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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推广使用

磐安广电 2024-01-19


为着力提升前端感知能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省司法厅创新推出行政行为码,并于今起全面推广使用


这意味着从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有了“身份码”,执法人员、当事人、社会公众等通过扫码便可快速查询执法全流程相关信息。


行政行为码是什么?
行政行为码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覆盖全省4700余个执法主体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应用类型。


行政行为码结构图


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一的赋码程序组件自动赋码、无感赋码,不增加执法人员工作量




01

统一赋码

按照预先设定的编码规则,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统一赋码,并自动归集相关数据。

02


一码关联

按照“一主体一件事”逻辑,建立关联图谱,将各类行政行为数据有机关联,提升全流程感知能力。

03


一码查询

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扫码,可以了解该行政行为的详细信息,可以处理、催办、督办、评价,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缺位和薄弱环节,实现行政行为全流程监督。


行政相对人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等。


社会公众通过浙里办、微信扫码,可查询相关公示信息,保障行使社会监督权

04


一码追踪

针对事件(故)多发领域,复盘倒查部门开展执法监管等履职情况,形成智能分析,为源头治理和责任追究提供支持。

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完成行政检查赋码数11906个,行政处罚赋码数6323个。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在全省推广应用,通过晾晒、通报、考核等机制,努力实现对行政处罚100%自动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使用电子签章并自动生成水印、行政处罚决定书100%线上生成、执法线索100%有回应并形成处置闭环。



来源|浙江发布综合浙江省司法厅、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初审|楼佳璐

二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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