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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凤林不服判决,再次上诉!

医脉通 2022-09-2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医护多 Author 医护多团队




导读

这也就是为什么历时3年之久,江医生屡败都屡战的原因。


来源:“医护多”微信公众号
作者:
医护多团队



在一起发生在医院的冲突中,湖南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医生江凤林遭病人家属推搡拉扯,经鉴定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后病人家属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在申请行政复议仍然不服后,江凤林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政府起诉到法院。

法院一审驳回江凤林的诉求,江凤林不服上诉。长沙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凤林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湖南高院再审裁定发回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今年9月27日,长沙铁路运输法庭重审判决:确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但保留其处罚决定效力。也就是说江凤林再次败诉!

为什么会这样?

许多医疗界同仁都不明白。明明有那么多保护医务人员的法规,却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拿那个刘某白没有办法?

一位关注多年医疗法律方面法律纠纷问题的律师向“医护多”指出了其中的奥妙。

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江凤林医生的一直以来的诉求来看,应该是要求按四十三条认定。也就是可以将罚款从500元降至200元,但是必须对刘某白予以行政拘留。

但是,公安机关却是按照第二十三条对刘某白作出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就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什么地方呢?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其实如果按照二十三条办,实际上处罚更重一些。但结果却比四十三条还轻了好多。

原因何在?

这就涉及到一个司法自由自由裁量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经常说的“人人都在说法,怎么却各有各的办法!”

因为,对二十三中的“扰乱”程度的解释,如果没有证人指证刘某白殴打江凤林医生的行为,并坐实,那么,警方对刘某白“扰乱”的自由裁量权就很大了。

可以按四十三条情节较轻警告罚两百处理,也可以按二十三条来评价处理刘某白的违法行为,罚两百拘留5日。

这也就是为什么历时三年之久,江医生屡败都屡战的原因。


前几天,江凤林医生告诉“医护多”,他已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当问到为什么还要上诉时,江医生说:社会各界,尤其是医学界的同仁们,对重审法院的判决十分不满意。大家普遍不能接受的是,伤医成本:罚款200元!在是否上诉的问题上,我广泛地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意见高度一致,鼓励和支持我上诉!

江凤林医生坚信自己有把握赢取最后的胜利。他指出,司法及行政机关一直强调医疗秩序,却回避他作为一名医生所受的伤害。试问:没有医生的安全保障,何谈医疗秩序?

在他的上诉状中,他请求上级法院解惑答疑七大问题:

一、关于刘某白的违法行为应当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还是殴打或者故意伤害江凤林身体的问题;

二、关于刘某白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节”还是“较重情节”的问题;

三、关于刘某白是否存在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问题;

四、关于岳麓公安分局作出案涉决定的程序是属于轻微违法还是严重违法的问题;

五、关于岳麓公安分局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罚是否适当的问题;

六、关于刘某白是否认错悔过,积极赔偿江凤林损失的问题;

七、关于江凤林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及湘雅三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

江凤林医生告诉“医护多”:“我对这次上诉的结果很有信心,一般10天左右就会收到回复,估计两种可能,一是发回重审,一是中院不需开庭,直接改判。”


力挺江医生!

因为这样事情是会传染的,像疫情一样,后面的看前面的,如果没有风险,那就为了一己之利去践踏医者尊严,为什么不呢?打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打了还可以获得更大利益。

这起全国首例“医告官”案,看起来是江凤林医生一人横刀立马,以一己之力追问300万医者尊严,其实他更是追问14亿国人急需的医患和谐!

正如江医生所说“没有医生的安全保障,何谈医疗秩序?”而没有一个好的医疗秩序,又何来健康中国?


责编 | 苏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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