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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大仙驻东北,萨满跳大神,文化乎?经济乎?

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27
第2994期文化产业评论

当前,国家大力提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在发展旅游事业时也很注重彰显自身特色的民俗文化,而在越来越发达的传播环境里,民俗文化、宗教行为、迷信做法等时不时交织在一起,让人困惑。这种背景下,对类似跳大神之类的传播行为进行分析,就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

 
作者 | 刘亚飞(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编辑 | 高小辰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计4896字 | 预计阅读时间13分钟


前些日子,一个有关跳大神的“神调”视频在B站走红。视频中署名为“萨满孙少爷”的UP主神情专注,似笑非笑,一边晃动敲打着鼓铃,一边低声吟唱。那些听起来有些奇怪的句子从他口中清晰而押韵地唱出,辅以有节奏的鼓铃声,颇有一些魔性的感觉。

显然围观者里有人很喜欢这种感觉。



这位“萨满孙少爷”孙柏强在接受采访时笃定地表示,他所在的民间组织出马仙协会曾做过粗略统计,仅在东北三省,出马弟子就不下几百万人,而其中以此为营生的,大约有十分之一,“东北三省,每个省大概就是两三万人。其中辽宁人最多,我估计得有四万多个大仙儿。”
这么说来,“十万大仙驻东北”,真是挺让人震惊的一种现象。


跳大神、出马仙究竟是什么
百度百科对出马仙的解释有些语焉不详,称之为原始宗教萨满教的延续,说那些修炼有成的精灵神怪会在人群中选出弟子,借弟子之人身行善渡人,也为人查事看病。萨满一词源于满通古斯语,原意是兴奋、狂舞的人,后来就是指巫师。一般认为,巫师是可以与神进行交流的人,可以在凡人与神灵之间互通信息。
简单说,信奉这些的人们就被称为出马弟子,“以此为营生”的就是出马仙。巫师是个极为古老的职业,繁衍发展至今,出马仙也确实可以视作是其一个分支。
出马还被称为搬杆子,常见的表述还有大仙附体,以及更广为人知的称谓——跳大神。
巫师在祈神、祭礼、祛邪、治病等活动中往往会有夸张的身体语言,他们大多腰间系着长铃,手持抓鼓,在击鼓摆铃声中或念或唱,以邀请各路神灵。神灵降临后即附体到表演者身上,表演者就开始“不由自主”地模拟所请之神的特征。正式的跳大神一般要有两个人共同完成,一个是大神,一个是二神,大神是灵魂附体的对象,二神是助手,神灵请来之后,由二神负责与神灵“沟通”并回答人们的问题。
出马仙几乎没有自学成才的,均是师徒相传,授课往往都包含有类似曲艺的内容——因此有的“施法”过程看起来和东北二人转有几分神似。像视频中“萨满孙少爷”那样一气呵成,吟唱十几分钟,且内容有较完整意思还没有重复,必然是长时间练习的结果。
出马仙在我国北方比较流行,和其同支的还有保家仙,保家仙顾名思义就是保佑一家平安的神仙。供奉保家仙比较简单,直接请来神灵长期供奉即可。出马仙、保家仙信奉的神仙体系较为类似,均由动物界演变而来
据考证,至少在清末,北方地区“四大门”或者“五大仙”信仰就很流行了。四大门是“胡、黄、白、柳”,胡是狐狸,黄是黄鼠狼,白是刺猬,柳又称常,是蛇;五大仙则是在四大门的基础上加入了灰仙,即老鼠。而“萨满孙少爷”的视频中频频提及的“胡黄两教兵”就是这种信仰中的大仙。
究竟是宗教信仰、民俗文化还是封建迷信
类似“萨满孙少爷”这样的表演者内心很期盼自己所从事的活动能得到官方的认可,比如能被认定为民俗文化,进而能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究竟这样的活动是不是民俗文化或者是宗教,从类似视频中的弹幕以及下方的评论可以看出来,争论比较多。



出马算不算民俗文化,能不能获得名正言顺的推广呢?


民俗文化是对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非物质的东西


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像各种传统节日以及相应风俗,如春节的一系列规矩习俗、端午节赛龙舟吃粽子、元宵节赏灯、民间舞狮子等,都是民俗文化。从这个宽泛意义上来讲,出马仙、跳大神也能归入到民俗文化范畴之中。


但是,像很多传统文化进入现代之后经历了明显演变一样,新时代提倡的民俗文化其实都是指那些脱离了愚昧落后内核的文化形式,更多的是以一种具体的、仅仅含有美好祝愿或纪念意味的形式呈现,并且没有明显的功利性,更不牵涉直接的钱物交易。


所以在实践中,那些一切都离不开金钱交易的出马仙、跳大神不能算是被提倡的民俗文化,也就很难申请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而已经脱离了金钱交易、也不宣扬伪科学的类似形式,则会被认定为民俗文化从而得到来自官方的保护与鼓励。
△被誉为鄂伦春族最后之萨满的关扣尼老人,她所掌握的祭祀知识是宝贵的民俗财富

△傩(nuó)戏被称为汉族最古老的祭神跳鬼、驱瘟避疫、庆祝安庆的巫舞,已经有十余个地方的傩戏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宗教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尽管有很多出马仙们想往宗教上靠拢,但事实上这在当今毫无可能。我国政府对宗教的认定和管理有严格的法规依据,如《宗教事务条例》等,从下表我们能大概了解我国宗教的种类及分布。



而“迷信”则可能是出马仙们最合适的归类。


在字典中迷信有两层意思:对神仙鬼怪的盲目信仰;泛指缺少科学论证基础的信仰。这个定义恰恰符合出马仙的核心特征。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很多出马仙们声称自己的信仰学说是融合了佛道等多种宗教的精华,然而事实上道教也好佛教也罢,都是明确反对迷信的,如佛教《大乘庄严经论·卷第四·明信品第十一》记载:“……七者有迷信,谓恶信,由颠倒故;八者不迷信,谓好信。”
为何那么多人想做出马仙
如果我们将界限从出马仙、跳大绳外扩,一直扩展到各种阴阳八卦算命、星象占卜等领域,就会发现,这一类或多或少和迷信挂钩的行为,市场需求真是不小。


越来越发达的现代文明并没有降低人们的各种焦虑、忧愁与困惑,科学也不能完全解释我们所遇到的每一件事,在人们的日常经历中,总会碰到一些巧合的“灵异事件”让人惊叹。


虽然那些灵异事件真正总结起来无外乎几种原因:“瞎猫碰上个死老鼠”,碰巧有效果;施术者确实掌握了一定的规律和知识,也懂得借用自然效果,好比诸葛亮“借东风”;身陷困境的人们在某种心理暗示下,产生某种幻觉,心理得到慰藉。但仍然有很多人愿意相信这些灵异事件必有玄机,于是挂着“玄学”等名号的迷信行为得以生存。


巫师在古代社会里位置尊崇,一般都养尊处优,不存在生存危机。而继承巫师衣钵的现代出马仙们,不劳动就解决不了生存问题,于是就将出马当作一种营生、一种职业。对他们来说,旺盛的需求意味着滚滚财源,于是不少人纷纷投入到这个行业。
△出马从业者着实不少

和很多行业一样,能挣大钱的大仙儿自然是有,例如大名鼎鼎的王林,他结交达官贵人,住豪宅开靓车,呼风唤雨了好长时间。但这样的显然是少数,他们会是众多从业者心中暗暗艳羡的对象,而大多数还是需要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名气与收入。
△曾经风光一时的“大师”王林

这些大仙、小仙们有个共同特点:非常善于察言观色且思维活跃。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吸引了他们的注意,毕竟,“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触角就要伸向哪里”是最正确的做法。于是从2012起,借助移动互联网的风口,出马仙们顺利实施了“数字化”,迎来了一波持续多年的快速发展。


据“萨满孙少爷”孙柏强回忆,出马仙们崭露头角是在 YY 直播时期,两个人连麦,就像一台戏,一人扮演大神,一人扮演二神。最初的这种网上直播相对单纯,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偷师,交流切磋与“学术成分”还比较浓厚


然而随着市场热度不断增加以及移动支付手段的普及,金钱交易的比重大大增加,一些网红大仙积累了众多粉丝,标价和业务量水涨船高,日进斗金迅速实现财务自由。而这种示范效应又进一步带动了小仙们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宣传力度,“行业”逐步呈现出过热与失控的态势。


随之而来的就是网信部门的重拳监管,各大互联网平台上一片风声鹤唳,涉嫌宣扬迷信以及借此赢利的账号纷纷被关闭,点对面的大规模普遍性宣传很快就销声匿迹。


但出马仙们对移动互联网的理解冷静又深刻。虽然也有像孙伯强这样的从业者,希望能搭乘民俗文化列车驶入安全区,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深藏功与名,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点对点拓展业务,做一个闷声发大财的“打工人”。


毕竟在这个年代,通过微信接收一个用户请求,然后卜一卦加上解说发给用户,收取成百上千的费用,这种几乎无成本、风险低、没有账期的好生意,十分难得。
出马能长盛不衰的历史原因
出马仙们能生存发展有着悠久且浓厚的历史原因。


在人类发展初期,庆祝丰收、恐吓猛兽、祈祷好运时都会来一段舞蹈,久而久之,在饥荒、干旱、瘟疫等天灾来到的时候,人们希望能和神灵对话祈求保佑,于是就推选出舞蹈最好的人来承担这个重任,巫师、巫舞应运而生。

一部分巫术逐步发展为有完善体系的宗教,而也有一些巫术就以比较原始的面貌保留下来,出马仙、跳大神显然属于后者。


由于古时人们异常重视巫术,因此与巫术一脉相承的祭祀以及相应的礼法也被置于很高的地位,古人甚至认为只有祭祀和战争才能称之为国家大事,《左传》有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礼记·卷二十六·郊特牲》记载:“八蜡以祀四方。”古人逢腊月(也称蜡月)就要围猎,用猎物祭祖先,作为年终大祭,所以也称为蜡祭,蜡祭总共有八种,这八种祭祀是国家法定事件,举行这些祭祀时,上至统治者下至百姓都要参加。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官方认定的祭祀种类不断调整增多,而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流传于民间的祭祀,这些一般被称为淫祀。据《礼记·曲礼下》记载:“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以不恰当的方式祭祀不合适的神灵,即为淫祀。


历朝历代对正祀与淫祀的态度不一,有些朝代就很重视区分二者,例如宋代。宋代官方出台过不少政策文件详细界定正祀与淫祀,曾规定朝廷祀典根据祭祀对象分大、中、小祀三个级别,像徽宗时期就有“大祠凡九十有六,中祠凡二十有九,小祠凡一十有四”。


像出马仙推崇的这些神灵与相应祭祀,在古代大多被官方归为淫祀范畴。宋代大儒程颐甚至认为连“城隍”这样历史悠久遍布全国的神灵都不够格被正式祭拜,何况各种民间“大仙”。


不过百姓们则大多不关心所谓的正、淫之分,他们觉得只要祷告有用,效果灵验,管你是好是坏,是道是佛。也是由于这种原因,古代各类大大小小的“胡仙庙”数量着实不少,出马人数也极为庞大。

日本学者龙泽俊亮在《满洲的街村信仰》一书中对东北的胡仙崇拜做过考证:“辽源县公署、吉林省公署、间岛省公署、延吉县公署的胡仙堂与吉林望云山钱的灵仙堂、奉天城墙外东南西北四角的仙人洞等建造时间都不早。吉林巴处门外桃园子的胡仙堂是光绪三十二年四月,黑山头下的灵仙府是光绪十四年建造的,其他各种胡仙庙都是在此后建造的。”东北的出马风气之浓厚可见一斑,而当时在全国范围内的情况也与东北差别不大。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大力反对封建迷信,后来又有除四旧等运动,大小庙宇拆了不少,但诸如出马这样的信仰形式由于“源远流长”且生存土壤过于肥沃,所以始终没有完全绝迹,一旦官方打压力度稍小,他们就会很快又重振旗鼓。而这种状况或许会持续很多很多年。
结语
文化涵盖的内容太过广泛,因此有些时候就比较难以清晰论证某种文化现象的是非曲直,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很多传统文化或多或少和迷信等混杂在一起,试图完全将之厘清难度不小。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有一种最简单的分辨方法值得牢记:那种热衷于功名利禄的模式,不管披着怎样的传统文化外衣,都不值得我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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