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园区企业复工备案攻略!
➤ 拥有独立地块或厂房的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业
申请方式:在线申请(任选其一、无需重复提交)
方式1:“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
(1)关注并进入“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复工备案”,按系统提示填写
(2)依次在线上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
(3)点击“开始自检”
(4)点击“完成自检”后点击“复工备案”提交备案申请;点击“暂不备案”关闭程序
(5)审核单位将对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方式2: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系统
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已注册企业用户直接登录,未注册企业选择普通用户快速注册登录)--点击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1.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包含防疫领导小组情况和应急防控措施(需盖公章)。企业对照复产复工条件“七个到位”开展对照自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填写落实情况,整理成一个PDF
2.复工生产方案:
包含员工情况表、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整理为一个文档(DOC或PDF)
3. 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整理为一个PDF
备注:
1、已经获得《复工通知书》的企业,不用再次申请复工备案,但须提交以下材料:2月10日后增加人数方案(包括分批到岗计划、外地返回员工的分类隔离观察计划)。通过原申请渠道,将上述材料发送到各功能区邮箱备案
2、具体材料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进入“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复工企业查询”,输入企业全称,即可查询企业的申报审核结果
进入“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疫情防控-物流运输” “疫情防控-人员进出”,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具体需求、情况说明等,填写盖章后上传。具体详见《园区防控指挥部企业指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防控物资、物流运输、员工进出问题协调工作的通知》
➤ 商务楼宇和载体(工业产业园、非工业产业园、工业坊)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
(1)国有商务楼宇和载体向国资办提出复工备案申请
(2)金融机构持有的商务楼宇和载体、大型商业综合体向所在功能区提交复工备案申请
(3)其他商务楼宇和载体向所在街道、社工委提交复工备案申请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具体详见 《园区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务楼宇和载体安全有序复工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进入“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复工企业查询”,输入企业全称,即可查询企业的申报审核结果
➤ 商务楼宇和载体内企业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
向所在商务楼宇和载体的物业公司提出复工备案申请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具体详见 《园区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务楼宇和载体安全有序复工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咨询负责商务楼宇和载体的物业公司
企业员工进出苏州工业园区注意事项
1、非本市人员进入园区时,应主动向疫情检查站出示身份证以及在园区的居住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2、江苏省外人员进入园区应主动通过微信关注“江苏疾控”公众号-点击“健康申报”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江苏省内人员进入园区时需通过微信登陆“苏州公安微警务”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及出行方式。
3、目前仍在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河南省信阳市、驻马店市、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江西省南昌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及时调整)的人员暂缓返回园区,返回时间待通知。
4、从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河南省信阳市、驻马店市、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江西省南昌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及时调整)以外地区返苏人员,社区登记后,自行居家观察,其中企业员工观察期7天以上。企业员工观察期满,由社区出具解除观察证明后可复工。
5、对于正常复工且居住在园区以外的企业员工,凭经发委盖章的企业复工通知书(复印件)、企业提供的员工考勤记录及证明,正常通勤进入园区时无需再次居家观察。具体详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进出苏州工业园区注意事项的说明》。
请问企业申请复工备案,疫情防控承诺书法人可以用法人章吗?
可以的。
您好,企业申请复工备案,需要上传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有模板吗?
有模板,微信小程序和企服中心业务系统中均可下载。
企业申请复工备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须加盖公章吗?
必须加盖公章。
请问企业复工备案答题及法律责任告知的上传接口在哪里?
这是SIP经济视界”微信公众号申请备案时在线填写的一个调查问卷,不用作为附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