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或成必然!社区医院的前世今生与未来
导读
社区医院从哪里来?目前处于何种地步?今后又将向哪里去?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北京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家社区医院转型建设安宁疗护中心。记者日前走进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4层的安宁疗护病房环境舒适温馨,目前已有7名医生和13名护士接受了安宁疗护专业培训。医院还开设了安宁疗护门诊,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安宁疗护指导和护理建议。
显然,这是为了应对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解决许多家庭面临如何在家门口得到安宁疗护服务和居家临终关怀问题的必然趋势。
那么,社区医院从哪里来?目前处于何种地步?今后又将向哪里去?今天笔者就与大家聊聊。
社区医院的前世——为医疗而生
新医改之前,全社会喊得最响的一个声音就是批评基层医疗机构“重医轻防”,不管在领导讲话里还是文件里,这种声音都很响。于是,起始于2009年3月的新医改,一开始就把扭转这一倾向当做主要任务,能够看得见的就是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大旗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盘托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大旗下,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出现政策性短缺,进而能看病的医生开始流失,乡镇卫生院住院楼空了。
新医改方案,即《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要“大力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在城市,要求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健康持续发展。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印发,提出要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也被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
2018年5月18日,在以“迈向价值医疗”为主题的第七届海峡两岸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焦雅辉表示,分级诊疗还需要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国家卫健委正在制定“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力图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
2018年8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印发。
《通知》希望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2019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10号),标志着国家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有了具体行动!
2019年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给社区医院画了一个标准像。
2020年,国家在总结2019年医改新成效时指出,2019年以来,国家已推进616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2020年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印发,决定在20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
2021年6月10日,国家卫健委再次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17号),要求提高认识,拟于年底前再推进建成500家左右社区医院,切实巩固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2022年6月,《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183号)印发,其中明确“十四五”期间,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各地要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社区医院设置成为二级医院,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院评审。对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的县,要按照“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号)有关要求,在县城之外选择1-2个中心卫生院,在达到推荐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逐步使其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这一要求和社区医院标准都表明,社区医院必须“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必须更像医院。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这是在2018版基础上做出的与时俱进的修订,其对于医疗服务能力、设备配备标准都有了进一步提升。
社区医院的今生——如火如荼建设中
如今,社区医院也在按计划顺利实施。
据国家卫健委信息,自2018年以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以来,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投入,指导和支持基层机构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国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8%,累计建成社区医院超过3800个,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得到各方的普遍认可。
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
1月23日,《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22号)印发,计划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国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达到20%以上,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达到30%、20%和10%以上;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或机构人员少于10人的,对照标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全国每年新增社区医院500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30%以上。
由此可见,如今,社区医院正在按计划加速推进建设过程中。
社区医院的未来——转型也许成为必然
然而,就在各地普遍如火如荼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过程中,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是,扩大了规模,改善了设施,添置了设备,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成社区医院之后,哪有那么多的病人,而真正需要社区医院提供“走心”服务的老弱病残人员也不一定真的就满意。因此,当下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过程中,我们是否应该更多的考虑考虑,未来,社区医院将向何处去?也许转型会成为必然。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2015年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也就是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一是直面老龄化,转型为护理院或安宁疗护中心。
二是更加注重养老服务,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
三是针对农村和城市社区老弱病残人员比例逐步上升的趋势,转型为康复机构,以承接上级医院下转病人。
责编|米子 阿泰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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