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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广电 2024-01-19


磐安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告

磐安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8月份实施征缴后,现尚有部分参保人员未完成缴费,请未完成缴费的人员在11月15日前完成缴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参保对象

具有磐安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表    (单位:元)


 三

缴费时间和方式

缴费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5日。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柜台、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一)银行委托扣款。缴费人可选择磐安农商银行的任一家网点签订缴费协议,也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签订协议(打开浙里办、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到“银行缴费协议”一栏中签订本人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养老保费。原已与银行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协议的缴费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无需重签。


到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11月15日前各位参保人务必在相应银行账户存足相应保费,届时将发起统一银行代扣。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二)银行柜台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磐安农商银行柜台直接进行刷卡、现金缴费。


(三)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缴费。打开浙里办、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四)自助机缴费。携带身份证前往365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自助缴费。


 四

温馨提示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缴费人员尽量通过手机“掌上办”或就近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业务。


(二)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或在银行柜台缴费的人员,可在缴费银行办理;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客户端缴费的人员可通过缴费客户端查询缴费记录,自助办理。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84663866   84883877   848817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政策咨询电话:

社保科 84662984    

参保 84663983    

待遇 84663982


支付宝缴费入口



微信缴费入口


浙里办app


“金华税务”公众号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



编辑/初审|楼佳璐

二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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