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要在五个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在十个方面创新医疗服务,其中很多内容都与信息化息息相关。
对信息化提出更高要求 新三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出台
2018年1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总结推广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有效做法,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医疗机构要在五个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在十个方面创新医疗服务。其中很多内容都与信息化息息相关,对信息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方面建立医院工作制度
《行动计划》表示,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前四项制度无一不与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
1. 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
2. 远程医疗制度。全国所有医联体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
3.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可以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4.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各地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5.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十方面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在以下10个方面创新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其中,与信息化关系密切的包括如下几方面:
第三条,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医疗服务,完整记录健康信息。医联体内以信息化为手段,形成患者有序流动、医疗资源按需调配、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分级诊疗格局。
第五条,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应用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医疗机构加强以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调配医疗资源等提供支撑;应用智能导医分诊、智能医学影像识别、患者生命体征集中监测等新手段,提高诊疗效率;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第六条,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居民健康卡、医保卡等应用,实现地级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患者使用统一的就诊卡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就诊。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就诊卡整合就诊、结算、支付、查询、挂号等功能。
第八条,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二级以上医院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鼓励中医医院为患者提供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等个性化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药饮片配送等服务,缩短患者取药等环节等候时间。
除上述几方面之外,多学科诊疗、急诊急救服务、日间手术、优质护理服务等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撑,信息化工作日渐与临床医护结合得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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