演人才(京剧昆曲)组。这种情况出现的比例虽然相对较低,也反映了少数参评专家由于专业背景、个人偏好等原因,提交的结果与其他评审专家有一定差异。
四、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同行评审”,提升评审工作专业化水平,在2019年度复评工作中,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中的“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中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舞台艺术人才培养”等参评项目数量较多、艺术门类涉及面较广的组别做了进一步拆分、细化,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肯定。项目分组的细化,有助于同行专家的遴选,按照相关专业标准衡量参评项目,更好地发挥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从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专家评审结果偏离值分析情况来看,各评审组的项目争议度和趋同度均在合理范围内,反映了参评专家完成评审工作的质量较高。
对于评审专家给出不同评审结果,既有专家艺术观念、学术见解、个人偏好、工作态度等主观原因,也受申报主体提交材料质量、参加答辩表现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评审组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专业性影响。
(一)进一步加强专家培训工作。艺术基金高度重视专家培训工作,将继续通过专项培训,增进专家对艺术基金工作的了解,熟悉申报、评审指南,深化对参评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专家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加强项目分析功能,对评审项目从地域分布、艺术门类、主体性质等不同方面进行统计,提供详实、充分的信息给评审专家,切实做到“精准评审”。
(三)进一步完善对专家库的管理。为保证资助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管理中心已经采取了开发专家服务云平台、定期增补入库专家、强化专家培训、保证参评专家更新率等措施,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根据2019年度资助项目复评专家评审结果偏离值分析,将对偏离值较高的专家做进一步分析,在复核其所从事专业的基础上调整其艺术类型,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
(四)进一步做好专家增补和专家库专家的信息整理工作。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评审质量,2019年将继续开展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补充新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同时对在库专家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艺术专业分类做进一步的整理,提高专家信息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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