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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网红LED灯带气球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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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一款外带一圈LED灯带的气球突然在街头蹿红,深受儿童与情侣的追捧。然而,这款气球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11月27日晚,南京鼓楼医院收治了4例被“网红气球”炸伤患者,就是因为怀抱“网红气球”,有人点燃香烟的时候发生爆炸。

    此次事故中,“网红气球”内充气体应该是氢气,氢气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燃烧、爆炸。一般可以升空的气球中应该使用惰性气体氦气填充,但是由于氦气价格比氢气贵十倍左右,为节约成本,市面上出售的气球大多数可能是以氢气代替,而氢气容易燃烧,尤其是这种本身就有电流经过的闪闪发光的气球,遇高温容易出现电火花,更是安全系数非常低。

    2017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未知品牌的带LED灯的气球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2/0343/17)。本次警告的通报国为英国。产品为5种不同颜色的气球玩具,每只气球里都带有一块电池。产品的款式/型号为V-84511。

    欧盟此次警示的原因是“产品存在化学、窒息和受伤风险,因为气球容易爆裂,释放出包括纽扣电池、LED灯、锋利钉子在内的小部件,且可能会被小孩吞咽,并对包括食道和胃部在内的器官造成伤害或窒息;产品不符合要求玩具安全指令和相关的欧洲标准EN 62115《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深圳市消委会认为

    LED灯带气球外观设计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BG6675-2014《玩具安全》中规定的儿童(14周岁以下)玩具安全要求及GB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规定的儿童的LED灯具产品的距离要求,市售此类气球产品在无法证明是正规厂家生产且无法证明内部所充气体为氦气的情况下,请消费者谨慎购买,特别是不要给儿童购买。

 


附件

1、玩具及电动玩具的定义

    14岁以下儿童为十四岁以下儿童使设计或明显供他们使用的、以及可能会被他们使用的任何材料或产品称之为“玩具”;至少有一个功能是必须要通过供电才能完成的玩具称之为“电动玩具”。

    2、我国标准中关于儿童玩具的要求条款:

    (1)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中要求:玩具、玩具部件及固定玩具的紧固部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适用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以承受使用中可能受到的应力,以防止玩具因破裂、变形而引起的伤害危险;玩具应确保玩具内涵的液体和气体所达到的温度或压力,应不致于导致其从玩具中溢/逸出(除因玩具的正常功能所需)而造成灼伤、烫伤或其他人身伤害。

    (2)GB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要求,带有整体式LED或LED模块的灯具应根据IEC/TR 62778进行蓝光危害评估。对于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小夜灯,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不得超过RG1。

    3、欧洲关于带LED灯玩具的现行规范:

    主要包括EN62115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规范标准》、EN60825标准《关于LED及激光类设备的辐射测试》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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