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楼市新变!将试点租赁型住房,最快今年上半年
1月27日上午,
济南市房管局(市城市更新局)
公布2018年工作计划!
其中提出完成省级棚改项目4.1万套
市级棚改项目1.9万套
完成472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推动建设租赁型住房试点
力争“上半年破题”……
力推零散棚户区改造
按时完成省级棚改项目4.1万套、市级棚改项目1.9万套开工任务,全力推进零散棚户区改造;
按时超额完成约5.2万户、约1350万平方米征收拆迁任务。
完成472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确保完成472个、74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让10万余户获益。
继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将为民实事做好,“做出口碑”。
高标准实施“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北路街区”等“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工作,提升街区颜值,打造15分钟生活圈,力争“做成经典、不留遗憾”。
分配公租房三千套起
基本建成并分配公租房不少于3000套,确保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率不低于90%。
尝试将土地出让中竞拍的部分安置房转为公租房,在县区投融资平台新开发项目中建设一定比例公租房,拓宽公租房实物供给渠道。
租赁住房上半年破题
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面监管。
制定出台济南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推动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相关企业、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动建设租赁型住房试点。力争“上半年破题”。
推动服务标准化落地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建设、联合惩戒政策法规,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
扎实开展“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推动服务标准化落地。
稳步推进住房维修资金市、区二级管理,提升资金申请支用办理效率。
全部业务最多跑一次
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力争5月1日起,全部业务实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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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推出首宗“只租不售”住房用地
在今年的1月3日,2018年济南第一次推地,高新区孙村片区推出的中烟南侧放出4宗低密度居住用地,其中一地块的出让要求最为引人注意,开发商需自持70年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只租不售”,这也是济南首宗租赁住房用地。
挂牌文件中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规定,土地竞得人在该地块内建设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户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一次签订租赁协议不超过五年。上述租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 24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 24 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12城市试点住房租赁
2017年7月,国家住建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当时明确,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进行推广。(新华社)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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