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畜牧业相关企业复工复产,交通运输部印发紧急通知,保障饲料等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近日,一些地区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交通管制和禁止企业复产复工等措施,导致少数地区“菜篮子”产品运不出来,畜禽养殖所需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运不进去,畜禽屠宰和兽药、饲料等企业无法正常开工生产,不少养殖户断粮,导致鸡蛋、鸡肉滞销、鸡苗活埋等情况......
农业农村部已出台政策要求抓好“菜篮子”供应,解决“菜篮子”产品外运的问题,但是落实到地方,封路封村现象仍不在少数。连日来,湖北、广东、湖南、山东、浙江、四川、江苏、陕西等地发文,保障畜牧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饲料兽药的运输纳入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供应。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就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
湖北:为畜禽养殖饲料运输开设“绿色通道”
1月31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发出两个紧急通知,一是要求实行“多线管控合一”模式,取消公安、交通、卫健防疫等多部门层层设卡,整合为单个综合关卡,保障应急物资运输通道畅通;二是要求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该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多线管控合一”模式后,减少了车辆审查程序,可大大提升应急车辆通行效率。除活禽、野生动物、危险(违禁)品以外,对运输蔬菜、生活必需品和肉、蛋、奶、饲料、兽药的车辆,按要求进行验车登记、消毒测温后及时放行。
广东:鼓励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复工
1月31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发布《关于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复工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畜禽水产养殖属食品生产,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是畜禽水产养殖的必需物资,关系到畜禽水产生产正常运行,关系到“菜篮子”有效供给,其生产企业属于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故其要求各地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畜禽水产生产需求安排复工生产,确保畜禽水产生产正常开展,保障畜禽水产产品有效供给。
湖南: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要求兽药饲料企业延迟复工
2月2日,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生产流通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完善配套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要全力确保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有序生产,切实维护各类“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生产流通秩序。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要求兽药饲料生产、畜禽屠宰等企业延迟复工。要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恢复生产,满足畜禽养殖需求,增加畜禽产品有效供给。要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力保障农产品稳定生产。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山东:协助饲料、兽药、屠宰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2月2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向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稳定全省畜牧行业正常生产秩序,全力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县要全力保障肉蛋奶等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畜禽养殖企业维持正常生产,协助有意愿且积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的饲料、兽药、屠宰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各地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将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人员隔离防护、交通通行证办理、产品进村入户等难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饲料、兽药产品及出栏活畜禽调运顺畅,价格稳定。
浙江:切实做好畜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1月29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畜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生猪、家禽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的有序生产、流通,确保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
抓好抓实畜禽、苗种、饲料等生产与流通,确保产业有序发展。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生猪及其它畜禽的安全生产。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保障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的有序生产、有序供应,平稳市场价格。抓紧抓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防疫安全。要深入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免疫与消毒灭源,组织开展大消毒,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目标的消毒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抓严抓实检疫与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要严格检疫监管,落实产地检疫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行为,严防病害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主动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好抓实指导引导,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技术服务,尽量以不见面方式指导养殖场户规范管理生产,合理安排养殖计划,科学开展免疫与监测,全面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积极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适养品种,确保畜牧产业安全;指导从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督促企业及时分发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做到返乡离乡要报告、自我防护要加强、有了症状要就诊、公众活动要取消、群体聚餐要禁止、清扫庭院要勤快、造谣传谣要抵制、野生动物要远离“八个要”,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四川:部分饲料企业已复工
2月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除必需行业外,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据报道,四川宜宾特驱饲料有限公司从1月31日复工起,仅一天时间就接到1000吨左右的订单,现在每天的订单量还在持续增加之中,因此维持24小时生产。
2月3日,成都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复工生产,保障畜禽养殖饲料正常供应。同日四川在线报道,成都特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近一半产能已正式开工,日产猪粮700多吨。“短期内,是不会造成猪儿‘断粮’,也不会造成猪饲料大涨的局面。”公司总经理黄伟解释说,目前的产能不够,是因为担心人群聚集生产企业还未全产能开工,另一方面则是经销商和养殖公司手里还有存货。
江苏:“四抓四保”促畜禽产品稳定供应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围绕“四抓四保”,即抓好畜禽、种苗、饲料等生产与流通,确保产业有序发展;抓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防疫安全;抓严检疫与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抓实指导引导,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合力保障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
陕西:支持小农户和规模养殖场添槽补栏,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1月31日,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通知》,要求把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生产,畅通流通渠道,强化市场监测,做好增产保供。
通知要求,支持小农户和规模养殖场添槽补栏,促进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及时掌有效产能,加强产销衔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堵路等行为,确保各类农产品及时运出,保障城市供给。协调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供应运输,推动解决畜禽水产养殖饲料补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菜篮子”有效供给。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就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
以下是《通知》全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现就做好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应急运输电话。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部向社会公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运输电话(见附件1),及时受理和解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运输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要通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媒介手段对公开电话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能够知晓和使用应急运输电话。要建立与各收费站点、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便捷沟通机制,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二、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应急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见附件2),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沿途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优先”。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对应急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和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四、进一步严格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纪律。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特事特办、部省联动”的原则,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通过公开电话所反映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属于本省内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由各省及时协调解决,属于跨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及时与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部物流保障办公室报告。严禁各地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不解决问题,严禁各地出台“土政策”阻碍从本省外运的应急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对于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部将定期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附件:
1.全国应急物资运输电话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
交通运输部
2020年2月1日
以下是附件全文:
(资料来源:猪兜融媒体摘编自光明日报网、大洋网、人民网、齐鲁网、新华网、西部网、大河网、中新网、四川在线、大河网、交通运输部网站;若文章作者有认为有不妥之处,请留言联系本微信公众平台,本平台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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