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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建议医护因公殉职享受烈士待遇,网友的回复亮了!

常乾坤 医脉通 2018-08-21



导读

其实无论是质疑者,还是倡导者,他们的出发点都是相同的,那就是……



来源:医脉通    作者:常乾坤




医护工作是“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高投入、慢成长、低收入”的职业,医护工作者在为患者解除疾苦的诊疗过程中,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甚至战乱等人类面临灾难时,他们总是毫无怨言,不顾个人安危地去冲锋陷阵,甚至会献出自己的生命。

 

有人认为,医护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殉职完全符合《烈士褒扬条例》,应将医护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殉职确定为“革命烈士”,享受予以颁发烈士证书、褒扬、抚恤优待、事迹宣传等,其遗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然而,不少行业的网友对此并不买账。



网友@Nosaybaby:不赞同!为什么不是鼓励好好活着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小康做贡献?为什么不关心活人去赞扬死人?如果要认可工作和贡献,那就认定工伤吧,顶梁柱倒下了,家不要再寒门。

 

网友@逍遥医:建议若出现医护出现因公殉职,可以处罚相应的主任、护士长,相应院长及相应医疗领导。

 

网友@陆陆:活着的时候不能让过得舒服点吗?

 

网友@2843475:我不关心我死后被怎么对待,请让我活着的时候舒心点,谢谢!

 

网友@hhb168:不要做什么烈士,做医生护士不是为了送死的,只想有个平安健康的行医环境,严惩伤医杀医者,还医护工作者一个公道!

 

从质疑者角度来看,他们更多关心的是活着的时候被如何对待,而非死后被如何高度评价。长期以来,在医疗行业打着表彰与赞美的旗号进行道德绑架,让医护工作者鞠躬尽瘁的行为已惹人厌烦。

 

被誉为“白衣天使”,是不是就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评为“最美医生/护士”是不是就要比惨、比悲、比短命?如今再封个“烈士”称号,是否更使人难以张口拒绝加班、只讲奉献?

 

绝美的赞扬之词或称呼固然令人心生欢喜,但物质生活与身体健康才是第一需求。如果最基本的呼声都得不到重视,那谈下一层次的需求,无疑是多此一举。





不过也有一些支持的声音。


网友@3213256:医护工作者因公殉职应享受烈士待遇,建议是好滴!

 

网友@扫帚小巫婆:那些已经牺牲的医护工作者追加为烈士是对的,但是他们已经牺牲了,为什么牺牲?以后怎么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所有的医护人员都知道,而且是可以改变这种现状的,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从根本上解决?我想那些牺牲的医护人员,如果知道他们的牺牲能换来以后医护人员安静的生活工作也是值得的。可是现在呢,他们都是白白牺牲的啊,除了同道们能理解他们之外,估计没人会在意他们.....

 

网友@工匠:赞成,不过更赞成为医生减负,烈士待遇应该是无奈之举。

 

从倡导者角度来看,无论是从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或是暴力伤医造成的悲剧来看,还是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或是救灾救险所发生的意外来看,都是现阶段所无法避免的。

 

在无能为力杜绝的情况下,逝后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甚至是对家属的经济补偿等其他方面的优厚待遇,或是对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的体现之一。这种考量是出于行业特点、工作性质及最终结果得出的,依据内容完全符合《烈士褒扬条例》,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如今医疗行业所具有的矛盾与问题,是各种复杂的原因交织而成的,需要系统考虑,多措并举。“受烈士待遇”虽是死后之待遇,但这并不影响提升目前的医务工作者待遇。




 

其实无论是质疑者,还是倡导者,他们的出发点都是相同的,那就是要真切地呼吁社会关注医护工作者的状况,关心医护工作者的健康,尊重医护工作者的地位和劳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风气。

 

相信任何的荣誉表彰初衷都是善意的,既是一种激励方式,又是一种莫大肯定。我们不但希望医务工作者获得与工作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价值,同时更希望最强烈的呼声能得到高度重视,最棘手的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这样医疗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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