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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出手了!持枪猎捕
为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以及威胁群众安全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磐安县山区林农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县野猪本底资源和危害现状,经研究,决定组织县野生动物保护队(协会)开展“驱兽护园”暨野猪种群调控猎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猎捕期限
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常规调控时段为每日7时至17时,应急调控时段为每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期间遇重大节日活动、重要安保警卫任务、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暂停猎捕活动。
二、猎捕区域
磐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域除外) 。
三、猎捕对象
本次猎捕对象仅限野猪,禁止猎捕其它野生动物。
四、猎捕工具和方法
持枪猎捕,猎犬辅助搜寻驱赶。
五、猎物处置
猎捕的野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禁止食用。
六、其他事项
1.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种群调控猎捕活动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猎捕区域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猎捕区域生产作业的,请及时联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县野生动物保护队备案。
2.除参加本次猎捕活动的县野生动物保护队队员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电话
1.县公安局治安大队:84652927
2.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84665505
3.县野生动物保护队(协会):
13735625257(政府网589000)
15068077956(政府网627956)
磐安县公安局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2年11月7日
编辑/初审|吴佳
二审|陈圆
终审|施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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