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计划表】五部委再发公告:23日起 飞北京的国际航班均须从12个指定点入境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决定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均从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现公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东、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
二、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年3月22日继发布公告调整部分国际始发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后,3月22日,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再次联合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决定自北京时间3月23日零时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
根据《公告(第2号)》,自3月23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东、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
《公告(第2号)》指出,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公告(第2号)》称,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民航局公布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3月22日,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移民局联合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决定自3月23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
现将经民航局确定的各航空公司指定第一入境点予以公布,请航空公司据此制定航班计划,在官网发布并做好对旅客的信息告知。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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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海燕
审核|曾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