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称、待遇、编制……这个省发布关爱抗疫医护文件,激励力度空前!
导读
还有子女入学、配偶就业……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图源:官网截图
基层医师公社梳理发现,吉林省这份关爱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文件,涉及职称、待遇、岗位、职业资格等多项措施,尤其是编外人员,激励力度空前。
对比其他地区政策,吉林省更加贴近医护人员实际情况,任意一种都关系到大家的收入,具体有哪些内容?快来看看~
一、编制:编外抗疫医护人员,人社给编
《措施》提到,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
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
二、待遇:绩效、子女入学、配偶就业
在待遇方面,《措施》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除增加工作绩效外,《措施》还对医护人员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享受省内交通出行、医疗绿色通道待遇。
在申报认定上一个等级人才类别时,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最高可认定为B类人才;通过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对应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三、岗位:按比例增加高、中级岗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
在基层,职称过了但没有岗位名额是普遍现象,但实际上基层医务人员正是抗疫一线主力军。
《措施》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提出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
对于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可以按照以下政策聘用:
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根据不同的专业技术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职称:提前一年申报、满3年可单独评定
除增加岗位外,《措施》在职称方面也设定了专项激励政策,具体为:
1.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2.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五、职业资格:超岗、提前2年破格聘任
在职业资格方面,《措施》对于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也有以下利好政策:
1.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
2.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对岗位职数不足的,可超岗位聘任,逐步消化解决。
六、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拿奖励
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措施》在医护人员年度考核上也有倾斜:
1.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
2.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或所属科室(团队),可单列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
3.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除以上6项激励政策外,《措施》也将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伤保险,还在省级人才项目和荣誉等方面对医护人员有所倾斜。
总的来看,吉林省这份激励政策,从工作到生活,从个人到集体都顾及的非常全面,切实为广大医护人员考虑,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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