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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视点】张昌禄:“大风厂”的员工持股是咋搞的?兼论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2017-04-10 张昌禄 德衡律师集团
张昌禄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的名义》这部反腐剧热播,霸占荧幕的同时也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部电视剧中,事件引起的源头就是大风服装厂股权质押涉及员工持股问题。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笔者针对这一情节展开研究,兼论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一、来龙去脉


电视剧中,大风服装厂原是国有企业,在二十年前国有企业搞改革,政府抓大放小,主动出让了在大风厂的股权,老板蔡成功买了大风厂的51%股权,剩余49%股权,由职工成立持股会持有。由于业务需要,蔡成功从山水集团以过桥的形式借款5000万元,约定使用6天,日息千分之四,以公司的全部股权做了质押,后发生银行断贷,导致大风厂还不起该笔借款,京州市人民法院将大风厂股权直接判归山水集团所有。由于股权质押没有经过股东会批准,员工股权利益得不到保障,故在后期拆迁中“大风厂”员工发动“护厂运动”,抵制强拆,最终发生“一一六”流血事件。


二、名词解释


1.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Plan,简称ESOP),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2.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三、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1

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变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放权让利”“两权分离”,政府下放部分权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济调节方式。


第二阶段:“制度创新”“抓大放小”,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产权制度创新改革。


第三阶段:构建和完善国有产权监管体制,对国有产权实施战略行调整。


国有企业通过所有权的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将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其他体制的配套改革协同推进。


2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在自身发展中面临很多问题:


第一,股权结构单一,激励制度滞后。单一的产权所有制,形式上为国家所有,实际上是一种虚化的所有制,不利于企业形成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相反却容易造成企业管理的非科学化,也是政企不分的原因之一。


第二,国有资产流失与经营效率的矛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但是国有企业经营者往往并不持有公司的多数股权,造成企业经营者缺乏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动力,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


第三,管理者的薪资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需要兼顾社会目标和利润目标,国有企业经营者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双重目标下,如制定过高的工资标准,会引发社会问题,而吝于奖励又难以与国企管理者承担的责任和体现出劳动的复杂性、繁重性相匹配,违背市场规律。


3

国有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意义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相对于“工资+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而言,股权激励使企业与管理层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更加牢固、紧密的战略发展关系,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具有深远意义。可以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管理层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业绩,塑造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国有企业吸引人才、避免人才流失的迫切需要,更是国有企业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


四、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


1.“业绩股票”模式

国有上市公司可以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提取激励基金的业绩考核标准,当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预定标准时,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购买股票。当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一定比例时,公司相应采用比例或累进的形式增加激励数量。


2.“虚拟股票”模式

公司授予管理者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管理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这种方式在激励员工的同时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武汉”模式

对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终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风险收入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由国企根据经营责任书及企业实际经营业绩核定,其中30%以现金兑付,其余部分在该企业年报公布一个月后用于购入公司股票。


4.“经营者持股”模式

公司要求管理层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加以锁定,一旦公司业绩下降、股价下跌,管理层就要完全承担损失,从而给管理层以相对程度的压力。


5.各方案设计对比图

模式

优点

缺点

案例

业绩股票

1.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操作性强

2.与公司业绩直接挂钩,激励效果好

1.公司承担激励基金成本,有现金支付压力

2.业绩目标的科学确定较难

福山照明

天药股份

中远发展

虚拟股票

1.管理层并不真正持有股票,有效解决了股票来源问题

2.公司无需承担购买股票的成本

1.公司承担差价成本,而且金额不确定,由现金支付风险

2.与股价直接挂钩,须承担资本市场风险

中国石化

武汉模式

1.根据业绩评定的年薪收入,有利于管理层提升公司业绩

2.部分风险收入转化为股票并锁定,有利于长期激励

1.由大股东主导,操作不规范

2.管理层年薪收入基本都能变现,风险较小,影响激励效果

武汉中商

武汉中百

经营者持股

管理层持有公司股票,一旦公司业绩下降、股价下跌,管理层就要完全承担损失,从而给管理层以相当程度的压力合约束

管理层完全自己出资购买股票,金额太小则不能起到约束作用,金额太大则可能超过管理层的购买能力

中兴通讯


五、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要点


1.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介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实施国企股权激励,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例,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履行下表所示的内部和外部审批程序:


 

2.经营者持股与员工持股相结合

员工持股有利于确保全体员工以主人翁的积极姿态参与公司经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和企业的稳定性。正因为“大风厂”的员工们享有工厂的股权,才会在出现恶意收购方强拆工厂时的“拼死相护”。因此,在强调经营者持股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员工持股,在适当的时候,应扩大股权激励的范围,形成全员持股的态势。但是经营者和一般员工的持股比例要保持一定的水平,员工持股过多会使企业决策主体泛化,影响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当然,员工持股比例也不能太低,否则员工的股权分红收入过低,不足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六、结语


哈维•詹姆斯说过:“只有当所有者知道管理者应付出的最优努力水平是多少,而且能充分监督管理者以最小成本时,最优合同才不是激励合同。”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都是人,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最优努力水平是多少,也无法完全监督管理者的行动。因此,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可以实现所有者和管理者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也是实现《人民的名义》中所说的“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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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昌禄律师,致力于投融资和金融信托业务研究,具有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AMAC基金人员从业资格,版权经纪人资格。先后参与青岛城投集团多起投资并购项目、青岛地铁集团风控体系建设项目,主办多笔公司债券发行,并担任英派斯集团、海洋地质研究所、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眼科医院、新华书店、凯萨制本厂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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