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患者拼死不让洗胃,主任检查后却说了这句话……
导读
为什么说急诊科是社会的缩影?
来源:医脉通
作者:纳洛酮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急、忙、乱”,这是绝大多数人对急诊的初步印象,可能来源于自身或家人的就诊体验,可能是通过媒体报道所感受到的,但这些多数只是表面的浅知。
其实,急诊科不仅是医院抢救危急重症患者的重要场所,还是面向社会的窗口,急诊科内部那些“不为人知”的江湖,浊浪滔滔浑如许。
救护车接回了一个药物过量的患者,急救队员立即准备洗胃,抢救用物备齐,可患者在治疗床上拼死也不愿意洗胃。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
药物中毒者黄某,女,45岁,与家人吵架后服下多种药物(都是家庭常备药)后饮酒20分钟,由120救护车接入。
在医院门急诊,像这种服药者很是常见。按照急救常规,经口服药过量(中毒)后,洗胃应尽早进行,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最佳,但对超过胃排空时间的患者,仍应根据毒物性质、临床症状严重程度、胃腔内是否有毒物质滞留及毒物是否从胃黏膜重新析出引起反复中毒等因素,决定是否洗胃。
所以,医护人员还在等着主任做通患者的思想工作,随时准备展开洗胃操作。实在不行的话,值班人员就要考虑在约束带和人力辅佐之下,强制为其洗胃,以获得最佳救治效果。
患者服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药物和白酒,随便拿出哪一种药物都属过量(中毒),救治原则首选洗胃,可患者为什么拼命挣扎不配合洗胃,难道这个女人真想一心寻死?
最终,主任出来了,宣布不再洗胃。洗胃禁忌证共有四条,患者哪一条都不占,主任居然说可以不洗胃、观察?那么,原因只有一个:患者很有可能未服下过量的药物,而只是喝酒,制造了一个服药自杀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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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急诊工作中的辨识度与综合评判能力,在很多情况下,服毒患者剧烈挣扎,拒不配合医护人员的洗胃操作,除了极度绝望情况下的一心寻死外,更有一种情况的存在:患者根本就没服毒,不过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给外界传播、制造了一个服毒自杀的假象罢了。
那天,医院在举办秋季运动会,急救人力格外的紧张。
其他科室留一个护士,就能解决基本问题,可急诊科情况就不允许,一旦有人呼叫120,最起码要有一线、二线两班人马,医生、护士就得4个,再加上一个救护车司机,这就5个人了。而一个科室总共也就十几个人,就是把上下夜班的医护人员都揪过来,遇到医护人数要求较多的情况时,也是“捉襟见肘”。
突然,120急救电话响起,出车!
救护车快速冲向呼救现场,一个突发猝死的50多岁男子,歪倒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座位上,乘客见势不对,纷纷下车,车上只剩下了司乘人员。
急救队员在现场狭窄的缝隙里,评估着患者的神志、心音、呼吸、瞳孔,拉条直线心电图……护士提醒觉得没有抢救意义的医生:车上有摄像头,必要地例行抢救,如吸氧、胸外按压等,要履行抢救程序(即使你明知毫无意义),不然,暗室欺心,神目如电。
如果事后死者家属如对抢救现场的任一环节产生疑问,查看公交车上的摄像头,没准就会揪住小辫子来找茬,说120见死不救。
警察到达现场后,填写出现场勘察记录,留取出车医护人员的姓名、手机号,因为出现场的医护人员都是现场目击证人,必要的时候是需要站出来做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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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你出一趟车,看到死者早已呼吸心跳停止,就没有了抢救意义,就可以宣告死亡鸣锣收兵了,非也!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人、是生命,他的背后有家庭、有亲属团,医护人员作为现场目击者,要例行抢救,履行医者职责,在工作中尽善尽美,这既是对死者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这就是急诊工作中的证据和自我保护意识。
因为发票上的姓名之误,这个女孩来了好几趟。
患者姓名之误,在急诊科是很常见的事情。因当时情急报出一个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有出入,如果是发音相同字不同,情有可原。在医院内,医护人员书写病历有误之时,可按照修改病历的方法:在写错的字上划上两道,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汉字,到收费室(发票)或是医务科加个章即可。
女孩第一次来,非要医生写一个情况说明,说是把患者名字写错了,“陈嘉格”写成了“陈梓格格”。
值班的医护人员解释,医院没有写过这样的证明,都是拿出原发票,在发票上直接这样修改、加章。但女孩执意如此,她不想再跑一趟,拗不过,值班的小王医生只好给她写了一个所谓的证明。
由于当事医生不是小王,他开这个证明等于是在替同事小李干活,一旁的护理人员好心提醒他:这样的证明不要随意开,因为牵涉到患者报销、保险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如果是音同字不同,倒还情有可原,但现在这种情况出入太大,你又不知道当时的情况,这个女孩又不是患者本人,且未拿伤者身份证,当时出车的医护人员又不会现场查看患者身份证,你单凭这个女孩一番说辞,就给她开证明,这是不严谨。
当然,当着女孩的面,医护人员的话委婉了许多。
纠缠不休的女孩一走,护士长便跟小王“上课”:患者/家属上门要求修改发票或诊断证明上的患者姓名,医护人员一定要慎重,要仔细查看,确保是本人无误,否则,不是当事医护人员,你就不要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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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患者姓名,没有怎么简单。因为,在医院内,医疗费牵涉到各种医保、商业保险等,各怀心事前来冒名顶替、骗保的不是没有。医护人员要注意查对患者身份,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陷入烂泥潭,为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就是急诊工作中的严谨,随着患者群体法律意识的增强,医护人员的社会经验和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也要随之提升。如果眼睛里只看到的是患者的疾病,那你就真的需要再次规培,否则根本胜任不了急诊的工作。
为什么说急诊科是社会的缩影?医院庙堂之高,急诊江湖之远,以上这些急诊内外之芸芸众生相,就是笔者给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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