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报告
文化产业评论:2015年11月2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一系列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1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总量,申报项目类型,申报主体类型,申报主体所属地区、系统都比去年有所增加,通过对申报数据的分析,集中说明艺术基金的资助效能正在逐步释放,艺术基金得到了广大艺术工作者的普遍认同,资助对象和资助方式更趋科学合理,也说明了今年的申报动员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申报流程和申报评审系统更加简捷便利。
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网
编辑整理:邢成斌
2015年11月2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1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总量
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评审系统”)是申报主体填写和提交申报项目的网络平台。受理期内,共有6491个申报主体,在申报评审系统成功完成用户注册,填写了项目申报表的项目数量为12312项,最终正式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项目数量为7245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75.1亿元。有40%已经在线填写了的项目申报表,最后没有提交。原因在于申报评审系统有自动审核功能,申报主体资格不符合、申报项目内容不完整和附件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能提交;也有部分申报主体在填写项目申报表时,从项目制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策划创意,觉得有些思考还不够成熟完善,需要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明年再申报项目。
与2015年度相比,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写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4888项,增幅为65.8%,接近2014年度和2015年度填报项目数量的总和。最终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较2015年度增加了2843项,同比增幅为64.6%,较2014年度增加了7成。
二、分类统计分析
(一)按项目类型统计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2016年,共有1463个申报主体申报了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2495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8亿元。其中,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的数量为1106项,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数量为1389项。
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项目,与2015年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新创作项目的数量相比,增加了285项,增幅为34.7%;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比2015年增加了600项,增幅为76%。
与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申报指南》相比,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不再设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是2016年3月1日前没有完成创作首演的新创作作品,以更好地发挥支持新作品创作的“孵化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今年申报项目数量仍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85项,说明当前舞台艺术创作更趋活跃,创作新作品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相比,美术创作项目不限制申报者的年龄。今年申报的1280个项目中,申报主体年龄超过40周岁的占83%,说明美术创作项目与资助40周岁以下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还是有很好区分度的,适应了不同年龄层次美术家的需求。
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50项,增幅为10.3%;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766项,增幅为91.6%。项目申报量略有增加,说明目前设立的资助范围基本满足了当前40周岁以下艺术家的申报需求。但与艺术事业发展的水平相比,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总量仍不是很大,说明培养具有源头性、原创性能力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仍然是一项应该引起各方面重视的长期任务。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2016年度,共有864个申报主体申报了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10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31.7亿元。其中,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为928项,包括演出类项目432项,展览类项目345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151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为174项,包括演出类项目90项,展览类项目77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的项目7项。
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增加了566项,增幅为105.6%。根据2014年度、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的情况,在修订2016年度《申报指南》时,采取了一些新措施:
一是将近几年新创作的,内容优质、质量上乘的舞台艺术作品也纳入了资助范围,鼓励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艺术作品开展巡演活动,推动艺术“高峰”涌现。今年的演出类项目申报数量为522项,比2015年度增加了242项,增幅为86.4%。
二是为保证申报主体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实施好项目,将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到两年。主要考虑到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一年内完成有难度,依照国际惯例应提前两年预定剧场、展馆,并着手开展前期宣传。同时,也为在国(境)内实施项目提供较充足的筹备时间,以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国(境)外实施的展演、展览项目较2015年度增加了70项,增幅为67.3%。
三是新增了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资助。将“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方式灵活、手段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列入了资助对象,此类项目申报了158项。
5.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2016年度,共有545个机构申报主体申报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766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12.4亿元。其中,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676项,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56项,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27项,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项目7项。
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数量增加了279项,增幅为57.3%。其中,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申报了365项,占该类项目总量的47.7%;省级、市级的文艺院团申报了193项,占该类总量的25.2%。艺术院校在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确有优势,开展艺术人才培养活动的积极性更高,艺术基金也将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艺术院校和文艺院团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做好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二)按申报主体类型统计
1.按机构和个人统计
与2015年度相比,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1076项,增幅为49.1%;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337项,增幅为44.3%。从申报情况看,国有单位、机构的申报项目数量高于非国有单位、机构。现阶段,依靠着丰富的经验、充足的资源和长久积累的实力,国有单位、机构长期处于艺术创作生产主导地位,这种状态在短时间内还较难改变。当前,民营文化企业、民办非企业类文化艺术机构和非国有社会团体文化机构正在快速发展,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也获得了多种形式的支持,艺术创作活力较强。另外,这类机构更侧重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互联网等新媒体结合的项目,随着艺术基金逐步扩展资助范围,这类申报主体的申报能力将逐步释放出来。
(三)按申报主体所属地区、系统统计
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办局直属的文化艺术部门,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689项,河北521项,山东475项,湖南381项,安徽319项,陕西306项,广西296项,吉林286项,河南282项,云南255项,山西253项,四川235项,中央直属单位235项,江苏212项,浙江210项,辽宁208项,内蒙古196项,湖北195项,宁夏186项,贵州185项,重庆181项,江西137项,广东135项,上海134项,甘肃130项,新疆126项,黑龙江98项,天津86项,福建64项,海南64项,青海62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8项,西藏34项,部队系统(含武警)21项。
与2015年度相比,全国90%地区和系统的项目申报数量有所增加,河北、北京、湖南、安徽、吉林、宁夏、贵州、山东、陕西、四川等省份的增量在100项以上,尤其是河北省、湖南省的申报数量增幅分别为338%和157%。这说明艺术基金地方工作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多数省区积极主动地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将特色、亮点、优势结合起来,组织策划创意项目,推荐申报项目,带动地方艺术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但仍有部分省区对征集申报项目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项目申报量同比有所减少,这说明,进一步完善艺术基金地方工作体系建设仍将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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