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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8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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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烧烤三十年》
一图读懂淄博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2〕32号
《淄博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文化赋能,打造文化繁荣的现代化新淄博,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
1.公共文化事业成绩突出
公共文化服务日臻完善。“十三五”时期,先后启用淄博市文化馆、淄博大剧院、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等城市文化新地标,推动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创新性打造“5+N”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模式,对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提升,建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8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107个。构建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阅读体系,着力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建成公共图书馆9个、城市书房20个、农家书屋2929个,稳步推进“书香淄博”建设。“淄博文旅云”上线运营,构建面向广大群众的线上线下公共文化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举办乡村春晚、“齐舞·悦动”淄博文化艺术季、“六艺秀淄博”等系列文化活动,实现“送文化”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同频共振。
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坚持精品意识,围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当代现实题材、地域特色题材,创排一批文艺精品,加强五音戏、聊斋俚曲等地方剧种的传承和发展。“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创作大型舞台剧目7台,优秀小型剧目131台,新创作曲艺、小品、歌舞类节目200余个。连续举办三届中国淄博五音戏艺术节,影响力不断扩大。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文物部门共立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项目156个,争取修缮资金约2.6亿元。全市共有博物馆67家(国有博物馆20家,非国有博物馆47家),其中国家级博物馆12家。举办“海岱朝宗——山东古代文物菁华”等齐文化主题文物展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各级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市、区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2.文化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文化产业发展蓬勃有力。“十三五”期末,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65.2亿元,占GDP比重达4.5%,在全省位列第三。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卓有成效,世纪天鸿等6家企业先后荣获“山东省文化企业30强”称号,入选数量全省第一。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企业达15家,陶琉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分别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型”集群,形成“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项目拉动、产业园区推动”的良好发展局面。被评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连续三届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
3.旅游业发展成效显著
旅游业呈现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三五”时期,开展全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建设“五城三区”新载体,打造“一核五带”新蓝图,形成了文旅融合发展的“淄博思路”;成立淄博市文化旅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约北京首旅集团、华侨城集团、无锡灵山文旅集团等10余家知名文旅企业;潭溪山风景区、红叶柿岩景区、青未了旅宿等19个投资过亿元的文旅项目建成投用;淄川区、博山区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从全国来看,“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性交汇,是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期。从全省来看,我省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文化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做强做优做大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等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对文化和旅游提质升级提出更高要求。从我市来看,近年来大力实施文化赋能和文旅融合攻坚行动,把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摆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全市上下形成抓“大文旅”、兴“大产业”的工作格局;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更加明确,一批重大文旅建设项目正在规划建设,发展势头强劲、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必将迎来文化和旅游产业兴盛、消费繁荣的高质量发展期。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必须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创新发展催生文化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文化新活力,奋力开创我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三)存在问题
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够均衡,文化场所设施和管理有待完善,场馆利用率不高。多层次、个性化、特色化的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物保护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环境尚待改善。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不深,优质文化资源内涵挖掘和利用不够充分,文化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文旅产业结构尚待优化,全市文旅融合不够紧密,产业链条较短,科技化、集约化、集聚化发展能力不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深化文化赋能,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丰富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加快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创新发展,不断扩大淄博文化的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精神力量相统一,不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
——坚持融合发展。完善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实现从规模效益向集聚效益转变。
——坚持系统发展。加强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文旅事业与文旅产业,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等关系,实现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一盘棋。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提高文化事业的保障能力,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供给质量,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创新性发展。
(三)发展定位
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立足齐文化发祥地优势,做好齐文化的研究阐释、教育普及、遗产保护、产业开发、传播交流、传承创新等工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提质增效,做实打响“齐国故都”城市品牌。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我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临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启动市级层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申报成功。
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推动全市旅游业向全域化、精品化、智慧化、国际化发展,打造“泱泱齐风·活力淄博”品牌体系,构建以齐国故都、齐长城、聊斋、牛郎织女、古商城、陶琉、黄河、马踏湖等为内容和载体的旅游产品体系,努力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文旅经济活力充分释放,构建起“一核两翼三带六组团”的文旅发展格局。深化文化赋能,传承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城市精神,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突破行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齐鲁文化和旅游发展新高地。
——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高标准建成。加快塑造齐文化超级IP,加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齐国故都”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新时代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各艺术门类创作活跃、精品迭出,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国有文艺团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巩固主导地位和发挥引领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健全。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加大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长制落地见效,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非遗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实现新突破。
——文化产业实现创新发展。推动重点行业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加强产业载体提升与建设,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显著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
——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起特色鲜明、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文旅融合现代产业体系,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主要指标
(五)空间布局
“十四五”期间,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主导,结合各区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区域联动、协同发展的思路,着力构建“一核两翼三带六组团”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
1.一核
即齐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创新核。挖掘临淄区作为齐国故都、齐文化遗产丰富的优势,整合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管仲纪念馆、姜太公祠等资源,深入挖掘齐文化的内涵与时代价值,结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引入新业态,提升齐文化体验,发挥对全市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高水平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
2.两翼
北翼为黄河文化和旅游发展翼,以高青县和桓台县为主要发展空间,依托黄河文化资源和马踏湖旅游资源,以保护传承黄河文化为主线,挖掘黄河生态文化、农耕文化、治理文化等资源,推动黄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推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讲好“黄河故事”,推进黑牛小镇、百里黄河风情带、天鹅湖罗曼园等黄河沿线项目建设。
南翼为齐长城文化和旅游发展翼,依托齐长城文化资源,突出我市“齐国故都”的历史文化地位,以长城文化公园(淄博段)建设为机遇,整合沿线文化生态旅游资源,打造集长城文化观光、生态运动休闲、山乡民俗体验、乡村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文化旅游带和齐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
3.三带
孝妇河文化和旅游带。沿孝妇河分布,连通博山区、淄川区、张店区、周村区、桓台县,以孝文化、聊斋文化、陶琉文化、渔洋文化等为文脉,串联博山文化馆、博山琉璃博物馆、颜文姜祠、颜神古镇、1954陶瓷文化创意园、红叶柿岩景区、聊斋城、蒲家庄、中国陶瓷琉璃馆、淄博市文化中心、周村古商城、文昌湖、桓台文化馆、桓台博物馆、马踏湖、王渔洋故居等。
淄河文化和旅游带。沿淄河分布,连通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以齐文化、乡村文化、生态文化等为文脉,串联五阳湖景区、开元溶洞景区、马鞍山旅游景区、潭溪山景区、齐山景区、太河乡村旅游片区、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
沂河文化和旅游带。沿沂河分布,以爱情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为文脉,串联沂源鲁山国家森林公园、沂河源田园综合体、虡盛文化产业园、沂源博物馆、沂源文化馆、鲁山溶洞群风景区、牛郎织女景区、洋三峪乡村旅游度假区、朱彦夫初心家园等。
4.六组团
都市休闲体验旅游组团。以华侨城旅游综合体为核心,以九顶山公园、花山公园、玉黛湖生态景区、淄博市动物园为产品支撑和补充,发展新型文旅消费业态,激发夜间旅游消费活力,打造以文化体验、实景演艺、休闲运动为主题的都市休闲体验旅游组团。
文昌湖齐文化休闲度假组团。以文昌湖为核心,以都市农业生态博览园、上坡地家庭农场为补充,推进“齐风胜境”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进度,布局齐文化与产业融合新地标,丰富旅游业态,建设稷下新学宫文化地标、泱泱齐风经典演艺、齐华天下文化乐园、齐乐之洲度假群落、云水之湄特色景观等项目,打造淄博地标文旅综合体。
商埠文化休闲度假组团。紧抓济淄一体化机遇,将商埠文化休闲组团打造成济淄一体化文化和旅游的桥头堡。以周村古商城为核心,以福王红木博物馆、王村醋博物馆为补充,鼓励周村古商城发展白天休闲购物游和夜间沉浸式演艺活动,同时按照国家5A级景区标准,加快完善精品民宿、酒吧、戏楼等建设。
马踏湖生态旅游组团。以马踏湖湿地为核心,以王渔洋故居、红莲湖旅游区为产品支撑和补充,支持有条件的村镇建设运动休闲业态,打造体育旅游基地;实施现有景区品质升级、景区间连接公路升级改造。
魔幻聊斋文化创意组团。以聊斋城为旅游吸引核,以中华琉璃文创园、泰山瓷业国瓷馆、1954陶瓷文化创意园、齐鲁欢乐世界等为产品支撑和补充,带动蒲家庄、昆仑镇、寨里镇等村镇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以聊斋文化为主题的魔幻文化创意旅游组团。
鲁中山岳生态康养组团。以原山和鲁山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以红叶柿岩景区、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景区、三水源生态旅游度假区、中郝峪景区为产品支撑和补充,发展森林运动、中医药康养等新业态,完善精品民宿、健康颐养等配套设施,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的山岳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
(一)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
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坚持守正创新。以齐文化为统领,推进聊斋文化、陶琉文化、商埠文化、蹴鞠文化、爱情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等研究,加快构建具有淄博特色的文化体系。深入研究阐发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哲学内涵、人文精神、科学思想、价值理念、道德精髓,弘扬齐文化的创新精神、开放精神、重商思想,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扶持全市各类社会性文化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发展,建设开放性学术研究平台,推动形成优秀文化研究协同创新机制。
(二)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
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永葆文化生命力。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探索有利于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机制。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继承革命精神。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强化淄博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召力、凝聚力、生命力。挖掘整理全市书院文化遗产,推动书院文化活化利用。
(三)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
打造新时代淄博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推动普及教育。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方式,组织线下培训与线上“文化慕课”,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儒学讲堂、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等,把淄博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治理、党员干部培训等。围绕朱彦夫初心家园、618战备电台旧址、马鞍山抗日遗址、中共淄博支部旧址等近现代革命遗址,重点推出以“红色淄博”等为主题的革命文物展览、联展、巡展,开展干部政德教育。
(四)搭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交流平台
紧抓博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机遇,打造常态化优秀传统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文化对外交流合作。鼓励社会团体及企业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与传播、影视剧创作、艺术交流平台搭建、文化创意产品推介等方面工作,全面宣传推介淄博优秀传统文化建设项目和产品,弘扬具有当代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在文化艺术传承、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文化交流格局。
(一)加强艺术创作引导
强化精品意识,勇攀新时代文艺高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艺术精品创作,把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从“出政策、把方向、给支持、促传播”等方面推动艺术创作发展。建立健全文艺作品意识形态审查机制,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参赛和推广的奖励机制。采取重点选题特邀创作、公开征集申报、重点剧目评比扶持等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题材选题创作机制,每年评选年度重点选题、重点单位并予以资助。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和中国戏剧奖等为目标,争评全国性重大文艺奖项。加大对重点文艺作品及成果的扶持力度,激发文艺创作积极性。
(二)明确艺术创作重点
统筹创作规划,遴选艺术创作重点选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艺术创作,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国家重大战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统筹创作规划,遴选重点选题,组织创作团队,打造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
(三)创排一批精品力作
深入群众生活,创排特色文艺精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内容,配合长城、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作推出一批展现我市历史底蕴和当代精神气韵的优秀作品。实施文艺精品“两创双百”高峰计划,推出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扶持引导市属专业院团、民营剧团、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推出一批接地气、有温度、有影响的精品小戏、小品和以音乐、舞蹈为主体的小剧场作品,扩大艺术作品的影响力。依托“六艺秀淄博”平台,组织全市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展现齐风墨韵。
(四)支持文艺院团发展
加强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文艺院团发展水平。突出和强化淄博市演艺中心、淄博市五音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益属性,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扶持民间艺人筹建民营文艺院团。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改建音乐厅、剧场和演艺空间。制定出台庄户剧团扶持发展指导意见,完善提升小戏调演活动,加强市属院团和庄户剧团合作,“以院带团”提升和壮大一批庄户剧团,培育“明星剧团”。
(五)推动戏曲创新发展
加强京剧、五音戏、聊斋俚曲等戏曲的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戏曲与旅游融合发展,将戏曲艺术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和城市形象,融入景区和旅游线路。推动戏曲院团与旅游企业务实合作,设计满足游客需求的京剧、五音戏、聊斋俚曲等戏曲文化旅游产品,让精品戏曲项目走出剧院,走进景区,转化为可供游客观赏、体验和参与的大众化旅游产品。强化戏曲网络传播,完善“云上剧院”网络直播服务功能,丰富戏曲直播内容。培育戏曲人才,开展“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积极参加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全国声乐展演暨优秀音乐剧展演等活动。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进一步健全图书馆、文化馆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建设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推动市、区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服务标准,推动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馆服务标准。完善评估定级结果运用机制,通过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等场馆设施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鼓励进行创意性改造,增设文创产品、文化手作、休闲小憩等多功能空间。加大对新建居民聚集区、迁建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区县图书馆、文化馆的总分馆制建设,在镇(街道)分馆全覆盖的基础上,向社区延伸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争创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持续推动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任务,强化文化实践功能,推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打造集党政教育、艺术熏陶、科普宣教、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积极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创新打造新型城市公共阅读空间。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商办楼宇等现代消费集聚区域,嵌入式建设一批开放性、艺术性、现代性的小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融合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书房”“社区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明确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推动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品质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推动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将文化创意融入社会生活场景。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全面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信息公开、监督评价、绩效管理等机制,确保“三馆一站”提供高质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公共文化场馆延时、错时服务力度,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流动服务能力,利用流动图书大巴、惠民演出流动大舞台等,鼓励演出走出剧院、图书走出书屋、展览办到村头。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引导,打造文化场馆线上服务体系,大力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文化场馆关注度,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鼓励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组建以兴趣爱好和特长为纽带的高粘性“粉丝”文化社群,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等文化活动。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加社保卡文化功能,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等实现免注册借阅,面向游客开展服务。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聚焦供需矛盾,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完善“订单式”“菜单式”“预约式”服务机制,加快实现文化资源网上配送、场地网上预订、活动网上预约等功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文化需求,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积极适应老龄化发展趋势,让更多老年人享有更优质的晚年文化生活,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数字技能和文化艺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面向残障群体,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支持盲人图书馆等特殊文化服务。
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落实开放共享理念,统筹各领域资源,找准关键节点,推动融合创新,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生态。结合实际,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开展文化活动、展览品牌建设等措施,形成发展合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常态化机制,通过设立课外教育基地、“四点半课堂”等形式,完善与中小学的双向融合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农业、卫生、科普、民政、体育等领域惠民项目融合发展。
(三)建设以人为中心的图书馆
推进公共图书馆功能转型升级。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市、区县图书馆向“以人为中心”转型,建设开放、智慧、包容、共享的现代图书馆,将公共图书馆建设成为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优化公共图书馆环境和功能,营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空间,建设有温度的文化社交中心。拓展与深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推出特色阅读服务活动。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以区县图书馆为总馆,以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将有条件的农家书屋纳入区县级图书馆管理,推进图书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增加数字化阅读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智慧图书馆项目建设,打造基层图书馆智慧服务空间。
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持续举办读书节、经典推介、朗读会、故事会等活动,打造“齐阅”全民阅读品牌。围绕世界读书日、全民读书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以及重大节庆活动,大力开展全民阅读和系列读书推广活动。鼓励专业文艺工作者、书评人等积极组织阅读推广和艺术普及推广等活动,并通过新媒体形式传播艺术和阅读知识。深入做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点出版物的阅读推广。实施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计划,推荐一批高质量少年儿童图书,进一步丰富亲子阅读活动。通过新媒体广泛开展在线阅读推广活动,吸引更多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参与。依托公共图书馆汇聚、培育一批领读者、阅读推广人、阅读社群。针对特殊人群提供阅读服务,面向视力、听力残疾人,有针对性地提供盲文出版物、有声读物、视频读物等阅读资源,逐步完善盲人阅览室,配备盲人听书设备。
加强古籍整理保护和传承利用。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全面掌握我市古籍存藏情况。加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积极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古籍知识讲座、展览、互动体验、数字化体验等推广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中华经典传习计划,加强古籍创意产品开发,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加强古籍保护、传承、利用人才培养。
(四)持续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在繁荣群众文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现代文化馆建设。支持群众文艺团体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积极培育庄户剧团和文艺骨干,扶持、鼓励庄户剧团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开展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富有时代感、便于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发挥基层文艺组织、文化单位在文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建立群众文艺志愿者团队,积极动员文艺工作者投入群众文艺创作。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围绕国庆节等重大节庆,开展主题文艺活动。推出“淄博城市文化菜单”,逐步提升优质文化活动信息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创作成果展示平台,调动群众文艺团体创作热情,增加创作动力。
加强全民艺术普及教育。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深入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将全民艺术普及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品牌,推动区县设立全民艺术普及周、举办全民艺术节,增强社会影响力。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艺术需求为导向,推进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和活动普及,把文化馆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市、区县两级文化馆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将全民艺术普及作为免费开放的重要内容,持续实施文艺公益培训计划,健全签约机构准入、管理和需求征集评价机制,提升文艺培训精准度和品质,提升市民艺术素养。持续开展“艺术下基层”活动,培育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人,推动乡村艺术普及,结合我市乡村民情、民风、民俗,实施民间艺术普及活动,激发乡村文化活力。
培育具有影响力的群众性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高质量完成“一年一村一场戏”“送戏下乡”“送戏进校园”“五个大家”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六进”工程。提高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质量。开展“村晚”文化活动。在“齐舞·悦动”文化艺术季、“六艺秀淄博”等基础上,结合我市文化特色,打造更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地域文化品牌,积极争创“群星奖”。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遴选优秀文化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人员缺乏的县级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场馆,可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建立常态化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机制,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多样化要求。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通过评议、建议、表决等方式,建立畅通有效的民意表达渠道。引导城乡群众参与公共文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监督。
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灵活高效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统计,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托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推进“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计划、“文化志愿走基层”等活动。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具有淄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推动专业型志愿服务站和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退休人员、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艺术爱好者、学生等群体参与志愿服务。
(六)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与维护。全面统筹各级资源,梳理文化资源数据,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标准化、跨领域、多维度共融共通的文化大数据平台,提供智能识物、个性化推荐、个人助理等特色文化服务。围绕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加强基础资源库、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库、公共图书馆基础资源库以及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数字图书馆、智慧图书馆项目、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建设。提升完善淄博文旅云平台“百姓点单”线上服务功能,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
拓展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应用场景。以互联网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在教育、旅游、商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积极拓展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实现文化产品精准推送、多领域覆盖。鼓励景区、展览馆、文博场馆等发展线上服务,提供云演出、云展览、云培训、云讲座等服务形式,丰富沉浸式、虚拟展厅、高清直播等体验形式,加强微视频和艺术慕课等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云端文化服务。
(一)强化文物资源管理
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及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进对现存及新发现的各类历史文物、革命文物、乡村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遗址遗迹和民间文物的普查、认定、登记和入库工作。明确资源界限,厘清资源类型,夯实资源管理。做好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卡,完善文物总登记账和文物资源资产财务账,加强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及有关账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核定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博物馆藏品法人负责制和离任审计制,进一步健全藏品库房、展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馆藏文物保存状况进行抽检。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管理,加强馆藏革命文物、革命文献档案、英雄烈士事迹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与征集,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建设革命文物专题数据库,推动文化遗产和革命历史档案数字化,健全民间文化抢救保护档案和数字化保护平台。加大民间收藏文物登记备案力度。完善涉案文物移交制度。
(二)加大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和保护力度
完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及保护管理。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文物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完善基本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流程,建立土地收储、入库、出让考古前置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先考古、后出让”政策体系。土地在收储中、出让划拨前依法开展文物调查勘探。继续加大争取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政策和专项资金力度,落实全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保障。加强文博保护管理研究机构建设,支持淄博市考古研究所、淄博市文物保护修复所做专做精。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要求,建立文物保护网格化智慧监管体系。健全文物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文物保护员五级体系,建设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推进文物保护网格化智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文物保护员工作制度、考评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文物安全。加大文物保护巡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重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流通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提高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做到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专人负责、专人监管和专人巡查,全面保障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
(三)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创新融合推进文物活化利用,构建文创产品体系。建设数字博物馆、展览馆,依托5G、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MR、动漫动画等高新技术和文物数字化展示方式,创新文物展示、诠释与体验模式,实现博物馆之间文物资源共享。推动建立智慧讲解系统、自助导览系统,开展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将文物更清晰、更立体地呈现在观众面前。提升文创产品开发水平。以齐文化为核心,打造齐文化超级IP。深入挖掘历史遗址遗迹、特色建筑、古村落等文化遗产资源,结合全市各大博物馆馆藏资源,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创品牌。深入挖掘聊斋文化、陶琉文化等特色素材,借用现代设计手法,突出传统与创新融合,开发出富有淄博特色且具有生命力的文化创意产品,不断丰富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开放对外授权,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助力文物资源创造性转化。实施革命文物活化利用专项行动,强化革命文化展示水平,提升朱彦夫初心家园、焦裕禄纪念馆(干部学院)等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适度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展陈方式与内容协调统一,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讲好淄博革命文物故事。
(四)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完善优化博物馆体系。构建由骨干型国有博物馆、特色型行业博物馆、活力型非国有博物馆组成的博物馆体系。高标准建设高青黄河文化博物馆、傅山地质博物馆。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物、脆弱性文物保护修缮计划。统筹推进古籍普查登记、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整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支持淄博市博物馆学会建设,健全全市博物馆集群综合协作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博物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做好“乡村记忆”博物馆提质增效工作。
(五)全力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扎实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修缮工作。以周村古商城、淄博矿务局和淄川柳泉蒲文化3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为抓手,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建库、挂牌工作,确定保护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完善相关保护管理规定。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存及其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保持街区活力。编制修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及其物质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进程。
(一)完善非遗保护体系
1.加快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对全市非遗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精确统计、建档立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广泛发动社会记录,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系统记录。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
2.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考评制度,开展项目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健全完善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推动博山区争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统筹推进整体性保护,在黄河、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淄博段)建设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3.统筹研究力量加快非遗研究创新。建立非遗专家资源库,建设非遗研究基地。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研究和创新机制,加强研究成果在实践领域的转化、应用与推广。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非遗保护传承等相关专题研究。围绕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委托研究课题,推动非遗保护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加强非遗学术研究平台建设,支持非遗研究成果的出版与发表。
(二)加强非遗传承与普及
1.健全非遗传承人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监督、检查、激励和退出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以中青年骨干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师、建立工作室等,打造专兼结合的非遗传承师资队伍,培养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专业技术人才。
2.搭建非遗全媒体宣传矩阵。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培育一批“网红”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支持在鲁中晨报等媒体设立淄博非遗专栏、专题。推动市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非遗传播力量,建设非遗传播队伍,形成一批品牌传播项目。鼓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围绕非遗开展“线下+线上”培训、展览、学术交流、非遗体验等活动。鼓励支持有关机构策划推出体现非遗内容的宣传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
3.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非遗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统筹推进各类非遗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工作。把非遗作为特色教学资源引入幼儿园、中小学。鼓励淄博职业学院等职业教育院校与非遗传承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三)推动非遗活化利用
1.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在博山区、周村区、沂源县等传统技艺类非遗资源丰富地区,设立非遗就业工坊,带动群众就业增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支持周村丝绸染织技艺等非遗项目在万象汇、东坊文创园等大型商业街区、园区建设传统非遗工作站,搭建创意设计、工艺提升和推广销售平台。
2.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传统工艺品牌。丰富创作设计,提高工艺水平,完善产品功能,搭建传统工艺与现代艺术、现代技术、现代设计以及现实生活的桥梁,创作出与时代审美相符合的非遗产品,推进传统工艺产业化发展。鼓励非遗传承人创作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作品。探索“互联网+传统工艺”发展模式,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推动传统工艺类非遗在现代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积极争创世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
(一)优化文化产品供给
积极推动工艺美术业特色化、个性化、品牌化发展,集中抓好平台建设、装备升级、设计创新,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与竞争力。鼓励发展工艺美术教育培训,支持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等在条件适宜的村庄发展写生基地,延伸产业链条。大力支持创意设计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意设计企业。聚焦文创设计、纺织服装设计等重点领域,加快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打造“齐品·淄博”文创系列产品。以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提高纺织和服装设计能力。扶持动漫企业发展,依托临淄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创作平台,招引全国知名动漫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提升动漫内容创作能力,围绕我市地域特色文化题材,创作一批原创动漫产品。拓宽动漫应用渠道,加强动漫品牌授权,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做强“蹴鞠小子”IP体验化设计,研发一批动漫衍生品。推动博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提升企业工艺美术设计、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服务出口能力,发挥文化传播推广作用。
(二)加强产业载体提升与建设
1.改造提升一批产业园区(基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改进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水平,清退低效僵尸企业,完善投融资、人才招聘、法务、知识产权、信用评价等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园区吸引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现有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园区由要素集聚向创新发展平台转变,提升园区发展能级。遴选一批经济社会效益突出、市场前景良好、引领带动效应明显的文化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2.改造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基地)。合理布局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集聚度高、配套服务完善、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通过鸿翼创谷·世纪天鸿创业孵化平台等产业孵化器,催生具有高文化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新兴业态。利用新华制药老厂房、牵引电机老厂房、沂源国营机械厂旧址等工业旧厂房,通过功能性流转、创意化改造,规划建设一批艺术特色园区、创意设计园区、影视动漫园区、非遗产业园区、休闲娱乐园区、文化商业园区等。扶持一批集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文化产业园区,带动区域文化产业集群连片发展。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对我市具有潜力的文化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培育思路,提升企业的产业链带动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集团落户我市,推动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走在全省前列。支持小微企业做专做精,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文化领域创业兴业环境,创新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重点支持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推动传统文化业态高质量发展。
(四)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加强文旅消费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持续推出消费惠民措施,通过文旅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文旅消费,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品牌打造、精准营销等优势,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改造提升现有文旅消费场所设施,推进文旅消费网点建设。提高文旅消费场所的便捷程度,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把文旅消费嵌入各类博物馆、影院、剧院、文化馆、图书馆、书店等文化休闲区域,建设汇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剧场、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
(五)完善文旅投融资体系
创新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方式,安排财政金融互动资金,通过激励奖补、风险分担、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合法途径进入重点文化旅游业;鼓励当地民营资本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合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文化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旅游企业的授信额度。支持担保机构、产权评估和交易机构、保险机构、证券和债券机构等拓展文旅业务,推动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确权、登记、托管、流转等服务体系,鼓励无形资产评估、流转和抵质押融资,拓宽文化企业信贷抵质押物范围和风险缓释渠道。
(一)深度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建立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实现由部门抓旅游向党政统筹抓旅游的转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促进、市场推动的旅游发展格局。加强规划引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争取旅游专题和专项规划,为全域旅游发展预留空间。
巩固提升淄川区、博山区省级全域旅游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高青县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
(二)完善现代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1.支持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紧扣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定位,大力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拓空间、强平台。重点推进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齐风胜境”文旅综合体、聊斋文化旅游区、颜神古镇、马踏湖旅游度假区、周村古商城景区、朱彦夫初心家园、天鹅湖温泉国际慢城、华侨城旅游综合体、牛郎织女景区等10个投资强度大、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
2.丰富旅游业态体系。推动传统业态升级。推动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转型发展,以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齐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提升,围绕齐文化IP打造实景演艺活动,提升文化休闲体验功能。加大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力度,促进工业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培育工业旅游龙头景区,完善集科普、购物、体验于一体的旅游功能,积极争创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完善红色旅游产品体系,打造鲁中红色旅游的重要支点和品牌。整合温泉、森林、湿地等康养资源,推动康养项目周边度假酒店、康养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康养旅居产品,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新乡村旅游产品和开发模式,发展景村互动型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旅游样板和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助推乡村振兴。优化研学内容和课程,丰富研学业态和产品体系,推动研学旅游向品质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
培育新业态。培育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加快推进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繁荣夜游时尚购物消费,鼓励开发夜游曲艺演出、文艺演出、景区演艺等夜间旅游项目,打造夜间消费高地。加快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运动休闲特色明显、引领带动作用强的体育旅游项目,为时尚活力淄博建设赋能。全面提升自驾旅游交通配套设施和服务品质,联动交通部门推进道路设施完善,建设网红自驾旅游公路,引导市场建设自驾车、房车露营地。
3.构建主题旅游线路产品体系。紧抓发展机遇,发挥鲁中区位优势,以交通格局、特色资源及专项市场需求为基础,深入挖掘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内涵,将文旅景区进行有机串联,兼顾美景、美食与美宿,突出线路主题性,构建富有主题驱动力、品牌影响力的旅游线路,携手在线旅游运营商推出淄博旅游攻略,提高淄博精品主题旅游线路在全国的知名度、增强吸引力。
4.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快旅慢游”交通网络。依据我市旅游资源分布情况,构建“快旅慢游”全域旅游交通网络,打通旅游景区通行“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全市3A及以上景区实现三级公路通达。加强城乡公交对乡村旅游点的串联,规划开通旅游公交线路,拓展“一元公交游景点”覆盖面。挖掘市域铁路沿线旅游元素,打造胶济、辛泰等铁路旅游专线。支持“交通+旅游”新业态发展,以“美丽公路+”为主题,带动公路沿线田园休闲、农业采摘、滨水休闲、生态文化休闲、康养保健、研学观光等业态的发展。
高标准建设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完善提升淄博旅游集散中心、淄博交运旅游集散中心和淄川旅游集散中心,增加休闲娱乐设施,升级休憩餐饮环境,提高服务咨询水平。依托博山火车站、桓台火车站、周村汽车站、高青汽车站、沂源汽车站、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设6处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各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提供特色化的交通集散、线路推介、导游服务、票务预订、投诉建议、救援扶助、信息咨询等服务。
健全国际化旅游标识系统。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定位,构建中英日韩文对照的旅游标识,统筹建设全市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实施“导航计划”,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重要风景公路等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在绿道系统上设置旅游引导标识牌。在交通枢纽区域、游客集散中心等重要交通节点入口设置旅游引导标识牌,实现全覆盖。
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满足全市旅游发展的需求及景区发展配套需求,提升景区旅游厕所建设,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A级旅游厕所数量不少于厕所总数的30%。结合市政厕所建设,增加公共休闲广场、夜间消费区等区域厕所数量,在城区公共厕所增加旅游元素。在道路规划中对接交通驿站,根据发展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厕所。
5.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培育旅游企业质量文化、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企业服务创新、增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服务培训,强化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意识。
景区:推进景区旅游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便利化,形成温馨、贴心、舒适的旅游环境。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实现4A级旅游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全覆盖,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
住宿:加快五星级酒店招引建设,持续推进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星级旅游民宿的评定、复核、推荐和管理工作,开展最美旅游酒店、最美乡村民宿评选。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为游客提供更好服务。
餐饮:深入挖掘饮食文化内涵,鼓励知名餐饮企业联合旅游企业共同做大做强,擦亮博山菜金字招牌。推进市县主城区、交通沿线、游客集中地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引导大中型餐饮业主建设透明厨房和智慧厨房。规范提升农家乐经营水平,开展地方特色餐饮提升和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卫生。
旅行社: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业务,提升旅行社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加大对旅行社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采集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我市旅行社地接服务能力,实施地接导游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和金牌导游培训项目,提升地接导游服务水平,推动旅行社向“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三)深化文旅融合发展
1.文化和旅游融合新业态。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攀升计划。深化“非遗+旅游”,全面打响“淄博非遗旅游”新名片,推动非遗在主要A级景区全覆盖。开展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的设计、体验和推广,推出一批非遗体验基地和非遗特色酒店(民宿)。推出“文物+旅游”专项行动,推进文保单位与旅游结合,让不可移动文物“活”起来。鼓励“文创+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培育文旅商品企业,积极打造“齐品”特色文创品牌。深化“演艺+旅游”,鼓励演艺企业、剧团、剧场等加强与旅游的合作,打造有特色的演艺剧目。
2.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让游客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主客共享。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展示场所等成为旅游目的地,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型服务空间,逐步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吸引力。推动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建设。
3.鼓励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进景区。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景区活动,坚持“以需定供”,在有条件的景区设置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将城市书房、乡村记忆馆、非遗展馆等植入景区,增强景区文化吸引力。推动特色群众文化活动融入旅游服务,鼓励和支持民俗节庆活动丰富城乡旅游。
(四)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实施市场主体壮大工程。加快市级及各区县文旅集团发展,突出特色,错位布局。加快文旅平台公司增资扩容,增强资本运作能力,积极参与文旅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不断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推动全市4A级重点国有景区进行“三权分置”,形成所有权归国家、行政管理权归管委会或地方政府、经营权归企业的管理运营模式。培育民营市场主体,实施文旅企业梯次培育工程。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扩展产业链,促进产业整合与集群发展。支持小微文旅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持续推动文旅企业“小升规”“个转企”。加快推进小微文旅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小微文旅企业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完善小微旅游企业扶持政策。按照“快招引、快促建”思路,引进一批带动作用和竞争优势强的旅游头部企业,集中发力、提势聚能,谋划建设具有支撑性的功能平台,形成项目梯度推进、滚动签约、批次履约的强劲态势,不断提升优化景区运营管理水平,发展一批具有成长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文旅项目。
(五)强化智慧旅游建设
1.深化“互联网+旅游”。重点开展旅游创新科技应用、旅游景区智慧化、旅游营销网络化等创新应用工程,推动5G、物联网、区块链、云技术、大数据、AI/VR/AR/MR、卫星导航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支持培育一批科技文化融合领军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合高校、研究机构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
2.完善数字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市大数据中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资源和信息资源,建设文旅主题库、文化旅游产业监管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智能入园、景区速览、线路推荐、手机导游、全景导览、VR体验等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智能化、便捷化服务。完成与省级智慧文旅平台“好客山东云游齐鲁”、“爱山东”APP、市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积极有序推进淄博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发挥数据价值,实现智能化一站式服务。
(六)加强旅游营销与对外交流
健全文旅IP品牌体系。坚持品牌引领,坚持IP化思维,大力推广“齐文化”IP,围绕我市地域特色文化资源,通过整体包装、政企联动、捆绑营销等形式,打造主题文旅品牌IP体系。开展精准旅游营销,聚焦国内市场,深耕省内基础市场,拓展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市场,挖掘成渝城市群、关中城市群等潜力市场,不断拓展国内旅游市场,做大市场总量。高效开发国际市场,精准对接东亚、中亚、东南亚等旅游市场,利用第三方企业或媒体在国外知名视频网站推广淄博旅游,申办国际旅游推介会,提升淄博文旅境外宣传热度。拓宽营销推广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全面构筑旅游营销矩阵。推进直播电商与优势文化产业有机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经济基地、产业直播经济集群。推动文化旅游区域合作,积极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进一步发挥济淄一体化文旅先行合作机制作用,与济南市在文化旅游方面全面开展同城化合作。开发跨区域文旅资源,推进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生态旅游一体化开发工程等建设,打造齐鲁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参与“外媒山东行”“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山东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大型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国际友好城市的合作交流,发挥博山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作用,辐射和带动更多文旅企业走出去。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1.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及监督考核。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区域执法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市、区县两级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抓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落实旅游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旅行社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旅游执法针对性。组织开展网上旅游产品摸底巡查,查处违规网上行为。加大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
3.提高监管智慧化水平。加快建设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技术手段,延伸管理手臂,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线下治理与线上治理、动态监管和即时监督相结合,实现多方位、立体化、精准化、智能化、可视化监管服务格局。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精准化风险预警新机制。利用大数据系统,分析、研判网上舆情信息,为执法监督提供信息来源。用足用好全国文化监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努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推动信用文旅建设
1.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记录。依托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等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旅游、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和旅游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旅游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持续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评价工作,加强文旅市场信用动态监管。
2.加快推进行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开展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3.打造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信息整合,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资源,搭建淄博市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平台,对外公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中的动态信息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用信息,方便公众、游客在线浏览、查询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红黑榜等信息,并将征信情况与星级饭店、A级景区评定和复核挂钩。
(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公共文化活动场馆、文化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游客运载工具、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大对旅行社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预案编制、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检查整治。强化对景区在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等方面的检查力度。
2.完善防控机制。扎实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积极推动景区投保企业责任险。围绕假日、汛期、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以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等重点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文旅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旅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流量管理,实行景区门票预约制度,推行游客分时段间隔入园、错峰旅游。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景区游客流入数量和来源地监测,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人群紧急疏散预案,合理设置场所进出通道,科学设置隔离区,并与卫生防疫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形成全过程、可溯源的闭环管理体系。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安全学习培训活动,分层次、分专业组织各类企业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全系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一)加强监管,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报刊等出版物进行内容审读,强化依法依规办报办刊、编印内资意识。各出版单位开展编校质量整治行动,立查立改,全力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各新闻单位及新闻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素质,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严厉打击假新闻、假记者和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新闻采编与新闻传播秩序。加强对印刷发行行业的研判分析和指导管理,强化对违规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对监管风险点的预警处理,全面掌握全市印刷发行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进一步增强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全市印刷发行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版权宣传与保护
1.规范版权登记工作。认真落实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版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作品登记工作为抓手,提升版权作品登记质量和水平。对接群众需求,提供政策咨询、法律讲解等版权服务,提升版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2.提升公众版权意识。开展版权宣传系列活动,印制宣传册,在公共文化场所发放;加强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体系、产权形势宣传,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以及版权保护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出版权公益系列宣传片,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营造“保护版权、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3.加强版权监管。提高版权保护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和出版物侵权盗版活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各类违规出版物。
4.推动使用正版软件。创新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程,加大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水平。
(一)扎实做好广播影视安全播出
筑牢广播影视安全屏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播出责任制,聚焦阵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突出重点,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站免受5G基站干扰应急联络协调机制,全力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持续开展非法广电设施治理,建立行业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确保全市视听环境良好发展。做好脱贫户电视“户户通”帮扶,实现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
(二)推动融媒体中心管理和发展
全力做优融媒体主平台和主账号。加快推进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融媒体中心完成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支持各区县打造融媒体中心主平台和主品牌产品,推进优质资源向互联网和移动端倾斜。支持融媒体中心发挥整体优势和视听特长,将移动客户端打造成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用户众多、自主可控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三)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全面启动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建设与各级应急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市、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建设信号传输通道,改造有线电视覆盖网,完善无线广播覆盖网,完善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加强户外终端、室内终端建设,实现应急广播更大范围的覆盖,努力打造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应急广播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广播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风险预警、应急救灾、政策宣传、社会动员等方面的作用。
(四)推动“智慧广电”发展
构建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鼓励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塑策采编发流程,实现节目内容敏捷生产和创新业务弹性部署,全面提升全媒体制播能力,丰富高新视频节目内容供给。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智慧化建设,推进广电5G建设,挖掘广电5G应用场景,探索广电5G业务模式,提升广电网络运营、运维、监管和调度的智慧化能力和水平。优化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网络效能,推进地面无线数字电视高清化,开展地面无线超高清电视实验,推动无线发射台站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模式。
(五)推进农村公益电影及城市影院管理
1.深入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提质增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坚持“群众点单”原则,根据群众需求匹配放映资源,择优放映充满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影片。推动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室外放映向室内放映转变。建立映前公示制度、开展“电影有约”活动、更新放映设备、提升放映员队伍素质等,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均等的观影机会。实施“线上监管+线下抽查”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暗访测评,升级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杜绝不规范放映、假放映和冒领补贴现象,全面提高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社会效益。
2.加强对城市影院经营的规范管理。制定淄博市城市影院考评和监管体系,从许可规范、票务管理、放映质量、安全服务、疫情防控、配合管理等方面对城市影院进行全面考核。举办全市城市影院从业人员礼仪服务培训班,开展“惠民观影体验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城市影院的日常监管。
(一)加快培养文化管理服务人才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实行“人才+项目+基地”的培养模式,逐步建设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青年业务尖子梯次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对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培养考古发掘、考古勘探、文物修复、古建筑修缮、展陈策划设计、数字化建设、文物鉴定等紧缺人才,全面提高文博工作者专业水平。加大艺术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引进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建立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的艺术人才队伍。
(二)加快引进和培养优秀旅游产业人才
对标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定位,研究出台旅游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立投资驱动的“人才+项目+资本”招引机制,全方位引进旅游高端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专业力量,大力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打造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旅游人才队伍。支持我市旅游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及服务质量。出台旅游人才奖励政策,对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导游员”等荣誉的人才给予表扬。规范行业运作,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引导,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全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制度设计,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形成推动规划落地落实的合力。各区县要将文化和旅游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品牌宣传、市场营销推广、产业发展规划、文旅发展政策、高星级酒店布局、一园一策大项目、民宿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国际论坛会议九大统筹,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联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文化和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区域壁垒,加强常态化分工协作,推进区域规划对接、交通互联互通、产业互补发展,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围绕全域旅游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文化和旅游大市场。健全文化和旅游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文化旅游监管中的作用。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在提供免费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根据需求适当增加个性化、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社会化运营。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统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机制,构建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体系。探索推出博物馆开展旅游活动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安全监管机制,守好意识形态、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底线,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落实政策支持体系。依据文旅法律法规等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我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促进旅游咨询服务机构、文旅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落实土地供给。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对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允许在非生态核心区适当建设旅游配套设施。保障新增土地供给,鼓励盘活存量用地,优先保障省、市重大文化旅游业项目土地供应。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文旅项目建设用地。鼓励企业依法利用空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老旧建筑、荒山、荒坡、荒滩等存量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生产性文化产业项目,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五)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文化和旅游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实施跟踪监督、定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通报项目进度情况。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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