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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告官”案宣判!江凤林输了!

医护多团队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在道德上进行拔高,在法律上要求平等,这就是社会对医生的双重标准。


来源:“医护多资讯”微信公众号
作者:医护多团队



这是一个早已预见的结局。

只不过,大家都在内心深处保存着那么一点余温尚存的火苗,祈盼着人间奇迹。


而这世上哪有什么奇迹,如果有,那也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定义。


江凤林医生在这次开庭前,就已经有了一种预感,所以,他在9月26日对我说:放弃幻想,准备上诉!


9月27日,这起历时三年多,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医告官案”,经历了行政复议,经历了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长沙中院的一、二审,经历了湖南高院再审及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之后,穿越三年漫长的时光,终获宣判:



图源:见水印


判决确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但保留其处罚决定效力。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在诊室内无视频监控,当事人陈述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采信目击证人蔡某某的证言,作出“江凤林所受的轻微伤,系刘庭白在推搡拉扯过程中形成”的事实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鉴于纠纷的引起系事出有因,事发过程短且并未造成严重影响,刘庭白能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同时积极且多次找江凤林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被江凤林拒绝),主动消除影响,可认定本案系偶发的医患纠纷引起违法行为。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岳麓分局在庭审中当庭确认刘庭白的违法行为属“情节一般”,基本符合实际案情。被诉《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处适当。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处罚决定书》未列明违法行为人刘庭白的违法情节处罚幅度,且办案机关在送达及调查询问等其他程序中未遵循法定程序,构成程序违法。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为,为了避免因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空转而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也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好地监督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依法确认被告岳麓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但可以保留其效力,遂作出前述判决。


什么意思呢?


就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对伤医者刘庭白200元的处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图源:见水印


江凤林医生输了!


三年的岁月,对于我们许多人来说,这件经过多审的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似乎已经不在意结果了。许多人都说,程序正义远远大于结果正义


然而,对于江凤林医生来说,刘庭白的那一巴掌,留在脸颊上的热辣三年以来丝毫未减。而相对于肉体的痛楚与耻辱,是心灵上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痕!没受过这样的伤难体会这样的痛,这种痛不是来自肉体而是心灵。它是对医者人格上的一种羞辱。


江凤林多次在公开场合祥林嫂般的絮叨:“医生在上班期间被无故殴打,打了人罚两百块钱就了事,医生的职业安全还能不能有保障,职业生涯还要不要?


江凤林多次在公开场合祥林嫂般的絮叨:“受了委屈之后还要咽下去,我真做不到,我要做一个有骨气、有血性的医生。我状告的是警方、政府在伤医事件中的不作为、降格处理,不是针对刘某白。我自己实际行动做个示范,推动法治进步,使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不拖延、不降格,如果能实现这个目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在道德上进行拔高,在法律上要求平等,这就是社会对医生的双重标准。


一直以来,医务人员也是按照这个标准,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在临床上小心小心翼翼的走着每一步。直到2017年4月23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的江凤林医生被打事件发生后,白衣天使们才蓦然发现,原来,在法律上,有时候,医生的某些权利并不像普通人一样容易主张。


江凤林医生那天被患者儿子刘某白在其诊室殴打后,5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作出对刘某白罚款500元。


江医生不能接受这一结果。7月4日,到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递交了行政复议材料。 


一月以后的2017年8月14日,江凤林收到第一份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判定,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不久,他收到第二份处罚决定,将对刘某白的处罚从500元降到200元。江医生有种被戏弄的感觉,于是,再次提出行政复议。


2018年1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维持了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认为对刘某白处以200元罚款,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江医生对处罚结果不满,一纸诉状将长沙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违法行为人刘庭白一并告上法庭。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江凤林医生的维权之路,历经坎坷,屡败屡战!


在这起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中,以卵击石的江凤林医生输了!输得毫无悬念。


江医生输了,但我仍向他致敬!

 
因为他的抗争是为医者的尊严,是与伤医者较真创下的一个典型范例!意义早已不在输赢,而在于向社会展示,一个医者的不屈风骨。他用三年的时间,磐石般的信念,告诫人们,不是每一次伤医之后,一个轻描淡写的道歉都可以换来原谅!


江医生输了,但我仍要向他致敬!


因为,正是由于江凤林医生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层对伤医现象的广泛关注,影响重大,就在江医生“民告官”这期间,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得以快速落地。


从2017年底以来,这部法律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经历了4次审议,终于在去年12月28日上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在今年6月1日起施行。从此,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其中,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在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在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法律的实施,彰显了国家尊医重卫的决心,对打击伤医行为予以了加权。


以一己之力,一人之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促酶了一部法律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江凤林医生,并没有输,他早就赢了!


责编 | 小脉 苏暄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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