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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过期疫苗事件持续发酵,已有17人被处理

叶正松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金湖县过期疫苗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接种医生们群体性懒癌发作所致,也就是说疫苗批号被复用,但疫苗实际上是有效期内的。”



来源:医脉通

作者:叶正松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2019年1月7日,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带着孩子接种脊灰疫苗。


脊灰疫苗是二价减毒活疫苗(OPV),俗称“小糖丸”,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由疾控中心负责配送及回收。


由于自己也医院工作,所以这位在医疗系统工作的家长,就习惯性的查对。结果惊奇的发现,孩子接种的这批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也就是说孩子接种的疫苗是过期疫苗。


此事迅速发酵,引起众怒。孩子家长们纷纷组建了“过期疫苗受害者群”,目前已有将近千名家长加入。


事发后,当地官方立刻介入调查后确定,从2018年12月12日到今年1月7日,短短一个月内,共有145名婴幼儿在江苏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服用了过期脊灰疫苗(俗称的“小糖丸”)。


1月7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组织该县卫健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现场答疑。


专家告诉他们,“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同时,江苏金湖县委县政府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并且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过期药品和过期耗材。


1月8日,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情况通报:1月7日,黎城卫生院防保所为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引起社会关注,将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对所有口服过期疫苗儿童进行上门回访和巡诊。



1月10日,金湖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通报称,此次出现的过期脊灰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冷链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当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


2018年12月27日,金湖县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接种单位将过期疫苗送至县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统一销毁。但黎城卫生院却没有报送“过期疫苗”,县疾控中心也未继续催报。


通报还称,2018年,金湖县疾控中心两次对黎城卫生院进行督察,发现一系列问题。督察发现,黎城卫生院存在单日接种量过大,疫苗管理混乱、实际使用批号与出入库账册批号不符等问题,并下发整改通报。直到2018年12月15日,金湖县疾控中心再次督察,上述问题仍未整改,但县疾控中心并未促其整改,也未上报。


2018年12月28日,淮安市组织疫苗相关工作督察时,也曾明确指出黎城卫生院疫苗出入库账本、门诊日志和疫苗系统三者间在疫苗数量、厂家、批号等方面均存在不一致等问题,并要求一周内整改。但该卫生院并未整改到位,金湖县疾控中心也没有督查整改落实,以至于过期疫苗不但没有上报、上交,而且仍在继续使用。



1月8日晚,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杨万琴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宣布:


免去杨万琴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伟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刘志兵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同日,金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公布有关处置情况: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弄清过期疫苗儿童底数,对全县所有卫生医疗单位疫苗、药品、耗材等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县纪委、监委全面介入调查,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暂停工作。


截止目前,已有17人被处理问责:


对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启动问责程序;


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立案审查;


对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立案审查;


对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


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3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而据知名疫苗问题专家,网络大V@疫苗与科学 分析,他认为,金湖县过期疫苗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接种医生们群体性懒癌发作所致,也就是说疫苗批号被复用,但疫苗实际上是有效期内的。



因为,常规而言,过期4年的脊灰疫苗一直屯在冰箱里未被清理,这个几乎不可能,最大的可能是批号复用了,即新疫苗被登记到过期批号的账下。


可以确认这个接种过期4年脊灰疫苗的事件基本不属实,确实只是批号复用。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理由如下:


这剂脊灰疫苗的接种日期是2018年8月22日,批号查询结果显示的是脊灰糖丸剂型疫苗,但是这种糖丸疫苗不可能在2018年出现。


我国从2016年5月1日起就停用了脊灰糖丸疫苗,改为脊灰灭活疫苗和脊灰滴剂疫苗。当年不仅仅是停用糖丸疫苗,而是强制回收报废,即便是在有效期内的也是如此。


所以,涉事门诊不可能还藏着掖着糖丸疫苗,更不可能把这种已经过期的糖丸疫苗给孩子服用。孩子实际服用的肯定是在有效期内的滴剂疫苗。


虽不敢说,所有孩子的过期疫苗接种记录都是这种批号复用的情况,但大多数应该是这样。


但是,即便如此,即便是批号复用,而实际接种的疫苗并未过期,这也是严重的失职,和接种了过期疫苗性质上是一样的严重,任何严惩都不过分。


只是,请家长们可以稍稍安心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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