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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方因漏诊被判赔偿122万 | 医眼看法

刘严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少花钱,还得治好病,但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能够频繁创造奇迹的地方。



来源:医脉通

作者:刘严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指只医治疼痛的部位,不追究病根。

 

案件回顾


患者张某,男性,25岁,因间断血尿,于2014年9月25日入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诊断为:输尿管膀胱连接处狭窄,于2014年9月28日在全麻下行“左侧输尿管镜扩张、DJ管植入术”。 2014年9月29日患者出院,2个月之后取出DJ管。


2017年3月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左侧腰背部憋困不适,伴发热,无尿频、尿急、尿痛及肉眼血尿,急诊就诊,彩超提示:左肾及左侧输尿管改变,考虑感染,并左肾周、邻近腹膜炎症,左肾盂及左肾盂输尿管结合处高密度灶,出血可能性大,左肾积水,左肾萎缩,急诊行左肾造瘘术。之后,患者多次入院行D-J管置换术。


2018年3月患者于肿瘤医院就诊诊断为:1.左肾恶性肿瘤,侵及肾盂及输尿管,伴肾周尿瘤形成;2.胸腰椎多发骨转移;3.肝多发转移瘤;4.左肾上腺转移瘤;5.腹膜后区多发淋巴结转移。


最终,患者经治疗无效后于2018年7月12日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误诊、漏诊行为,一直未诊断出患者患有肾癌,导致丧失了最佳诊疗时机,给患方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医方赔偿各项费用180余万元。


医方认为,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和医疗规范,医疗措施积极正确有效。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并没有相关的肾癌临床表现,医方对此客观上无法发现和诊断,并不存在医疗过错及所谓的漏诊漏治问题。


图源 | pixabay


法院委托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鉴定,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指出:


患者因间断血尿入医方,诊断为:左侧输尿管末端狭窄,行“左侧输尿管镜扩张、DJ管置入术”,两年后行“左肾造瘘术”及“左肾D-J管多次置换术”。患者在医方就诊后1月余于外院诊断为:“左肾癌、多发转移”,经4个月的治疗无效患者去世。


1. 患者于2014年9月25日因“间断血尿3月余”入住医方诊治。医方根据辅助检查诊断为“输尿管膀胱连接处狭窄”,给予行“左侧输尿管镜扩张、DJ管置入术”,上述诊疗过程无过错。


2. 2017年3月9日患者出现“左侧腰背部憋困不适,伴发热”来医就诊,行彩超示:左肾及左侧输尿管改变、左肾盂及左肾盂输尿管结合处高密度灶、左肾积水、左肾萎缩;急诊行左肾造瘘术。之后多次在医方诊治,直至2018年1月24日,在此期间医方给予B超、CT、增强CT等检查,均提示左肾异常,医方未予重视,没有鉴别诊断,造成患者“肾癌漏诊并发生多处转移”,对于患者的损害后果医方负有一定责任。


3. 患者所患疾病为肾癌,属恶性肿瘤;因未做尸检无法明确病理类型;自身疾病的性质、发生、发展与医方的诊疗过错共同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后果。


鉴定结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为同等因果关系。最终,法院最终判决医方赔偿患方121.4万余元,并且负担案件受理费1.4万余元。





过度医疗猛于虎?


对于过度医疗,媒体评价为“过度医疗猛于虎”。对于CT检查,有媒体这样评价“做一次心脏冠状动脉CT检查,放射线量相当于拍了750次X线胸片”,对于不需要做CT检查的年轻人,不但起不到作用,还会浪费医疗经费,更重要的是,这会给病人带来“一生”的癌症风险。


有报纸报道,“现在不少医生的诊断过程本末倒置了,医生面对病人,甚至头也不抬,连病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问诊几句后,立刻就让病人做CT、造影、核磁。”还有文章指出“20年前,胃癌诊断通过纤维胃镜、常规活检病理诊断等只需440元,而现在基础诊断就需要2830元。胃癌化疗从20年前每人次平均1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50元。但胃癌病人的5年生存率比起20年前反而下降了。”


对于媒体的言论,不知道证据在哪里,评价得是否客观。但很明显在这种媒体宣传下,全社会对于过度医疗是“深恶痛绝”。


前些日子,看了一个纪录片的片段,一个老年患者因为病情危重被转入上级医院,入院时患者呼吸困难、意识不清。医生对患者进行了CT和实验室检查,进行深静脉穿刺,最终考虑存在严重的腹腔感染。患者家属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对于医院的收费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他认为医院收费不合理,花了四千多元却还没有明确诊断。而在下级医院一天才花了一千元,并且检查都是已经做完了的。医生对于病情危重的解释,家属不能认可,需要收住ICU,可家属显然是不能配合。最后一个镜头,家属用平静的语气说了一句话“医生没一个好东西!”那种眼光,让人不寒而栗,作为一个医生心痛的感觉持续许久。


相信社会上此类家属并不少见,而且很多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比较金钱,在他们眼中生命似乎微不足道,特别是患病的老人。少花钱,还得治好病,但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能够频繁创造奇迹的地方。


中国的医生也许没有时间抬头认真端详患者的脸,也许问诊只有几分钟,但医生们还是在尽量地服务广大患者。为了让更多的患者能够看上病,三甲医院在开夜间门诊、节假日门诊,牺牲的是自己的休息时间。绝大多数的医生是有医德的,是有底线的,不应该因为个别事件就痛打所有医生。


图源 | pixabay





过度医疗vs.合理检查


“过度医疗”常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索,但什么算是过度的,什么算是合理的?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


对于患者来说,查出来是阳性结果的检查就是合理的,而阴性结果的就是没有必要的,是医生“别有用心”,一定是过度检查。很少的药快速治好病是合理的,采用很多治疗方法没有治好病一定是过度医疗。


对于医生来说,对于诊断、鉴别诊断、病情评估有帮助的检查都是合理的,经验治疗、试验性治疗可能没有很好的效果,也是合理的。应用很多治疗方法最终仍不能治好病救了命,也是合理的。


对于鉴定专家来说,在最终诊疗结束后,依据明确诊断的疾病回头看整个诊疗过程。针对这些诊断的检查是否做了?应该进行的治疗是否采取了?选择治疗方案是否是最佳的?如果检查项目是能够诊断或鉴别诊断疾病的,治疗是符合诊断的,就是合理的;与最终诊断关系不大,花费太多的检查和治疗常会被视为过度的。但是如果在诊疗开始前,医生已经知道具体疾病,只是检查验证一下,相信世界上就不会发生误诊和漏诊了。如此,回头看的方式要求临床经验参差不齐的临床医生,是不是有些苛刻了?


在评价误诊、漏诊的诊疗过程时,一般会先看针对症状、体征的最初检查是否完善。比如腹痛的患者,一般要查血尿便常规、腹部超声。不同部位的腹痛还会因为疑诊疾病不同,而需要选择其他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关键问题是,是否符合诊疗常规。拿出诊断学、急诊医学、外科学、临床诊疗指南等权威著作,翻到腹痛那一章节,比对一下就知道是否检查到位了。下一步就是针对初步检查异常结果的进一步检查,对于异常结果的分析和验证是否合理。如果忽视了,将是一场灾难,就像本案中,对于检查结果的异常,医生没有在意,也许是因为面对一个如此年轻的患者,患有恶性肿瘤的概率太低了。


有的小伙伴会说,一个经验不是那么丰富的医生,面对一种比较难诊断的疾病,可能误诊或漏诊会是必然结果,这样也算是有过错吗?这样真的公平吗?


公不公平这个不重要,有没有过错要看漏诊或误诊的过程进展,以及最终损害结果发生的情况。对于医生的经验有限,鉴定专家都是能够理解的,毕竟也算得上是同行。一般在这种情况下,鉴定报告分析部分会指出,在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外院专家会诊或是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又或是转入上级医院或是更加权威的医院诊治,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又或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能使患者家属了解病情,导致患者丧失了去更好医院诊治的机会,因而存在告知不到位的过错。


意思就是,该做的检查做了,但水平不够导致诊断不明确或是治不好。那么,会诊请了没有?各个相关专科都找到了没有?外院专家请了没有?和家属交代转院更好医院了没有?家属如果不同意转院是不是因为没有清楚明白患者病情状况导致的?没做到位的都是过错。





明确诊断是重中之重


虽然过度检查是不好认定,但未能完善必要检查却是很好认定的。辅助检查是诊断疾病的客观证据,而正确诊断是合理治疗的前提。没有完善检查就可能导致误诊,误诊必将导致误治,在过去分享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存在误诊的案件一般医方要承担更高的责任比例,而这类案件基本都是未能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导致的。


所以,临床上完善辅助检查以明确诊断是最重要的。虽然可能被扣上过度检查的大帽子,但是小伙伴们一定要清楚明白临床经验是虚无缥缈的,客观证据才是能证明医生有无过错至关重要的证据,包括阳性结果和阴性结果。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发现的所有异常症状、体征都需要鉴别诊断,诊断要尽量全面。


同时,仍旧要强调教科书和诊疗指南的重要性,特别是鉴别诊断章节,有空多翻翻,看看临床检查都完善了没有。


本案中的被告医院是一家十分受人尊敬的医院,对于整个诊疗过程,笔者还是有很多疑问的,但具体细节不得而知。医方只是处理输尿管狭窄,而没有深层探究输尿管狭窄的原因,数年间多次就诊都没有考虑进行鉴别诊断,显然过错还是有的。现实版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初诊患者要完善检查,反复就诊的患者也不能掉以轻心。




 

后记


上白班接诊了一右下腹痛患者,和患者商量好后开具血常规、尿常规和腹部超声,不知为何在交完费后患者突然说不查血常规。沟通无果,让患者拿到尿常规化验单后再退费(否则影响结果回报),患者就像听不懂似的不去检查尿常规反复说要求不检查血常规。默默叨叨的真是快把人逼疯了,最终老刘被投诉“大声吼患者”!


患者说态度不好不依不饶要找院长,最终医患纠纷办老师带患者退费,之后找门诊医生继续接诊。这个患者,是来看病的,还是捣乱的?血常规也算是过度检查了?弄得老刘整个下午都处于躁狂状态。临床上越干越战战兢兢,检查不够怕诊断不清,检查开多了怕患者有意见,让患者选择(知情同意)被患者说水平差,检查结果阴性被患者说黑心。做医生做得有一种横也是死,竖也是死的感觉。


医生是人,不是神。如果能准确无误、如有神助,早就不会在一线临床没日没夜、累死累活了,开个小摊掐指一算岂不一本万利。

 

本期案件来自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http://www.bjcourt.gov.cn/cpws/paperView.htm?id=100880164071&n=2


顾问律师:

梁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北京仁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梁雨医疗法律专业团队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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