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米乐、张磊:法国私有化计划 | 对潜在竞购者的实用性建议
米乐
Christine Miles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高级外国法顾问
德衡律师集团高级联席合伙人
继尼斯、里昂和图卢兹大型区域性机场的私有化成功之后,法国政府已表示打算再对一些法国国有公司实行私有化,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投资政府的一个100亿欧元创新研究项目。近期,根据法国政府的指导方针,一波新的法国私有化即将开始。
法国私有化案例之一是2015年位于法国南部的法国图卢兹机场的部分私有化的例子,该项目通过招标最终以3亿800万欧元价格完成私有化。该项目中标方是一个联营体,联营体由山东高速集团和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其中前者是一家中国国有公司,后者是一个香港和维尔京群岛设立的投资基金公司。
已列入法国最新法律《企业成长和转型行动计划》(下称“PACTE”)私有化清单的国有公司包括:
✦ 巴黎机场,下称“ADP”,其是巴黎夏尔·戴高乐机场和巴黎奥利机场等区域性机场的运营商;
✦ 法国博彩公司,下称“FDJ”,该公司是欧洲第二大游戏运营商,并在中国拥有一家印制中国福利彩票的合资企业;
✦ 法国安吉集团,下称“Engie” ,一家全球能源和服务公司;
✦ GRTgaz,该公司由Engie控制,为一家欧洲排名前列的输气公司。
除上述公司以外,未来可能进行私有化的公司还包括汽车行业的雷诺(Renault)、标致(Peugeot)、工业领域的赛峰(Safran)、航空领域的法航-荷航(Air France-KLM)、电信领域的Orange以及其它基础设施资产,法国政府持有的对其他区域性机场的持股也可能成为目标。
法国政府还没有披露私有化实施的具体时间安排,但投资者应当尽早考虑私有化计划带来的投资机会。考虑到国际投资者们对之前实施的法国私有化项目展示了强烈的兴趣,我们希望借本文的机会对本次法国私有化计划的主要特点进行解析,供潜在投资者决策参考。
1. 私有化项目适用的独特法律框架
法国政府处置资产或股份由特别的法律框架所管辖,并且根据拟实施交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根据该交易拟将国有公司的多数股份进行处置和私有化,则该交易必须首先得到法国国会法案的授权,然后再由行政命令决定。
ADP与FDJ的私有化因多数股份由法国政府控制,目前正处于立法授权阶段。2018年10月4日,法国国会(Assemblée Nationale)已授权法国政府将持有ADP的50.6%股份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出售,将FDJ的多数股份出售,但出售之后法国政府仍打算保留FDJ20%的股份;法国参议院(Senate)将于2019年1月审议该事项,预期ADP的出售将会在2019年上半年开始。
法国经济部将会对出售程序的条款和条件及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出售的具体工作由法国国有资产监管署(Agence des participations de l’Etat)负责。 但如目标公司资产属于受监管资产等情形,相关的行政和监管机构也可能会参与私有化的相关过程。ADP就属于该中情况。
实践中,法国国有资产监管署网站将发布法语与英语版本的招标细则(cahier des charges),大多数实施的场外交易(gré à gré)应当遵守该招标细则,招标细则会列出建议的出售条款、投标人须符合的条件及甄选潜在买家的标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招标细则及出售程序要求之外,潜在投标人也必须仔细分析目标资产的监管环境。
2. 满足形式和时间要求是关键
对于习惯了根据投资银行程序化流程函实施竞标流程的外国投资者来说,在私有化计划项目中则需要面对招标细则。
招标细则包括附件在内都是多达50页的内容较多的文件,要求申请者不可撤销地、毫无保留地接受和充分遵循其内容,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在形式上,投标人的申请及随后报价文件必须包括招标细则规定的内容和项目,包括如守法纳税、反洗钱等问题在内的各项书面承诺以及披露要求等。
因此,提前准备相关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尤其从发布招标细则到提交申请提案之间期限间隔可能很短。在之前以里昂和尼斯机场的私有化项目中,该期限间隔仅为两周,且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大部分项目文件必须为法语。
虽然这些形式要求可能看起来会造成很多限制,但此举并不是为了阻止投标人竞标。相反,其目的是确保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无论是法国投资者还是外国投资者,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去竞标。
确定最终的中标者时法国政府通过财政部发布一条法令。外商投资许可将会根据不同情形在私有化项目执行程序的过程中逐步办理,上述法令也将被视为外商投资的批准程序之一。
3. 清晰的报价
与任何惯常出售程序一样,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条件至关重要,在选择中标者时会被慎重考虑。
报价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政府考虑的唯一标准,以下因素可能会成为在报价相近的投标人中作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会被仔细审查。这些因素包括:投标人的行业计划、为回应某些目标或担忧(如员工发展、地方政府或其他地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与其他股东的关系等)而提出的建议。
考虑到有关资产的高度敏感性,尤其考虑到投资者可能对在法国没有真正深入了解,对于投资者而言,认真准备报价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角度来说,与法国机构合作竞标可能会更有利。
除招标细则中的程序性规定外,竞标过程的客观性和透明度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法国私有化委员会(Commission des Participations et des Transferts)负责,最终,如有投标人对授标决定有异议并进行行政申诉,则由一名法官对此申诉作出最终裁决。
4.总结
对上述法国私有化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需要要有耐心和足够的心理预期,私有化进程可能持续时间较长,并可能被法律纠纷、政治干预等意外事件打断。此外,ADP私有化所涉资产敏感且庞大,甚至有可能成为法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私有化,因此围绕这些交易可能会产生高度而广泛的社会关注及意外事件。
因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应持续关注相关话题的动态,以便对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问题作出及时作出反应。在这方面,建议投标人在竞标过程中与公众代表保持密切关系,尤其是涉及受监管资产的交易,以及法国政府保留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交易。
中国投标人还应注意,在发出具有约束力报价之前需先获得中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核、批准或备案等。
Christine Miles (米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外国法顾问,拥有法国律师职业资格,同时为法国政府的对中国的外国贸易法顾问。在加入德和衡之前,Christine (米乐)在基德律师事务所巴黎与北京办公室就职。在基德律师事务所的巴黎办公室就职的八年期间,Christine (米乐)为政府提供了的法律服务,曾对法国政府所属的多个企业的出售、私有化或重组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包括法国三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Autoroutes Paris-Rhin-Rhône、Autoroutes du Sud de la France和Sanef)的私有化,巴黎机场-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联营体,Alstom和SEMMARIS – Rungis市场公司股权的出售,从韩国股东处收购法国船只制造商Chantiers de l'Atlantique (STX France) 的持股权等。 在中国,Christine (米乐) 为欧洲公司在华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公司在欧洲和非洲投资及其它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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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德衡律师集团高级联席合伙人,高级经济师,拥有中国律师职业资格。在跨国投资并购与融资、跨国基础设施项目、跨国能源项目、境外工程和施工领域、招投标与采购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曾在电力、烟草和基础设施类等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实施了数十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矿产和房地产等类型项目的投资、并购和融资等事项,尤其是许多交易位于葡萄牙、意大利、芬兰、英国、瑞典和罗马尼亚等欧盟成员国国家,而这其中大部分交易对于所在国而言均属于重要受监管的特许权基础设施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均受到所在国各种审查。此外,也非常熟悉跨国基础设施和境外工程等相关的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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