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文学与历史——文学研究的历史之维
文学艺术始终是无法脱离历史的。历史的形态和压力都会显现在文学艺术创作者的主观思想,行动,信仰甚至欲望里。文学与历史的纠结,成为了一些诗人的灵感之源,理查德·贝里斯(Richard Belis)就曾直接以《历史》(History)为题赋诗一首,在最后写下了点睛之笔:“只要我们活着,历史将如影随形/但是历史会在我的思想里终结。(History will always be with us for as long as we live, / But history will end in my mind.)”
文学与历史的暧昧,让评论家们也不禁为之着迷。史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和贾尔斯·冈恩(Giles Gunn)在《重划疆界:英美文学研究的变革》(Redrawing the Boundari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ry Studies)的引言里鞭辟入里地指出:“英美文学研究过去被旧历史主义者和新批评家们所掌控”,“旧日的历史主义倾向于一言堂,即它致力于发现一个唯一的政治因素,就是那个据说被整个知识界或甚至全社会所认可的图景”。于是,格林布拉特提出了“新历史主义”,旨在动摇和批评文学的“坚实”基础,对包括它本身在内的一切“方法依据”提出质疑,从表面的一致中揭示出隐含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路易斯·蒙特罗斯(Louis Montrose)则用“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这一说法为新历史主义的理念进行了扼要界定。这种批评范式同样也吸引了国内专家学者的注意。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张剑教授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的张旭春教授都曾撰文深入地分析和讨论新历史主义视角下文学批评的现状和趋势,拓展了文学和历史的研究维度。
专家观点
张剑
作为审美话语和历史话语的文学
文学作为一种审美话语必须追求美学价值,这是一种共识,但这并不是说审美话语是一种“空中楼阁”。文学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必将深深扎根于社会历史之中。即使是坚持“文学自律性”的文学批评流派也不能完全与意识形态割裂,并且很可能还有它自身的政治目标和社会功用,虽然它自身并不一定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俄国形式主义本身就是对前苏联文学过分政治化的一种反动。英美“新批评”所强调的文本“统一性”和“整体性”,即文本内部矛盾达到和谐统一,其本身在“冷战时期”的国际和国内矛盾中就具有它明显的政治意义。其另一个重要概念“文本的有机整体性”也反映了“新批评”的美国南方“重农主义”思想。也就是说,完全超越了社会历史的审美话语是不存在的。
文学与政治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在二十世纪,文学与政治的结合更多引起的是怀疑,文学一旦与政治沾边,它就被认为失去了艺术的独立性,成为被政治利用的工具。一方面文学必须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文学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又无法与社会、政治和历史完全脱离干系。这一两难境地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北爱尔兰诗歌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它的一个无法摆脱的议题。同时,它也导致了这个地区艺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一次巨大释放。
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缄口不言自己的政治立场,但他却一次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描写北爱尔兰的政治冲突:社区的分裂、仇杀、葬礼、英军的坦克、戒严、搜查、误杀等等。“三夜之后,/他们[英国军人]在德里枪杀了十三人。/墙上的标语说,伞兵团13,堡格塞0”。13:0的足球比赛语言使《伤亡者》一诗描写的悲剧呈现出一种黑色幽默。希尼的诗学困境折射了一个时代诗歌的困境。在《边界委员会》一诗中,保罗·马尔杜恩(Paul Muldoon)将天主教和新教社区的紧张对峙投射到一条小巷中。戈莱利巷将小镇分为两个部分,形成两个社区的分界线。诗中写道,这天的大雨奇怪地下在分界线的这一边,另一边滴雨未下,仿佛雨也知道这条界限。在组诗《另一种声音》中,汤姆·保林(Tom Paulin)将60年代末的北爱尔兰在宗教、意识形态和归属问题上的分裂与俄国历史上类似的情况相比拟,重演了考斯基与曼德斯坦的大辩论。在诗中,考斯基的政治热情、英雄主义和参与历史进程的意愿逐渐让位于象征主义诗人曼德斯坦的逃避,艺术的政治历史责任逐渐让位于“超越历史”的唯美主义。然而,曼德斯坦艺术的自我封闭终究是一种梦想:他最终不仅被政治卷入,并且成为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西尔兰·卡森(Ciaran Carson)的《贝尔法斯特五彩纸》一诗表面上描写一个作家的写作过程,但诗中所有的字符和标点似乎都在暗示一个防爆队的抓捕行动:其迅猛如“从天而降的惊叹号”,其武器和器材像“一堆破裂的字符”,爆炸本身像一个“地图上的星号”。作家正在大脑里构思一个句子,但他发现“所有的小巷和街道都被堵住了,被句号和分号”。
当代北爱尔兰诗歌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文学与政治和历史既有关系,也有距离。应该承认,文学有它自身的规律和独立性,它不是政治的工具。它应该是一种审美活动,美学价值是它唯一的追求,美学标准是它的唯一标准。也应该承认,文学应该保持其纯洁性,不能与其他学科牵连,成为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影子。然而,过分强调纯粹的美学价值可能会造成文学的“孤立主义”,走向“为艺术而艺术”的象牙之塔。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对文学自律性的追求是一种作茧自缚的自我设限,不利于文学批评参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也不利于文学批评自身的发展。
邓亚雄
英语诗歌之界定
英语诗歌指凡是用英语创作而成之诗。自16世纪以来,伴随欧洲人的大航海(Grand Voyage)和地理大发现,出现了一系列贸易、侵略、传教和殖民活动。英国人在这方面后来居上。英国的殖民地有的后来发展成了独立主权国家,如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它们就是人们常说的讲英语的国家(English speaking countries),其人民也就是讲英语的本地人(native English speakers)。这些人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日耳曼人)的后裔。由于与英国人同宗,在生活习性,民族特性,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方面颇有共同之处。有的殖民地,即便没能独立成国,英语也在那里生根、开花、结果,成为那个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或通用语,如新加坡,印度和西印度群岛等。无论是讲英语的本地人,还是以英语为通用语的人,凡是用英语创作的诗歌即为英语诗歌。所以说,英语诗歌其实是个很大的范畴。不过不要紧,在学术界,所谓英语诗歌,一般指出自讲英语国家诗人笔下的诗歌,尤其是出自英国、爱尔兰和美国诗人笔下的诗歌,因为它们是英语诗歌的主流,英语诗歌之精华尽在其中。
英国人在其所到之处,留下了英国文化和英语的踪迹。在与英国人及其文化的交流过程中,英语诗歌逐渐被中国人所了解、认识、欣赏。英国商人1600年在伦敦组建了东印度公司。该公司于1610年在印度的果阿设立常驻办事处。1637年英商首次抵达广州与中国直通贸易。从那以后,中英两国交往,无论是好是坏,日趋频乃,加深了相互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增进了尊重和友谊。
不过,中国人最早接触的并非英国诗歌而是美国诗歌。据钱钟书先生考证,第一首被翻译成汉文的英语诗,是出自19世纪美国诗人郎费罗(Longfellow, 1807—1882)笔下的《人生颂》(The Psalm of Life)。该诗的汉译题在一把扇子上,在清廷所聘美国人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中国钦差大臣,于1867—1868年率中国外交使团访美期间,由随团中国官员赠送给原诗作者本人。
该诗由当时英国驻华公使参赞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 1818-1895)用汉语释意,再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于1861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董恂润色成诗。这项翻译活动发生在1864年。
在还没有出现比这更早的证据之前,中国人对英语诗歌的了解就是从这首美国诗歌开始的。
郑思明:诗歌虽然主要以表现个人情感和思想为主,但作家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其所处的历史语境。诗歌研究的(新)历史维度不但可行,而且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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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 Walker: To read literature historically allows us to see how contemporary men and women deployed the ideas, concepts and symbols that mattered to them and how they represented their own relationships to such ideas and symb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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