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四大硬伤”伤不起
第2491期文化产业评论
自1982年国务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制度以来,“申名热”在国内城市持续升温,但光鲜的城市名片背后,重申报轻保护造成了责任与担当的缺失。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国内14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回顾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37年的实践历程,本文作者深度解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碰不得的“四大硬伤”。
作者 | 王军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5252字 | 预计阅读14分钟
自1982年国务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制度以来,“申名热”在大量有历史遗存的城市持续升温。申请到的,皆大欢喜;申请不到的,憋足劲地去努力。然而,值得警醒的是,“历史文化名城”从来不仅仅是一张光鲜的城市“名片”,它是荣誉,更是责任与担当。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对成都、广州、武汉、青岛、太原、洛阳、荆州、佛山、赣州、咸阳、聊城、敦煌、武威、阆中14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结果。
这是两部门继2013年初和今年3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地方发出“黄牌警告”后,第三次专项检查通报。从此次通报的四大类突出问题不难发现,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走过37年的实践历程,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仍然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状态等困境和挑战。
大拆大建造成建设性破坏
2012年末至2013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并对山东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郸市、湖北省随州市、安徽省寿县、河南省浚县、湖南省岳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云南省大理市8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发出“黄牌警告”,责其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在这次通报中,山东聊城成了“推倒重来”反面典型。据了解,聊城老城区始建于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以光岳楼为中心,古城为1平方公里的方城,四周环以广阔的湖面,整个古城区如飘浮于水中的棋盘。由于古城区格局得到了很好的保护,1994年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2009年8月,聊城以执行“古城重建计划”为名,对老城核心区进行大改造,除了光岳楼等文物建筑之外,约1平方公里的古城基本被拆光,2.6万居民也几乎一走而空。为此,在2012年6月召开的“纪念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三十周年论坛”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痛批“拆真名城、建假古董”的行为时,直接点名了聊城。
△2006年,聊城古城街巷纵横,格局方正
△2011年,一片废墟,只剩光岳楼等几处文保单位完好
2013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聊城市名城保护不力,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坚决制止和纠正错误的做法。聊城市不但未按照正确理念方法改正错误,反而在缺少规划作依据的情况下,在古城内违规审批放行了“光岳府”“东昌首府”“东昌·御府”3个中国传统庭院式别墅类房地产住宅项目,试图用中式豪宅“延续古城肌理”。
△聊城古城西南光岳府小区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并于今年3月再次发布《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对5个存在突出问题的历史文化名城进行通报批评,山东省聊城再次被列入通报名单之首。同时明确,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2017年至今,挤满了崭新的仿古别墅
聊城绝非个案。1982年首批被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山西大同市,自2008年起开展大规模的复建古城计划。在随后的5年里,古城居民和现代风格建筑被要求迁出古城。与此同时,大同城墙、代王府等早已消失在历史尘烟中的明代建筑拔地而起;“仿古街”取代了下寺坡街的街名与文化;仿古四合院群落“自然家园”开建,与古城遥相呼应。
然而,面对两部门的认定的“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批评意见,不少大同市民却持有截然相反态度:认为古城以往破败不堪,如今道路整齐有序、基础设施完善,搬迁后自己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同时大同近些年知名度大大提升,前来旅游的人更多了,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甚至将责任推给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耗资1.2亿元的偃师市邱河村现大型仿古建筑群
少数人的立场并不能代替公正的评判。站在全社会和公众参与的角度,就自然而然地寻求一些答案:如果没有做好“真实完整”保护,尚属于认知和理解的偏差;那中国的古城之“古”,名城之“名”,都被涂改得只留下历史的“胎记”,则属于什么问题?后者,更值得大家的深思。
造假古董破坏真实历史信息
洛阳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中游,因地处洛河之阳而得名。先后有105位帝王将洛阳作为首都,拥有夏都二里头遗址、偃师县商城遗址、东周王城、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等五大都城遗址。老城的建城史可追溯到西周时期,旧有“九街十八巷七十二胡同”之说。1982年获得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殊荣。
相较于聊城和大同,洛阳被提到名单则很大程度上是坊间的推动。2013年8月,以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又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为由,洛阳市老城区政府下发文件,对洛阳市老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征迁老建筑,引入开发企业在街区内大拆大建。
△当时洛阳老街改造效果图
这份要求两万余居民搬出世代居住老街的决定,引发老城区居民强烈不满。2014年1月,324位居民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最终胜诉。然而,这场被誉为“保护老城的‘失败胜诉’”和民心所向,并没有改变征收决定。2014年底,开发企业对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东南角约160亩的地块进行拆除,并在缺乏名城保护规划和街区保护规划、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了仿古旅游街。
△正在建设中的仿古旅游街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发展破坏历史文化遗存的现象屡禁不止,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改头换面,究其原因,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是重申报轻保护。一些地方成功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后,不是致力于科学保护,而是将其当作“金字招牌”和“摇钱树”,大搞商业开发,简单粗暴地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二是法不长牙肆意妄为。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现实中,极少有某地政府负责人因为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受到处分或被撤职。由于违法成本过低,助长了一些地方肆意妄为。
三是缺乏调研不得民心。上述地方发生的问题曝露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过程缺乏科学的规划支撑,既没有经过开发前的充分调研,也没有充分听取文化部门建议,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特别是“原住民”意见充耳不闻,完全是政府一意孤行的结果。
历史欠账多、长期投入不足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先后发布的二次通报来看,除了一些城市不惜重金大拆大建和造假古董问题外,一些地方由于历史欠账严重、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日渐衰败凋零。
随州市是炎帝故里,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随州历史文化街区安居镇九街十八巷,是始建于1300年前的老街,因漕运发达,商业繁荣,一度被称为“小汉口”,街区内266间古建筑更是保留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而别具风味。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缺乏保护规划,居民纷纷临近公路边建新房,老街成了无人居住的“空心街”。
△随州历史文化街区安居老街
无独有偶。据相关资料显示:2007年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时,随州市另一条老街——汉东街(草店子街)入列其中,并获国家保护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计划于2008年启动,周期约为4年,国家每年投资300余万元,主要用于街区内的重点保护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改造建设及控制管理。然而,直到检查通报前该项目仍未开始实施。
与随州同时被列入通报名单的还有河南浚县。该县隶属鹤壁市,境内现有名胜古迹300余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10处,省级保护单位24处1994年被国务院命名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河南省七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家县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也难逃“衰败”的命运。据了解,浚县老城区内有152处历史建筑,由于原住居民没钱修,国家补贴不到位,有近三分之一破损严重。以历史文化街区南山街为例,许多挂牌的历史建筑被红砖房包围着,有些历史建筑只剩下门脸,有些历史建筑墙体已经破了很多洞、土坯也塌了半边。真的是无钱修缮,还是人为使然?
据河南省政府网站信息:2007年,该县南街村的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就被列入《全国“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2008年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其中中央将投资补助825万元,地方配套550万元。规划批了,经费给了,老街却仍在经受风蚀雨浸,摇摇欲坠。这些难道不值各级政府反思吗?
与前面首批受通的两个市、县相比较,这次对于哈尔滨的通报显得相对模糊:“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长期闲置不管”,具体是哪条街区,通报并没有明确说明。但从相关媒体现场调查报道中可以发现,被通报的街区可能指南岗区花园街和海城街一带。
据有关资料显示,花园街的老房子始建于1898年,是为当时修建中东铁路工程技术人员所建的集体宿舍。中东铁路工程结束后变为苏联专家的私人住宅。苏联专家回国后,移交给哈尔滨铁路局管理(产权单位),后变为哈铁职工宿舍,也就是后来人们俗称的“黄房子”。
△花园街的“黄房子”
2011年,哈尔滨提出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打造各类主题园区,构建多元商业及文化空间,形成富有特色的城市新地标、旅游新景区。”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哈尔滨启动房屋征收工作。然而,花园街在腾空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哈尔滨始终未编制、审批街区保护规划,未采取必要有效措施对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有效保护修缮。时至此次检查时,这片区域依旧处于荒废状态。
△哈尔滨当地居民摄图
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和手段
在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的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城市中,陕西省韩城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古城内成片拆建、破坏山水环境。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和手段。
韩城市是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老城内保存大量具有传统风貌的街道及四合院民居,还有文庙、城隍庙等古建筑群。1988年编制的《韩城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也提出,古城重点保护一条龙格局的明清古街道、一群古建筑、一批四合院民居。然而,此后的两次征迁,却让人大跌眼镜。
△建设中的仿古城墙
2011年,韩城市开始建设“史记韩城·风追司马”景区,以期打造韩城文化旅游符号,推进古城商业旅游开发。同年9月,为确保这一文化景区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韩城市启动东营村等城中村搬迁改造项目,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对古城东北角地区进行了成片拆除,部分历史建筑和传统街巷被拆毁,古城格局、肌理和风貌受到破坏。
2015年底,韩城又启动古城南门复建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南关大片区域。在此过程中,南门古街和部分古建筑被拆除毁坏。此外,韩城在2016年初大规模挖湖造景,建成面积1000余亩的司马湖,并完成南湖工程蓄水。大规模人工水体破坏了历史文化名城所依存的自然景观和山水环境。
△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韩城市两个月多月时间里遭遇的第二次通报。今年1月18日前后,韩城市的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建设被住建部通报。住建部指出,这一总投资1.9亿元的项目刻意追求“鲤鱼跃龙门”的形象效果,建设超大体量的假山跌瀑、人造水系及亮化工程。该项目景观工程脱离地方实际,盲目造景、投资过大、造价过高,照搬照抄南方地区造景手法,与北方城市地理环境和整体风貌极不协调。
△荒凉的“古城”
古城区、老街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度地“提升改造”是必要的,搞文旅开发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一边标榜历史文旅资源开发,一边却弃城市文脉和历史建筑于不顾,这未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未尝不是对真正文旅开发的扭曲。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为此,进入文旅融合时代,无论是基于历史文化保护的内在要求,还是着眼于文旅开发的市场竞争需要,大拆大建、“推倒重来”的开发之路,都不应该再继续下去。否则,任何“亡羊补牢”措施都无法逆转“生米做成熟饭”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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