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甩出救护车的22岁急救护士终抢救无效死亡,谁之罪?
导读
医护工作者,本是救死扶伤的工作,谁也想不到如今竟然成为死亡率极高的职业。谁来为他们提供安全保障?
来源:医脉通综合 作者:假想的朋友
4月19日21时35分,蔡家坡医院接到120急救来电,称蔡家坡一家饭店门口,有一醉酒患者需要救治。5分钟后,急救车赶到现场,车上有三人,医生、护士和司机。
到现场后,医护人员将一名醉酒者抬上担架搬运到车上,护士任倩赶紧给患者吸氧,由于现场醉酒人数较多,现场情况比较混乱。醉酒的人中出现了嫌医护人员动作慢,谩骂并推搡医护人员的情况。
当患者被送往车上,司机准备关后门时,一名醉酒人员突然冲上急救车,启动车辆疾驰而去。由于还没来得及固定担架,惯性之下,担架向后快速滑落,正在施救的任倩一把抓住担架,但车速太快,任倩被担架带着一起甩出车外,头部重重摔在地上。
车辆疾驰一公里才停了下来,其余人都没有受伤,但任倩却倒地不省人事。在场的人赶紧打电话,21时54分,另一辆救护车赶来,将昏迷的任倩送往医院,警察也随后赶到。
“在蔡家坡医院一检查,发现情况很严重。”负责此事的蔡家坡医院副院长说,由于病情危重,她和同院神经外科主任一起将任倩紧急送到宝鸡解放军第三医院。“路上就联系好了,直接进了手术室。”医护人员说。
“病人重度颅脑损伤,头部多处骨折,手术后血压很低,情况不乐观。”宝鸡解放军第三医院神经外科陈医生说。手术从前一天23点到次日凌晨3点,术后,重伤的护士任倩一直在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
4月21日凌晨,22岁的护士任倩,抢救无效,死亡。
岐山县公安局蔡家坡派出所一名负责人介绍,事发当晚10点,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对一同饮酒的四男一女进行了控制,并通过技侦手段固定了证据。
警方已查明,嫌疑人为刘某,男性,今年36岁,驾照曾被警方吊销,属无照驾驶,当晚交警部门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醉酒状态,20日晚,刘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一个被吊销了执照的醉鬼,开着敞开后门的120急救车,行驶一公里……他的胆量来自于酒精,勇气的产生更多的是来自于对法律的无知、对救死扶伤工作的藐视。
不去揣测他当时是怎么想的,给这个事件定性的话,也就是激情犯罪。即并非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而是在日常琐事引发的爆发性冲突中,一时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力度而造成严重伤害后果,以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他的身份背景目前无法得知,但可想而知的是,在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时候,他是后悔的。(《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具体量刑还会根据其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环境、犯罪对象、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方面考虑。
除了醉鬼的激情犯罪,我内心一直有一个疑问,任倩的死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首先我们看急救车上的人员:医生、护士和司机。
这三人,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可能还要多一项额外的工作——担架员。
2017年3月1日起,《北京市院前急救服务条例》就明确立法:急救车需配担架员,应当提供搬抬服务。并且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1名、驾驶员1名,并根据需要配备护士、医疗救护员或者担架员等急救人员2名,每辆院前救护车“标配”四人。救护车不配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将面临五千元罚款。
图片与文章无关,仅展示担架员工作状态。
而我们看到的这辆急救车上,只有三人。护士任倩是因为拽着担架,才不幸遇难。
三个人在面临多人需要救治或有少部分人捣乱的情况时,是很难应付的。
这种配置,在目前的医院急救体系中占了绝大多数。归根结底,还有几个原因。
1. 医护人员数量不足。
2. 医院为了节省开支,没有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配备担架员。
对救护车辆的四人标准配备要求,别说是一个县级医院没有,就连国家属性的中国急救网都没有。至此,还能说什么呢?
医护人员因患者或家属致伤、致死的案例,仅这俩月就出现了多例。上半个月,编辑部连续好几天都在做医护死伤的报道,谁都知道,大家看了伤心、气愤,但是我们也必须得发。我们得为医护群体发声,为了改革作出一点点的努力。
《纽约时报》曾经做过一个《中国医患矛盾的根源分析》,并总结出困住中国医生的11条禁锢。
1. 政府医疗投入不足,制度设计不合理。医护流失严重,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越来越难以满足患者需求。医患纠纷只会越来越多。
2. 将医疗定位为消费,误导患者和家属,使其认为花钱就应有好的结果。一旦不如意,就会产生纠纷。
3. 全社会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从而缺乏对生命守护者的敬畏。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在中国,医生从来就不属于上流社会。
4. 医疗消费个人负担比例太大。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涉及到经济问题,从来没有和和气气,好商好量。
5. 医闹成本太低,甚至零成本。“小闹小赚,大闹大赚,不闹不赚”。“闹了不白闹,能赚谁不闹”。
6. 医院行政化,医院领导是官员而非职业经理人,只对上级领导负责,不对医生护士负责。为保仕途,息事宁人。最终总是一线工作人员受伤。
7. 医生非自由职业者,受严格的行政手段约束,难以凭技术水平生存。与临床无关的科研、论文等耗费了医生的大量精力,使医疗水平难以提升。
8. 医疗行业协会软弱,名不副实。不但难以保障医疗工作者权益,还往往成为医护个人维权的障碍。这也是行业协会行政化的弊病。
9. 执法不公。涉及医疗纠纷,患者一方自然成为“弱者”,受到同情甚至纵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来“弱者”“强者”之分?更有甚者,“举证责任倒置”使得每个医生都是戴罪之身。10.缺乏对伤医事件的防范与预警机制。与其高呼严厉打击,不如防患于未然。即使将凶手碎尸万段,能换回被害医生的生命?
11. 媒体对医疗行业长期以来的诋毁和诽谤,严重歪曲了事实。不但将“看病难、看病贵”这一错误理念植根于大众心中,而且成功的将其原因归结于医生的道德败坏和唯利是图,使医生百口莫辩。
上面哪一条,都能和这个事件结合起来。是这些早就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才导致了年仅22岁的护士死亡。而醉酒司机,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引爆点。
任倩的离开,医院的职工都很悲痛,得知抢救无效后,任倩工作的急诊科同事自发去医院见她最后一面,在处理后事的时候,大家都失声痛哭。
“医院120时常急救醉酒人员,闹事、打人、砸东西的都有,酒醒后患者往往很后悔。作为医护人员,我们是非常理解的,但这次发生这样严重的事,谁都没想到。”急诊科护士长杜平利说起任倩泣不成声,“她当时要是抓住救护车座位和扶手都不会出事,可她第一时间握着担架,守护着患者,因为在医护人员心里病人是第一位的,何况她还是那么有爱心的孩子。”
事发后,医院职工自发地为任倩募捐,一万余元善款送到了家属手中,医院垫付全部救治费用,一直陪同任倩家属积极处理善后事宜。
一万余元由医院职工自发募捐的善款,医院全包的救治费,一个喝多了有可能因为悔罪态度诚恳而减刑的“激情犯罪者”,还有一个22岁就失去生命的护士,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尾。
在查询资料的时候,发现很多报道将任倩的名字化名为小丽。
这个化名的意义不清楚,但是作为一个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医护人员,她的名字,是应该被广大同僚记住的。
她叫任倩,今年22岁,毕业于西安医学院护理专业,在岐山县蔡家坡医院急诊科做护士才三个多月。奶奶已经卧病在床十几年,父亲身体不好无法工作,母亲在蔡家坡打工,弟弟还在上高中。
作为家中主要的劳动力,她的死,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像任倩这样无辜的牺牲者,不知道能否转动起改革的车轮。
救死扶伤的同时,医护工作者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这份保护,国家有责、社会有责、医院有责、你我有责!
医脉通综合自华商报、纽约时报、北京市院前急救服务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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